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兒童用藥
抗抑郁劑不適用于兒童和18歲以下的青少年。在兒童和18歲以下的青少年的臨床試驗中,發現本品組發生與自殺相關的行為(自殺企圖和自殺觀念)和敵意(攻擊性,對抗行為和易怒)的頻率高于安慰劑組。即使進行臨床試驗,仍需密切監測患者的自殺表現。
此外,兒童和青少年中涉及到生長、成熟以及認知和行為發展的長期安全性數據仍然缺乏。
2、老年用藥
65歲以上的老年患者,每日最高劑量20 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