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肝、腎功能障礙的患者,低血壓、心力衰竭,青光眼,孕婦,哺乳期婦女,兒童慎用本品。肝功能不全者宜從低劑量開始。
2. 急性腦梗死和腦缺血患者,應慎用,以防發生低血壓。
3. 本藥時需觀察血壓,心率。
4. 停用本品時應逐漸減少劑量,并密切觀察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