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移植主要是針對晚期充血性心力衰竭和嚴重冠狀動脈疾病進行的外科移植手術。是將已判定為腦死亡并配型成功的人類心臟完整取出,植入所需受體胸腔內的同種異體移植手術。受體的自體心臟被移除(稱為原位心臟移植)或保留用以支持供體心臟(稱為異位心臟移植)。手術后平均生存期為13年。我國每年心臟移植手術100余例,三年生存率大于90%,五年生存率大于85%。心臟移植并不是心臟病的常規治療方法,而是作為挽救終末期心臟病病人生命和改善其生活質量的一個治療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