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煤電高效清潔有序發展,8月14日,國家發改委、工信部、財政部等十六部委聯合印發《關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防范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的意見》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按照“完善機制,科學調控”、“企業為主,保障安全”、“淘汰落后,嚴控增量”、“優化存量,轉型升級”的總體原則,全面落實電力體制改革要求,充分發揮市場調節和宏觀調控作用,因地制宜、統籌推進,有力有序防范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 根據通知,“十三五”期間,全國將停建和緩建煤電產能 1.5 億千瓦,淘汰落后產能 0.2 億千瓦以上,實施煤電超低排放改造 4.2 億千瓦、節能改造 3.4 億千瓦、靈活性改造 2.2 億千瓦。到 2020 年,全國煤電裝機規模控制在 11 億千瓦以內,具備條件的煤電機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煤電平均供電煤耗降至 310 克/千瓦時。 為實現上述目標,通知布置了從嚴淘汰落后產能、清理整頓違規項目、嚴控新增產能規模、加快機組改造提升、規范自......閱讀全文
2017年4月28日至5月28日,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天津市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并于7月29日反饋了督察意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天津提出的“三個著力”重要要求,把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