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鑒于本品對中樞神經系統的作用,在與其它作用于中樞系統的藥物合用時應慎重。 2.本品可拮抗左旋多巴及其它多巴胺激動劑的作用。 3.上市后合用抗高血壓藥物時,曾觀察到有臨床意義的低血壓。 4.與已知會延長QT間期的藥物合用時應謹慎。 5.卡馬西平及其它CYP 3A4肝酶誘導劑會降低本品活性成份的血漿濃度,開始或停止使用卡馬西平或其它CYP 3A4肝酶誘導劑時,應重新確定使用本品的劑量。 6.氟西汀和帕羅西汀(CYP2D6抑制劑)可增加本品的血藥濃度,但對其抗精神病活性成份血藥濃度的影響較小。當開始或停止與氟西汀或帕羅西汀合用時,醫生應重新確定本品的劑量。 7.托吡酯略降低利培酮的生物利用度,對本品中的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無影響。因此,該相互作用基本上不具有臨床意義。 8.酚噻嗪類抗精神病藥、三環抗抑郁藥和一些β-阻斷劑會增加本品的血藥濃度,但不增加其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血藥濃度。阿米替林不影響利培酮或其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藥代動力學參數。西咪替丁和雷尼替丁可增加利培酮的生物利用度,但對其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影響很小。紅霉素(CYP3A4抑制劑)不影響利培酮或其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藥代動力學參數。膽堿酯酶抑制劑加蘭他敏和多奈哌齊對利培酮或其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藥代動力學參數無顯著影響。 9.當和其它高度蛋白結合的藥物一起服用時,不存在有臨床意義的血漿蛋白的相互置換。 10.本品對鋰、丙戊酸鈉、地高辛或托吡酯的藥代動力學參數無顯著影響。 11.有關老年癡呆患者合用呋塞米治療死亡率增加的內容參見【注意事項】部分。 12.食物不影響本品的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