1、指征
⑴高鉀血癥。
⑵肺水腫。
⑶尿毒癥腦病。
⑷尿毒癥心包炎。
2、禁忌證
血透無絕對禁忌證,只有相對禁忌證。
⑴惡性腫瘤晚期。
⑵非容量依賴性高血壓。
⑶嚴重心肌病變而不能耐受血液透析。
⑷精神病患者和拒絕接受透析治療者。
⑸顱內出血及其所致的顱內壓增高。
⑹嚴重休克和心肌病變所致的頑固性心力衰竭、低血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