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忌食生冷油膩不易消化食物。
2. 不適用于口干、舌少津,或有手足心熱,食欲不振,脘腹作脹,大便干。
3. 小兒用法用量,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4. 服藥三天癥狀無改善,或出現其他癥狀時,應立即停用并到醫院診治。
5.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6. 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7. 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8. 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