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糖尿病的治療要個體化,不同的時期病程的長短,合并并發癥的不同,以及年齡、體形等的差異,選擇應用針對性的降糖藥物。應嚴格掌握各種降糖藥物的適應證。
(1)初發的2型糖尿病,一般首先非磺脲類藥物,待用藥1~2周,復查血糖控制不理想者,再加用磺脲類藥物。根據對藥物的反應,若血糖下降幅度較大,選用短效、緩和的藥物,如格列吡嗪(美吡達),格列喹酮(糖適平)等;血糖下降幅度較少,選用中、長效,較強的藥物,如格列本脲(優降糖),格列齊特(達美康)等。根據血糖水平逐漸調整劑量。
(2)腎功能不全者,尤其是Ⅴ期糖尿病腎病病人,由于存在自主神經病變,腎臟糖異生作用減退,極易發生低血糖,因此,應避免用藥劑量過大,作用過強。
(3)對于接受胰島素治療后的1型糖尿病病人,血糖控制數天后易發生低血糖,這種低血糖常發生在血糖控制后不久,此時胰島素用量要及時減少,當血糖控制接近正常時應經常詢問病人有無饑餓感,或評出偏低血糖先兆。
(4)對于病史長,年齡較大,有自主神經病變,冠心病的病人,不要強求其血糖完全正常。
(5)病程較長。胰島功能差,基礎分泌量缺乏,短效胰島素用量不足,血糖不降,用量加大又易發生低血糖,尤其是短效胰島素三餐前用,常空腹血糖高,誤認為胰島素用量不足,反復加量,引起夜晚低血糖,此時,應在晚間或餐時給予中、慢胰島素鋅,也可以用雙胍類降糖藥使血糖穩定。
(6)預防糖尿病病人嚴重的低血糖,最好的方法是安裝胰島素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