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是同一時間,國有品牌蒙牛和進口品牌多美滋又“出事”了,我把它們統稱為繼三鹿牛奶之后的“牛奶門2.0版”。
國家質量監督檢查檢疫總局2月2日向內蒙古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出公函,要求該局責令蒙牛公司禁止向其特侖蘇牛奶中再添加OMP物質。方舟子接著就寫道:
蒙牛100克特侖蘇奶中添加的IGF-1含量高達5.65-16.8mg,為一般牛奶的數萬倍。
而在蒙牛集團對此的回應里亦強調:“OMP是以牛乳為原料,經脫脂、膜過濾等工藝制成的牛奶堿性蛋白混合物”,“是蒙牛與新西蘭乳品研發機構TATUA公司共用引進和研究的,在美國、歐洲、日本、韓國、臺灣等國家和地區使用多年。”回應中亦強調:特侖蘇IGF-1的含量,與普通牛奶一樣。IGF-1自然存在于所有牛奶中。”與此相應的是內蒙古質監局實地考察后的報告明確指出:“能夠證明OMP牛奶產品質量安全性和未添加IGF-1”。
從事發到現在,關于蒙牛特侖蘇的OMP問題,我們可能得出的結論是:
1.不能把OMP等同于IGF-1,方舟子說“特侖蘇奶中添加的IGF-1含量高達5.65-16.8mg,為一般牛奶的數萬倍,可能置消費者患多種癌癥風險增加”,這句話,確實需要他拿出更充分的證據。
2.OMP本身不但無害,而且有益,有一位權威南京王教授的說法為證:“OMP是一種從牛奶中分離出的一種能促進人體骨骼密度的牛奶堿性蛋白混合物”。2月13日,衛生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經組織專家研討后認定:根據對OMP的來源、生產工藝、添加量、檢驗報告以及國際同類產品政府許可和國外使用情況,消費者飲用目前市場上該產品沒有健康危害(http://www.vodvv.com/special2/2009/0213/article_3462.html)。
3.先是國家質量監督檢查檢疫總局2月2日向內蒙質監局發公函,要求該局責令蒙牛公司禁止向其特侖蘇牛奶中再添加OMP物質,而到2月13日,衛生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終于發出如下解釋:OMP不是中國現行國家衛生標準允許使用的食品原料。依據《食品衛生法》的規定,進口沒有國家衛生標準的產品應當經過衛生部的批準。蒙牛公司進口并使用OMP沒有事先申請批準,并擅自夸大宣傳產品功能,違反了《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對此,蒙牛公司已經按照有關執法部門的意見停止在產品中添加OMP,并表示將按照法律規定提出申請。有關執法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對該企業的違法行為作出處理。也就是說質檢總局當初叫停特侖蘇添加OMP特質,與該牛奶可能危害消費者身體健康并有直接關系,但質檢總局可能沒想過就是這樣一條“不致命”的禁令的傳播對該公司造成了“致命”傷害。
4.從2月2日到2月11日,特侖蘇牛奶因身陷OMP事件而使蒙牛股價一度狂瀉超過兩成;中銀國際給予蒙牛乳業賣出評級,建議現階段內投資者避開乳制品行業;家樂福、華聯、美廉美等連鎖超市的特侖蘇OMP牛奶已全部下架。
與此同時,也是在2月初,一家名為“自由亞洲電臺”的海外媒體曝光,浙江湖州一名家長投訴,他的孩子因飲用多美滋奶粉查出有2毫米的腎結石并已入院。這是我現在可以查到關于多美滋奶粉致腎結石事件的最早信源, 自由亞洲電臺舉出的另一宗個案是家住貴州的蔣亞林女士的女兒喝了7個月的多美滋奶粉,于去年9月中旬查出雙腎結石。蔣女士說,她已搜集到48名因喝多美滋奶粉患腎結石的嬰兒資料,但來自多美滋方的消息是,公司沒有接到相關投訴――即,既沒接到患兒家長的直接投訴,也沒接到相關的法律訴訟;自由亞洲電臺又稱,多美滋嬰兒家長已經為此建立了QQ聊天群,但復被某部門封殺。
