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別
在含量測定項下記錄的色譜圖中,供試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時間應與對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時間一致。
檢查
酸度取本品,加水制成每1m1中含頭孢氨芐按C16H1nN3O4S計)25mg的混懸液,依法測定(通則0631),H值應為4.0~6.0。沉降體積比取本品,按服用時的比例,加水用力振搖分鐘,靜置45分鐘,應符合規定(通則0123)。(供多劑量包裝用)水分取本品,照水分測定法(通則0832第一法1)測定,含水分不得過2.0%。其他應符合口服混懸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通則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