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 id="omoqo"></li>
  • <noscript id="omoqo"><kbd id="omoqo"></kbd></noscript>
  • <td id="omoqo"></td>
  • <option id="omoqo"><noscript id="omoqo"></noscript></option>
  • <noscript id="omoqo"><source id="omoqo"></source></noscript>
  • 發布時間:2008-04-25 02:09 原文鏈接: 淺談我國企業的REACH法規應對之路

    2007年6月1日,歐盟《關于化學品的注冊、評估、許可辦法》(簡稱REACH法規)正式生效,根據這部法規,歐盟市場上的約3萬種化工品及其下游產品都將納入到其控制范圍。作為這樣一部整合了歐盟數十部原有法規、指令的新化學品管理體系,它的影響范圍之廣,覆蓋領域之寬,一時間對我國眾多行業下的諸多企業,尤其是化工類企業帶來了巨大的沖擊和影響。隨著今年6月1日法規正式開始實施預注冊、注冊這個時間點的日益臨近,更是讓許多企業不得不開始抓緊時間,慎重考慮如何應對!

    由于這部法規直接限制的是歐盟境內的企業及其上市流通的化工品,我國企業出口到歐盟境內的產品要想正面應對REACH則必須通過在歐盟境內設置法人實體或委托相關的REACH專業機構來進行,這就給我國企業帶來了實際決擇上的困難!自行在歐盟成立公司進行注冊?成本太高!委托專業機構?孰優孰劣?

    另一方面,由于REACH法規的出臺,國內目前也涌現了越來越多的REACH專業機構,這些機構出身各異,其服務資質、利益目標、操作方式都不盡相同。但可以肯定的是,這種百家爭鳴的狀態勢必將我國的REACH市場引入到更高層次上的競爭!微觀而言對于企業,這未嘗不是件好事!宏觀來看,從穩定國內的化工類行業的發展與市場經濟的角度也未嘗不是件好事!

    值得一提的是,REACH法規出臺之初,很多企業原本指望通過政府出面與歐盟協調,找到適合我國企業特點的REACH應對、解決之路!然而我國國內目前的實情是:涉及化學品方面沒有一個統一的管理部門,只能是問題涉及到哪個部門,哪個部門出來管一下。時至今日,對于REACH法規,國家質監總局、商務部、環保總局、國家生產安全局、國家發改委等部門也都只是在不同程度上進行著指導。同時,由于REACH法規的特點及其出臺的特殊背景,歐盟也回避將其上升到國與國之間的雙邊關系中,解決REACH由政府出面并不是妥善之舉。對于我國政府,更應該積極籌劃的是早日讓“中國的REACH法規”出臺!

    但近來,我們卻發現國內某些REACH服務機構打著政府的旗號,宣揚其是政府背景下的專業機構,并借助某些力量強令企業參加他們所舉辦的相關培訓會,通過會議及其它一些非正式的場合向多家企業暗示:如果通過他們開展REACH注冊等相關工作,他們會在企業產品的出口檢驗檢役及危包證等方面給予“方便政策”!由此,許多企業出于無奈而與其被動簽約!一位企業老總就曾這樣表白:“說實話,我們對這家機構是沒什么好感的,無論是從專業角度還是其它資質方面,我們也知道實際操作REACH的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某政府部門,但他們每次過來時都是政府部門的人帶來的,他們之間還是有千絲萬縷的聯系,我們有很多事情要與政府部門這些人打交道,所以只好硬著頭皮跟他們簽了。”

    由政府出面引導企業應對REACH本是積極之舉,在現代市場經濟體系中,市場調節與政府干預,自由競爭與宏觀調控,本是緊密相聯、相互交織、缺一不可的,然而若在這種宏觀調控中加入了非常規的“制約因素”,則勢必引入歧途!因為市場機制的完全有效性只有在嚴格的假說條件下才成立,而政府干預的完美無缺同樣也僅僅與“理想的政府”相聯系。

    不難看出,在目前由REACH法規掀起的市場經濟面前,某些政府官員為了中飽私囊而不惜采用非常手段,借助政府名義和職能之便而影響競爭,強霸市場!不僅有損國家和政府的正面形象,更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應當強烈引起有關部門的注意!!!