據上海《每日經濟新聞》報道,鞠先生的孩子從出生到28個月一直在喝多美滋奶粉,去年9月份右腎被檢查出2×2mm結晶,為此他陸續聯系上多名患兒家長,他們的寶寶都飲用過多美滋奶粉,且都出現了結石癥狀。鹽城市張先生的孩子去年也被檢查出右腎2×4mm結晶,他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我現在每天至少要接到多個患兒家長的電話,他們已經組團,打算聘請律師將多美滋告上法院。”而自稱與多美滋公司交涉過多次的鞠先生說,多美滋公司仍堅稱自己的產品通過國家檢驗,小孩出現結石也有可能是補鈣過剩等原因造成的。《21世紀經濟報道》更披露了已有記錄、并提供了醫院證明的34名因服用多美滋奶粉而導致結石的患兒資料。
2月11日、12日多美滋公司連續發表聲明,在12日的聲明中,多美滋公司堅稱:
保留樣品,檢驗結果均證明了產品不含三聚氰胺,完全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
來自多美滋產品的直接監管機構——浦東新區食品生產監督所的某人士稱,從去年9月三鹿奶粉事件發生至今,該所就一直對多美滋奶粉進行駐廠監管,對每批產品抽樣檢驗,從目前為止的報告結果看多美滋奶粉都是合格的。“在權威消息出來前,現在還無法確定傳言是否屬實,一有調查結果肯定會第一時間公布。”
雖然多美滋奶粉事件與蒙古特侖蘇OMP事件微觀動因不同,但從社會效果和傳播方式上特征又非常同質:
1.產品的直接質量監管機構和多美滋公司都堅稱“多美滋奶粉是合格的”,而貴州的蔣亞林女士和上海的鞠先生的孩子都是在去年9月就已被查出患有腎結石,即證明在9月之前多美滋公司的奶粉里可能就含有致幼兒腎病的物質,去年9月正是“牛奶門1.0版”即三鹿集團事件起始時間,可知這種物質應該是三聚氰胺,但歷經三鹿奶粉事件之后國內嚴密的三聚氰胺檢測,多美滋奶粉質量仍然過關,似乎在證明,多美滋奶粉里含有三聚氰胺的說法同樣是立不腳的。
而更出乎我意料的是,我在用百度搜索上述有名有姓有住址的蔣女士時,搜到了一個名為“結石寶寶健康關愛之家”的網站鏈接,有一份患兒家長致衛生部、中國乳制品工業協會、中國消費者協會及其他相關企業和部門拒絕三鹿奶粉賠償方案的申訴書。這位蔣亞林女士名字赫然出現在跟帖的簽名中。(鏈接http://www.3jqa123.com/bbs/thread-3631-1-1.html,請注意第7樓蔣亞林的簽名)。
也就是今年1月10日,蔣女士還是三鹿的“三聚氰胺毒奶粉”的受害者,1個月后就搖身一變,成了多美滋奶粉的受害者(鏈接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090211/23542668791.shtml)。
2009年1月,一份拒絕三鹿集團賠付的網頁文件
2009年2月11日,蔣亞林和孩子唐鑫宜琳的名字又出現在《21世紀經濟報道》關于多美滋奶粉事件的受害者名單中
做人要厚道。
2.一位叫司愛武的作者在《每日經濟新聞》發表評論《多美滋別聲明了,先救人吧》,這篇看似充滿憐惜的評論,在我看來存在一個嚴重的東方式思維悖論,“多美滋此時最應該做的,首先是給這63名嬰兒患者提供醫療救助,畢竟救人急于救火”--但有第一輪“牛奶門”和三鹿集團的垮掉于前,我相信在多美滋和所有旁觀者視角里,現在“救人”就等同于“承認有罪”(Admission of guilt),而如果不相信是自己的產品有害,當然也不沒理由讓人家主動擔責,這時候更多用泛泛煽情來推動企業擔責顯然是無益的,而是要尋求推動權力機關迅速給予所以當事者一個合理的說法。
3.對多美滋奶粉事件里患兒家長們的投訴方式,我還想提出一點兒質疑,既然2008年9月如蔣女士和鞠先生就發現自己的孩子因為食用多美滋奶粉而致腎結石,又經歷2008年底的三聚氰胺事件,為什么沒有最快速地向法律部讓或媒體部門舉證,而一定要“搜集到48名因喝多美滋奶粉患腎結石的嬰兒資料”之后才有舉動,這或是我們中國做事大幫哄的特性使然,但在行為邏輯上存在疑點;而那個被封殺的“多美滋嬰兒家長QQ聊天群”是因何建立的,只是因為大家的孩子都食用這種奶粉還是大家的孩子都因此致結石呢?
