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甾類抗炎藥
急性發熱炎癥期可首先使用非甾類抗炎藥,一般需用較大劑量,病情緩解后應繼續使用1~3個月,再逐漸減量。有胃腸疾病的病人應優先選用選擇性COX-2抑制劑。
2.腎上腺糖皮質激素
對單用非甾類抗炎藥不起效,癥狀控制不好,或減量復發者,或有系統性損害、病情較重者應使用糖皮質激素。常用潑尼松。待癥狀控制、病情穩定1個月以后可逐漸減量,以最小有效量維持。對重癥者可用甲基潑尼松龍沖擊治療。
3.改善病情抗風濕藥物(DMARDs)
用激素后仍不能控制發熱或激素減量即復發者;或關節炎表現明顯者應盡早加用改變病情抗風濕藥。病情較輕者的慢性系統性病變,如發熱、乏力、皮疹、漿膜炎等可用羥氯喹。關節病變明顯者首選甲氨蝶呤。還可根據病情在甲氨蝶呤基礎上聯合使用其他改變病情抗風濕藥。如病人對甲氨蝶呤不能耐受可換用來氟米特,在使用來氟米特基礎上也可與其他抗風濕藥聯合。對較頑固病例可考慮使用環磷酰胺、硫唑嘌呤及環孢素A。當轉入慢性期以關節炎為主要表現時,可參照類風濕關節炎治療與抗風濕藥聯合用藥。在多種藥物治療難以緩解時也可甲氨蝶呤+環磷酰胺。
4.其他藥物
抗腫瘤壞死因子-國外已有應用。靜脈注射丙種球蛋白尚有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