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度 取本品0.50g,加水50ml,加熱使溶解,放冷至室溫,依法測定(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Ⅵ H),pH值應為5.5~6.5。溶液的透光率 取本品0.50g,加水50ml,加熱使溶解,放冷至室溫,照紫外-可見分光光度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Ⅳ A),在430nm的波長處測定透光率,不得低于98.0%。氯化物 取本品0.25g,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A),與標準氯化鈉溶液5.0ml制成的對照液比較,不得更濃(0.02%)。硫酸鹽 取本品1.0g,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B),與標準硫酸鉀溶液2.0ml制成的對照液比較,不得更濃(0.02%)。銨鹽 取本品0.10g,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K),與標準氯化銨溶液2.0ml制成的對照液比較,不得更深(0.02%)。其他氨基酸 取本品適量,加水溶解并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20mg的溶液,作為供試品溶液;
精密量取1ml,置200ml量瓶中,用水稀釋至刻度,搖勻,作為對照溶液;另取亮氨酸對照品與纈氨酸對照品各適量,置同一量瓶中,加水溶解并稀釋制成每1ml中各約含0.4mg的溶液,作為系統適用性試驗溶液。照薄層色譜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Ⅴ B)試驗,吸取上述三種溶液各5μl,分別點于同一硅膠G薄層板上,以正丁醇-水-冰醋酸(3:1:1)為展開劑,展開后,晾干,噴以茚三酮的丙酮溶液(1→50),在80℃加熱至斑點出現,立即檢視。
對照溶液應顯一個清晰的斑點,系統適用性試驗溶液應顯兩個完全分離的斑點。供試品溶液如顯雜質斑點,其顏色與對照溶液的主斑點比較,不得更深(0.5%)。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3小時,減失重量不得過0.2%(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L)。熾灼殘渣 取本品1.0g,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N),遺留殘渣不得過0.1%。鐵鹽 取本品1.5g,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G),與標準鐵溶液1.5ml制成的對照液比較,不得更深(0.001%)。
重金屬 熾灼殘渣項下遺留的殘渣,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H 第二法),含重金屬不得過百萬分之十。砷鹽 取本品2.0g,加水5ml,加硫酸1ml與亞硫酸10ml,在水浴上加熱至體積約剩2ml,加水5ml,滴加氨試液至對酚酞指示液顯中性,加鹽酸5ml,加水使成28ml,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J 第一法),應符合規定(0.0001%)。細菌內毒素 取本品,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Ⅺ E),每1g亮氨酸中含內毒素的量應小于25EU(供注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