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忌食生冷食物。
2. 患有糖尿病或其他疾病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3. 平素月經正常,突然出現月經過少,或經期錯后,應去醫院就診。
4. 治療痛經,宜在經前3~5天開始服藥,連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5. 服藥后痛經不減輕,或重度痛經者,應到醫院診治。
6. 服藥2周癥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
7.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 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 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