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委員長會議的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20日向社會全文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和建議,以更好地修改、完善這部法律草案。 這是新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向社會全文公布、廣泛征求意見的第一部法律草案。 食品安全法(草案)全文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草案)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 第三章 食品安全標準 第四章 食品檢驗 第五章 食品生產經營 第六章 食品進出口 第七章 食品安全事故預防和處置 第八章 監督管理 第九章 法律責任 第十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防止、控制和消除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對人體的危害,預防和減少食源性疾病的發生,保證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增強人民群眾體質,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下列活動,應當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產和加工(以下稱食品生......閱讀全文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新《食品安全法》已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為深入貫徹落實新《食品安全法》,切實保障公眾飲食安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根據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按照“四個最嚴”的要求,起草了《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 按照《食品安全法》“建立科學、嚴格的監
民以食為天。三鹿牌嬰幼兒奶粉事件令世人震驚,也讓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三審的食品安全法草案更受關注。人們在為“三鹿奶粉事件”痛心的同時不禁要問:用什么才能保證我們最基本的需求———吃得安全?食品安全立法能否防止“三鹿奶粉事件”重演?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錫榮23日指出,針對“三鹿奶粉事件
7月24日,《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公布執行。作為《食品安全法》法律規定的細化和實施細則,《條例》對于強化我國食品安全監管,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意義顯而易見。而在《條例》正式出臺之前,4月23日,國務院法制辦曾就《條例》草案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共收到反饋意見近萬條。
中新網4月23日電 今天,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在其官方網站全文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征求社會各界意見。草案共分九章五十七條,對涉及食品安全的企業理責任、監管工作中的協調配合、事故處置等制度做出了具體的規定和說明,并對食品安全法中有關制度做出細化。全文如下:
山東省政府近日印發了2013年立法工作計劃。根據計劃,今年,省勞動合同條例修訂草案、省食品安全條例草案等立法項目將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有望在年內出臺。 在地方性法規草案方面,今年將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重點立法項目有: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修訂草案、山東省食品安全條例草案、山東省輻射污染防治
據合肥晚報消息 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通過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銷售食品的,需依法取得經營許可并公示;食品小作坊、小餐飲、食品攤販或將納入登記、備案管理……12月12日,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35次會議開幕,聽取并審議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草案)》。 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 按照建立統
昨日上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叢斌做修改情況說明時稱: “有的常委委員提出,要加強對食用農產品安全的源頭管理,在總則中明確規定國家禁止生產、銷售和食用劇毒、高毒農藥,鼓勵使用高效低毒農藥。對此,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和農業部提出,當前全面淘汰劇毒、高毒農藥還不行,有些病蟲害防治還缺
2017年8月14日,國家食藥總局向WTO組織正式通報了《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草案》),《草案》全文98條,和此前國務院法制辦公布的征求意見稿內容有相當大的差異,條款內容進行了大幅刪減,通報版的《草案》具體有哪些特別之處? 1、關于食品安全標準 1.1 《草案》
2013年8月8日,臺灣地區"衛生福利部"發布部授食字第1021302010號公告,預告"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草案,預告終止日為9月9日。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的食品業者,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的規定;同條第四項規定,第二項食品安全
前不久在京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初次審議了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 修訂草案增加了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的內容:一是規定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明確對查證屬實的舉報,應給予舉報人獎勵。二是規范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強調監管部門應當準確、及時、客觀公布食品安全信息,鼓勵新聞媒體對食品安全違法行
中國擬立法強化消費者食品安全權益受損的救濟。昨日首次提交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食品安全法草案規定,食品經營者以假充真或者銷售不安全食品,除賠償消費者的損失外,消費者還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10倍的賠償金。 國務院法制辦主任曹康泰受國務院委托作了草案說明,曹康泰坦言當前食品安全存在五大問題,主要涉
據新華社電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昨日開幕。會議繼續審議食品安全法草案。已是第四次審議的食品安全法草案提出,名人代言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使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將承擔連帶責任。 食品安全法草案多處修改 全國人大法律委副主任委員劉錫榮作了關于食品安全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
在中國食品行業規模最大、層次最高的2008中國食品博覽會上,群眾所關注的食品安全問題再次成為專家、學者熱議的重點。7日,在“食品安全與行業創新發展”高峰論壇上,來自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博士生導師羅云波教授詳細透露了《食品安全法(草案)》(以下簡稱
