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省局近期組織抽檢豆制品、糧食加工品、薯類和膨化食品、食用農產品共4類食品333批次,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329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豆制品8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食用農產品83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薯類和膨化食品27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糧食加工品215批次未檢出不合格樣品。具體信息詳見附件。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武漢市永嘉易購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黃豆芽(抽樣日期:2018-03-08),4-氯苯氧乙酸鈉檢出值為0.052m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初檢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機構為武漢食品化妝品檢驗所。
(二)棗陽市宏剛購物廣場隨陽店加盟店銷售的標稱湖北憶童年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昭明臺手工鍋巴(五香味)(生產日期/批號:2018-01-15),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3000CFU/g;83000CFU/g;110000CFU/g;14000CFU/g;17000CFU/g,標準規定為n=5,c=2,m=10000CFU/g,M=100000CFU/g。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棗陽市宜家福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襄陽市香甜甜食品廠生產的二陽飄襄手工鍋巴(麻辣味)(生產日期/批號:2018-03-09),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2000CFU/g;16000CFU/g;52000CFU/g;14000CFU/g;58000CFU/g,標準規定為n=5,c=2,m=10000CFU/g,M=100000CFU/g。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天門市董公公醬品廠生產的董大哥黃豆醬(生產日期/批號:2018-03-18),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出值為0.386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武漢、襄陽、天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督促生產經營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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