4.那位自稱與多美滋公司交涉過多次的鞠先生說,多美滋公司堅稱自己的產品通過國家檢驗,小孩出現結石也有可能是補鈣過剩等原因造成的--這是否給出了另一個奶粉可能致小兒腎結石的原因呢?而如果這種說法真的在醫學上成立或者存在可能性,那么之前被判定因服用添加了三聚氰胺的三鹿奶粉而致孩子結石的案例是不是要推翻重論呢?或者這只是個技術上的問題?
5.那么多患兒家長和那么多律師見諸報道的向多美滋公司討公道的信息,與多美滋公司“沒有接到相關投訴”的表態太過矛盾,一方面,可能是多美滋公司“放橫”,另一方面也可能是患兒家長和律師們虛張聲勢,相關媒體應給出更理性的說法,而不只是將一些帶“××”的名字排排座。
而有了蔣亞林兩次分別向三鹿集團和多美滋公司討公道要賠償的事例有騙賠嫌疑,有權力懷疑公布于媒體上的那份幾十人的受害者資料中是有水分的,至于有多少還說不清--而且如果只要有水分存在,就可以斷定這次的群體討賠缺乏足夠的公正和理性,并可能有更多的內幕存在,比如有沒有故意鼓噪群體性事件的操縱者存在呢?
你不能不讓我懷疑。
6.我個人亦很不同意這次的多美滋事件發生后國海證券一位叫劉金滬的研究員的表態,劉說,如果最終調查結果對多美滋不利,那么這對洋奶粉將是一個不小的打擊,而對國產奶粉而言則可能是一個翻身的好機會――因為,“牛奶門2.0版”已經超乎了狹隘的國企與外企之間的“選丑”式較量,“牛奶門”最應引發的是全社會對質量、誠信的高度重視,而不是引向對生產企業所屬國家的歸屬,以此看來,食品安全不是中國自己的問題,而是個全球性的問題,又是一個科技進步背景下的技術標準的問題,中國要解決食品安全問題,必須走進世界標準的行列里。
7.經此一役多美滋公司與其它企業一樣在中國市場遭受世大損失的事實已成定局了。
春節剛過,“牛奶門2.0版”再弄風云,卷入其中的三方――企業、質檢部門和消費者與“牛奶門1.0版”即三鹿奶粉事件的最大不同是現在的三方目前各執一詞,互不妥協,企業,方如蒙牛和多美滋都沒有在自己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上有任何松口,而從現在國家和地方的權威質量檢查部門拿出的證據來看似乎是有利企業的,其實,出現這樣的狀況可以理解,三聚氰胺事件后,備受爭議的食品質檢部門應該說從上至少進行了嚴格整頓,說話時腰挺得也比從前直多了。與此同時,站在社會一方的患兒家長、律師團隊、媒體則面臨著1比2的窘境,當然社會的強大輿論導向已經在市場上對蒙年和多美滋企業利益構成嚴重打擊。
或者這種嚴重打擊的形成正是某種傳播源頭的發起者所需要的。
在行寫完這篇博客的時候,上海質量技術監督局又通過其官網最新發布了“關于對多美滋奶粉生產企業監督檢查的通報”(http://www.shzj.gov.cn/art/2009/2/13/art_336_217949.html),通報中稱:
從2008年9月中旬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駐廠監管以來,多美滋嬰幼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出廠的932批多美滋配方奶粉(涉及產品6188.544噸),經國家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全部未檢出三聚氰胺。”“多美滋嬰幼兒食品有限公司2008年9月14日前生產的多美滋配方奶粉,企業共送檢1741批,涉及產品25048.84噸,經國家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全部未檢出三聚氰胺。
雖然國家權威部門對多美滋產品的檢測結果可以為企業洗罪,但顯然這“牛奶門”第二輪所涉及到的企業最終將無處伸冤――說實話,因為有了這個不明不白的“自由亞洲電臺”的信息源在,我個人仍然存在這種強烈預感。
其實,在一個缺乏誠信,集體危機感如高濃度天然氣一樣一點即著的形態下,受其所累的又何止是這兩個公司和這些患兒的家長們呢?
幾天前我見到過一篇關于湘南地震謠言最終被證實為一次軍事演習的事件,也能顯見穩定、理性的民心民智及民情在2009年這個可能極為不平凡的年份有怎樣重要的實際意義,期待相關的權威機構迅速拿出了可靠的結論,給“牛奶門2.0版”中所涉及的企業、消費者和社會公眾們一個真實、理性的說法。
但愿第二輪的“牛奶門”風波只是限于消費者與企業之間的局部事件,而不再擴大為另一次巨大的社會運動,更不要再次打擊我們這個社會本已脆弱不堪的誠信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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