    針對目前我國的大多數企業而言,應對REACH,在排除自行注冊的前提下,首要的考慮就是選擇一家真正有實力、有資質、能夠提供長期穩定服務并能抵御未來市場風險的一家專業機構!

    相關文章

    檢驗檢疫提醒:關注REACH法規新動向

    日前,歐洲化學品管理局(以下簡稱ECHA)擬向歐盟委員會申請將紫外線吸收劑、1-甲基-2-吡咯烷酮(NMP)等7種物質納入REACH授權清單,這幾類物質廣泛用于肥皂、涂料、清潔劑、塑料產品、粘合劑、P......

    歐盟新增第十二批6項高關注度(SVHC)物質

    2014年12月17日消息,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正式將氟化鎘、硫酸鎘、兩種苯并三唑物質(UV-320和UV-328)以及DOTE和DOTE與MOTE反應產物共6項物質作為第十二批物質列入SVH......

    歐盟REACH法規下納米材料注冊最新進展

    納米材料的應用被公認為是下一個工業革命,其行業應用領域廣泛,其中僅納米原材料就涉及橡膠、化工、醫藥、能源、冶金、涂料、紡織、環保、食品、電子等行業。據歐盟統計,納米材料和產品總產值在2015年會增長到......

    新生源成REACH“牽頭注冊人”

    近日,湖北新生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在湖北省應對歐盟REACH法規公共服務平臺補充注冊數據后,成為華中首個獲得歐盟化學品管理署批準的氨基酸產品(L-半胱氨酸鹽酸鹽)“牽頭注冊人”。歐盟REACH即化學品注......

    鉻酸鹽REACH授權聯盟成立

    2013年1月17日消息,鉻酸鹽REACH授權企業聯盟經理,McKennaLong&Aldridge法律事務所稱,希望簽署聯盟協議,共同開發8種六價鉻化合物REACH授權卷宗的企業,須在3月1......

    歐盟發布REACH豁免物質情況說明書

    日前,歐盟化學品管理署(ECHA)發布了REACH豁免產品的詳細情況說明書,進一步澄清了具體在哪些情況下,這些物質可以宣稱REACH豁免而可以在不提供注冊號的情況下合法置于歐盟市場銷售。同時強調了即使......

    電子電器包裝材料成分聲明JIG201Ed.1.0已發布

    美國消費電子協會(CEA),數字歐洲(DIGITALEUROPE)及日本綠色采購調查共通化協會(JGPSSI)發布聯合產業指南―電子電器產品包裝材料成分聲明:JIG-201Ed.1.0。這是一項關于電......

    2012年REACH審查敲定部分細節

    7月19日CW消息,歐盟委員會2012年REACH審查工作近日取得較大進展。今年6月歐盟舉行第八屆REACH與CLP法規主管部門(Caracal)會議,會議展示了REACH審查工作相關的一系列研討報告......

    ECHA擬將13類物質列入REACH授權清單

    2011年6月中旬,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在其網站上就13類化學物質是否列入授權清單(即附件XVII),向公眾提出意見咨詢,該咨詢的截至日期為2011年9月14日。這些物質為:三氧化鉻(Chro......

    歐盟REACH法規首批六種需授權物質公布

    2011年2月17日,歐盟委員會在OJ(歐盟政府公告)上發布了條例(EC)No143/2011,修訂了REACH法規附件XIV,發布了首批六種需授權物質的清單。清單中包括了二氨基二苯基甲烷等六種致癌或......

    <li id="omoqo"></li>
  • <noscript id="omoqo"><kbd id="omoqo"></kbd></noscript>
  • <td id="omoqo"></td>
  • <option id="omoqo"><noscript id="omoqo"></noscript></option>
  • <noscript id="omoqo"><source id="omoqo"></source></noscript>
  • 1v3多肉多车高校生活的玩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