今年1月23日,北京海淀區“超市發白頤路店”,海淀區食藥監局工作人員正快速檢測大肉是否含瘦肉精 網上購買食品出了問題怎么辦,現行食品安全法中并無明文規定。根據昨日提交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審議的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如果未履行規定義務,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應當承
為了更好地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利,上海擬鼓勵嬰幼兒食品等高風險食品生產經營者投保食品質量安全責任險。昨天,《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草案)》提交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二十四次會議一審,新的規定草案還明確,河豚魚、罌粟殼將被明令禁止生產經營,另外,食品安全事故要在2小時內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辦法》已于2010年9月20日經衛生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發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長 陳竺 二0一0年十月二十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修)訂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制定本辦
此次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內容中,“食品安全標準”的出現頻率不下50次,其中,整個第三章對食品安全標準進行了專章規定。修訂草案第二十六條更是明確提出:食品安全標準是強制執行標準。 對此,北京大學法治與發展研究院高級研究員劉兆彬指出,標準是一個體系,類別很多,很難用一種強制性安全標準所代替、所覆蓋。
12月20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開始第二次審議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與初審稿相比,草案作了多處重要修改。 草案二審稿修改了食品安全犯罪的刑罰條件,強化了刑法對食品安全這一重大民生問題的保護。 草案對負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人員的瀆職犯罪單獨做出規定:負有食品安全監督管
11月26日,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分組審議《貴州省食品安全條例(修訂草案)》,修訂草案在原條例基礎上,新增食品安全源頭管理、散裝食品管理、實行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累計積分制度等內容,以更嚴苛的法治手段保護食品安全。 散裝食品分布較廣,在商場、超市和集貿市場隨處可見,是食品安全監管的難點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今天(22日)開幕,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再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如何進一步保障食品安全? 草案二審稿中的一大亮點就是進一步加重了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現行法律以及在6月份提交審議的草案一審稿對于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還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今天(22日)開幕,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再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如何進一步保障食品安全? 草案二審稿中的一大亮點就是進一步加重了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現行法律以及在6月份提交審議的草案一審稿對于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還
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等政府重點監管食品生產經營者應建立內部電子追溯體系。《深圳經濟特區食品安全監督條例(草案修改一稿)》昨日在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17次會議上審議,法規名稱修改為“深圳經濟特區食品安全監督條例”。有關種養殖、畜禽屠宰等監管職責統一交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行使,形成食品安全監管
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等政府重點監管食品生產經營者應建立內部電子追溯體系。《深圳經濟特區食品安全監督條例(草案修改一稿)》昨日在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17次會議上審議,法規名稱修改為“深圳經濟特區食品安全監督條例”。有關種養殖、畜禽屠宰等監管職責統一交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行使,形成食品安全監管“
網購食品如抽檢不合格,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將向消費者先行賠付;嬰幼兒配方食品需建內部電子追溯體系;食品生產經營者被約談后仍不整改須公開道歉……備受關注的《深圳經濟特區食品安全條例(草案)》經過較大修改,時隔一年多,再次提交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并形成了“草案修改一稿”。據悉,該法的名稱或將修
網購食品如抽檢不合格,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將向消費者先行賠付;嬰幼兒配方食品需建內部電子追溯體系;食品生產經營者被約談后仍不整改須公開道歉……備受關注的《深圳經濟特區食品安全條例(草案)》時隔一年多,經過較大修改,再次提交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并形成了“草案修改一稿”。據悉,該法的名稱或將修改
提要:屢屢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催生出中國第一部食品安全法,可謂是亡羊補牢。而要讓百姓對食品安全完全放心,除了這道法律上的“護身符”外,要做的功課還有很多。 歷經幾次修訂審議的食品安全法草案,有望在2月28日閉會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上表決通過。屆時,中國將終于有了第一部食品安全法。
草案一審時曾進行過刪減“區域退市”條款同樣刪后重加◎明確食品攤販監管由城管部門負責 食品安全問題長久以來都是群眾最關心的民生大事之一。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36次會議,對《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修訂草案修改稿)(以下簡稱“草案二審稿”)進行二次審議,在初次審議中被刪
日前,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這是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施行以來的首次修改,旨在改革完善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建立嚴格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專家表示,此次修訂草案呈現諸多亮點,比如增設網購食品監管,大幅提高企業違法成本,政府失職將被問責等。 亮點1 失職官員將引咎辭職
看點一 增設對失職官員引咎辭職情形 草案綜合運用民事、行政、刑事等手段,對違法生產經營者實行最嚴厲處罰,對失職瀆職的地方政府和監管部門實行最嚴肅問責,對違法作業的檢驗機構等實行最嚴格追責。 例如,草案對生產經營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的,規定食品藥
看點一 增設對失職官員引咎辭職情形 草案綜合運用民事、行政、刑事等手段,對違法生產經營者實行最嚴厲處罰,對失職瀆職的地方政府和監管部門實行最嚴肅問責,對違法作業的檢驗機構等實行最嚴格追責。 例如,草案對生產經營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