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的吸收不受食物的影響。因此餐前、餐中或餐后服用均可。
原發性高血壓
根據高血壓的嚴重程度.起始劑量為10毫克至20毫克.每日1次。對輕度高血壓.建議起始劑量為每日10毫克。治療其它程度的高血壓.起始劑量為每日20毫克。常用維持劑量為每日20毫克。根據病人的需要。可調整至最大劑量每日40毫克。
腎血管性高血壓
因這類病人的血壓和腎功能對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可能特別敏感,應從較小的劑量(如5毫克或以下)開始治療。然后根據病人的需要再對劑量加以調整。對于多數病人.服用20毫克本品.每日一次可收到預期的療效。對近期使用利尿藥治療的高血壓病人.建議慎用此藥(見下一節)。
與利尿劑聯用治療高血壓
開始服用本品后.可能發生癥狀性低血壓.對于近期用利尿劑治療的病人這種可能性更大。因這些病人可能有血容量不足或失鹽.因此建議慎用。在開始服用2-3天前,應停用利尿劑治療。如不可能.應從劑量(5毫克或以下)開始.以確定其對血壓的起始效應,然后根據病人的需要對劑量加以調整。
腎功能不全的用量
一般來說,應延長馬來酸依那普利的服藥間隔時間和/或減少其服用劑量。
腎臟情況 肌酐清除率(ml/min) 起始劑量(mg/day)
輕度腎功能不全 30ml/min 5-10mg/day
中度腎功能不全 ≤30>10ml/min 2.5-5mg/day
重度腎功能不全 ≤10ml/min 2.5mg/day
通常這類病人將進行透析 在透析期中
* 請參閱注意事項:血液透析的病人
**依那普利是可透析的.非透析期中的劑量應根據血壓反應的情況來調整。
心力衰竭/無癥狀性左心室功能不全
有癥狀的心衰或無癥狀的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起始劑量為2.5毫克。并應在密切的醫療監護下服用.以確定其對血壓的起始效應。通常與利尿劑(如合適的話洋地黃)合用治療癥狀性心衰。在治療心衰開始后.如果沒有發生癥狀性低血壓或癥狀性低血壓已得到有效的處理,應根據病人的耐受情況將劑量逐漸增加到常用2毫克的維持量,一次或分兩次服用。這一劑量調整.可經過2-4周的時間完成.若仍存在部分的心衰體征和癥狀.劑量遞增過程還可以加快。對于有癥狀的心衰病人.這種劑量方案可有效地減少死亡的發生。
因曾有發生低血壓和隨后導致腎衰{更罕見)的報道.所以,在開始本品治療的前后均應密切監測血壓和腎功能(見注意事項)。對用利尿劑治療的病人.應在開始治療前盡可能減少利劑的劑量。開始用本品后出現低血壓.并不表示在本品的長期治療中將再發生低血壓。也不防礙此藥的繼續使用。血清鉀也應予以監測(參見藥物的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