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下列情況者需繼續治療
(1)治療28天,神經系癥狀仍未消失,NBNA評分<36分,EEG異常。
(2)第2、3個月復查CT、B超或MRI出現腦軟化,腦室擴大,腦萎縮、腦室周圍白質軟化或基底節病變等。
(3)第2、3個月時不能抬頭、手不靈活、不會拾物、腳尖著地、肌張力異常、膝反射亢進等。
2.治療方法:
(1)麗珠賽樂5ml或加腦細胞生長因子1600~4000U或復方丹參6—10ml靜滴:
(2)每日1次×10次共2~3個或直至6個月,同時按年齡及發音缺陷進行功能訓練,并從心身、行為、情緒、喂養、綜合治療基礎上進行早期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