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與制酸藥伍用.對十二指腸潰瘍有緩解疼痛之效,但西咪替丁的吸收可能減少,故一般不提但。
2.本品與味糖鋁合用可能降低琉糖鋁療效(因味糖鋁銪經肖酸水解后才能發揮作用),,加重鎮靜及其他中樞神經抑制癥狀,并可發展為呼吸及循環衰竭。如必須與抗酸劑合用,兩者應至少相隔1小時。
3.與香豆素類抗凝藥伍用時,凝血酶原時間可進一步延長,因此須密切注意病情變化,并調整抗凝藥用量。
4.與其他肝內代謝藥伍用均應慎用。
5.與苯妥英鈉伍用時,后者血藥濃度增高,毒性可能增強,注意定期復査周圍血象。
6.本品可使維拉帕米的絕對生物利用度提高近一倍,應注意。
7.病人同時服用地高辛和奎尼丁時,不宜再用本品。
8.本品可減弱四環素的作用及增強阿司匹林的作用。
9.可干擾酮康唑的吸收,降低其抗真菌活性。
10.本品與卡托普利合用有可能引起精神病癥狀。
11.由于本品與氨基糖苷類相似的肌神經阻斷作用,這種作用不被新斯的明對抗,只能被氯化鈣對抗,因此與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合用時可能導致呼吸抑制或呼吸停止。
12.與普萘洛爾、美托洛爾、甲硝唑伍用時,血藥濃度可能增高。
13.與茶堿、咖啡因、氨茶堿等黃嗦呤類藥伍用時,肝代謝降低,可導致淸除延級,血藥濃度升高,可能發生中毒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