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氣污染物的高效分析
被動樣品富集器相比之下更易于使用和安裝,目前樣品的解吸附和制備成可用于分析的形態是更耗時和更費力的工作。GSF環境與健康研究中心的科學家們最近展示了他們富集和分析持久性有機物染污(POP)的簡單快速方法。 有一些物質人們不再賜福給它們,2004年5月17日,150多個國家簽署了斯德哥爾摩公約,旨在讓這類物質——持久性有機物染污(POPs)從地球上消失。確切地說,POPs是12類化學物質,包括9種含氯殺蟲劑、一類屬于化學工業產品的多氯聯苯和兩組不希望出現的副產物多氯二苯并呋喃和多氯二苯并二。由于其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致命作用,這十二類POPs被稱為“罪惡的一打”。POPs富集于脂肪組織中,與激素類結合,可導致惡性腫瘤和發育畸形,并造成免疫系統傷害。 雖然斯德哥爾摩公約簽署后潘多拉的盒子已經被關上,但問題將長期存在。顯然,這個“罪惡的一打”將需要花費我們幾代人的努力,另外,有害物質的成員可能還會增多。POPs很難降解,并......閱讀全文
大氣污染物的高效分析
被動樣品富集器相比之下更易于使用和安裝,目前樣品的解吸附和制備成可用于分析的形態是更耗時和更費力的工作。GSF環境與健康研究中心的科學家們最近展示了他們富集和分析持久性有機物染污(POP)的簡單快速方法。 有一些物質人們不再賜福給它們,2004年5月17日,150多個國家簽署了斯德哥爾摩公
大氣污染物的監測方法
監測方法分類及優缺點:1、煙塵監測子系統?煙塵在線自動監測采用的原理主要有激光透射法、激光散射法、β射線法和電荷法等。?激光透射法:根據煙塵對光吸收符合朗伯-比爾(Lambert-Beer)定律原理研制而成。根據光檢測器與光源位置不同,可分為單光程和雙光程;?優點:成熟可靠,與國標法一致性好;缺點:
大氣污染物的監測方法
監測方法分類及優缺點?:1、煙塵監測子系統?煙塵在線自動監測采用的原理主要有激光透射法、激光散射法、β射線法和電荷法等。?激光透射法:根據煙塵對光吸收符合朗伯-比爾(Lambert-Beer)定律原理研制而成。根據光檢測器與光源位置不同,可分為單光程和雙光程;?優點:成熟可靠,與國標法一致性好;缺點
快速測定大氣污染物
環境空氣質量的改善不但要控制大氣中細微顆粒的含量,同時要減少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的排放,而控制和減少揮發性有機物的措施實施是基于對污染源特征污染物種類和排放量的理解。在污染源現場進行樣品的快速采集、快速質譜定性、定量的分析對環保監測部門和污染源的治理部門都有重要意義。本文將探討基于移動式車載氣質聯用儀和
大氣污染物檢測標準
一、簡介?當前我國大氣污染狀況依然十分嚴重,霧霾天氣常年困擾著人們。大氣污染主要由人為活動造成,主要有:工廠排放;汽車尾氣;農墾燒荒;森林失火;炊煙(包括路邊燒烤);塵土(包括建筑工地)等。導致城市大氣環境中總懸浮顆粒物濃度普遍超標;二氧化硫污染一直在較高水平;機動車尾氣污染物排放總量迅速增加;氮氧
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是為了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使空氣質量達到環境質量標準,對排入大氣中的污染物數量或濃度所規定的限制標準。顆粒物PM10 50/150 μg/m3(日均,一級/二級)PM2.5 35/75 μg/m3(日均,一級/二級)HCL 50 μg/m3(日均),60 μg/m3(時均)SO2
熱解析進樣技術的應用:大氣有機污染物的分析
?隨著經濟的發展,大氣污染越來越為人關注。這包括室外環境大氣和室內工作場所的大氣污染。目前常用的氣體取樣方式是用一個吸附管,其中裝有一定量的有機吸附劑。取樣時,該吸附管接在一個經流量校正的真空泵上,當一定體積的大氣在真空泵的作用下通過吸附管時,有機物就被“捕集”在吸附管中。然后密封吸附管,送到分析
主要的大氣污染物有哪些?
1.氣溶膠狀態污染物主要有粉塵、煙液滴、霧、降塵、飄塵、懸浮物等。氣溶膠系指固體粒子、液體粒子或他們在氣體介質中的懸浮體。直徑約為從0.002-100微米大小的液滴或固態粒子。大氣氣溶膠中各種粒子按其粒徑大小又可以分為(1)總懸浮顆粒物(TSP):懸浮在空氣中,空氣動力學當量直徑在100微米以下的顆
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基本信息所屬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標準號:?GB13271-2001替代標準:GB 13271-1991,GWPB 3-1999中文名稱: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英文名稱: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coal-burning oil-burni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法律分析:本標準規定了33種大氣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時規定了標準執行中的各種要求。在我國現有的國家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體系中,按照綜合性排放標準與行業性排放標準不加叉執行的原則,適用于現有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設計、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及其投產后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