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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地近1/4地表水被污染外媒稱地方政府監管不力

    化工原料桶在松花江吉林市區段順水漂流,猶如一顆顆“定時炸彈” 中國僅有49.3%的地表水可以安全飲用,近四分之一的地表水處于污染狀態,甚至不能作為工業用水 《國際先驅導報》記者金微發自北京、吉林漂浮的藍色化工物料桶成了過去一周松花江的一道“風景線”,在洪水肆虐時,這道“風景線”多少讓人有些心驚。 “它們就像一個個藍色的‘定時炸彈’。”一名在松花江上參與打撈物料桶的市民說。 7月28日,吉林省永吉縣突降暴雨引發山洪,致使該縣新亞強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和吉林眾鑫集團的庫房被沖毀,約4000個空桶和3000個原輔料桶被沖入松花江。 吉林市民發現這些漂浮在江邊的桶“彌漫著一股異常的氣味”。這些曾經或者正在裝著三甲基一氯硅烷等物質的化工桶讓吉林市民和下游的哈爾濱市民陷入恐慌,2005年松花江污染后市民去超市搶水的一幕再次上演。 僅49.3%的地表水可安全飲用 2005年11月,吉林石化發生爆炸,導致松花江出現水污染,哈......閱讀全文

    百億環保項目臺前幕后:1.5萬家污染源自動監控

      中國投入百億元建成了世界第一的環保物聯網,而通過其實現環保監控則任重道遠。  四年后,楊子江回憶得知項目批準時的情形,不由得提高了聲音,當初的欣喜之情到如今仍然溢于言表。  2007年春節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環保部環境監察局陸新元局長告訴楊子江,年前申請的國控污染源自動監控能力建設項目,

    盤點2010環境大新聞:污染、災害頻發引深思

      2010年是多災的一年。這一年,無數的新聞背后是嘆息還是反思?   氣候談判天津會議   2010年10月4日至9日,聯合國今年第四次氣候變化談判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長期合作行動特設工作組(AWG-LCA)第12次會議和《京都議定書》附件一國家繼續減排承諾特設工作組(AWG-KP)第

    2015年141家上市公司及關聯方的排放物監測數據超標

      一機構發布報告稱,涉污公司受到行政處罰的不足四成;平均罰款金額50萬元;化工、建材等行業污染高發  4月17日,央視報道了由“毒地”引起的江蘇常州外國語學校學生異常患病事件,矛頭指向了上市公司諾普信。  常州“毒地事件”,只是近年來A股上市公司涉及環境污染事故的一個縮影。日前,北京一家環境NGO

    云南曲靖鉻污染 水質未超標就可安枕無憂?

        昨日新華社記者調查曝出,與非法傾倒鉻廢料的廠區相鄰的小百戶鎮興隆村,牲畜不敢放到江邊,很多村民莫名得病,30多人得了癌癥,8年有11名村民因癌死亡。  “這是否與鉻渣污染有關?”  云南曲靖鉻污染事件發生已經近4個月,連串調查處理進展發生在媒體集中曝光后的最近一星

    王燦發:發生水污染責該如何當?

    王燦發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7月3日,位于福建上杭縣汀江上游的紫金礦業公司發生了污水泄漏事故,造成漁民重大經濟損失和居民飲用水危機,當地政府和紫金礦業都應為此事故負責。2008年6月1日起實施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對造成污染事故的法律責任作出了具

    多數IT品牌企業模糊回應重金屬污染報告

      最新的一起重金屬污染事件再次引發軒然大波。  7月12日下午,福建省環保廳通報稱,位于上杭縣的紫金礦業集團公司旗下紫金山銅礦濕法廠污水池發生滲漏,污染了汀江。據初步統計,汀江流域僅棉花灘庫區死魚和魚中毒約達378萬斤。福建省有關部門已初步認定此次污染屬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紫金礦業也因此而停牌。  

    媒體梳理十年來發生的部分水污染事件

      2004年  四川沱江特大水污染事故  2004年2月底和3月初,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化肥廠將大量高濃度氨氮廢水排入沱江支流毗河,導致沱江江水變黃變臭,氨氮超標竟達50倍。50萬公斤網箱魚死亡,直接經濟損失3億元左右。沿江簡陽、資中、內江三地被迫停水4周。  2004年5月初,四川省眉山市仁

    “十二五”我國水處理化學品商機無限

      2014年1月22日,中國與全球化智庫(CCG)及中國社會科學院共同在北京發布《國際人才藍皮書》,報告指出:根據過去一年多所發生的移民情況,中國環境問題的加劇成為精英和富裕階層移民的重要原因。一、加劇的環境問題  以水污染為例。  過去的十年,吉化松花江污染事件、福建紫金礦業污染事件、

    “十二五”我國水處理化學品商機無限

      2014年1月22日,中國與全球化智庫(CCG)及中國社會科學院共同在北京發布《國際人才藍皮書》,報告指出:根據過去一年多所發生的移民情況,中國環境問題的加劇成為精英和富裕階層移民的重要原因。   一、加劇的環境問題   以水污染為例。   過去的十年,吉化松花江污染事件、福建紫金礦業污染

    平均不到兩天發生一起 環境事件為何頻頻發生?

    在一次突發環境事件中,應急人員正在處置受污染的河水。  紫金礦業污水滲漏、大連海洋石油污染、吉林化工桶被沖入松花江、南京棲霞區化工廠爆炸……今年以來,除了干旱、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一起起突發環境事件也觸痛了整個社會的神經。  不平常的大事才稱得上事件。突

    福建環保局被指越權審批鋼廠項目致海灣污染

    德盛鎳業成為破壞羅源灣生態的一顆“毒瘤”。羅源灣成排污池,水產養殖日益凋敝。  對于同一個企業法人代表,省環保局竟不惜兩次越權違規為其審批項目,甚至一份環評批復文件出現兩個版本,明眼人一看就知其中有不可示人的‘潛規則’,沒有巨大的利益驅使,誰都不會冒這個風險。  原本波清浪白、鳥飛魚躍,有

    環保法修法呼聲不斷 修訂能否突破三大瓶頸?

      5月9日,環境保護部向社會通報,華北六省市55家企業存在向地下排污問題,細心的讀者從中發現,執法部門對55家企業的罰款平均不到7萬元,環保法律明顯偏軟。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被稱為“環境保護的根本大法”,它誕生于1979年,1989年做過修訂,其條款已經很難適應當前環境保護的需要。

    制度 環保事業的堅強保障

            回首,已是十年。   十年的變遷已然改變了這片大地最初的容顏。從蒼穹到大地,從江河到湖泊,環境保護的觸角逐漸延伸;從思想到理念,從政策到措施,環境保護的制度建設推陳出新。   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這是法律

    環境保護基本國策將首次入法

      昨天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聽取了環境保護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況的報告。抵制PX項目、反對核電站建設……全國多個地方發生環保群體性事件。對此,草案增加了規定:“對依法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編制時向公眾說明情況,征求意見。” 此次的環保法修正案草案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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