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已經2019年3月26日國務院第42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公布,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總 理 李克強 2019年10月1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2009年7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57號公布 根據2016年2月6日《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 修訂 2019年3月26日國務院第42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風險,保證食品安全。 第三條 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負責分析食品安全形勢,研究部署、統籌指導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實食品......閱讀全文
7月24日,《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公布執行。作為《食品安全法》法律規定的細化和實施細則,《條例》對于強化我國食品安全監管,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意義顯而易見。而在《條例》正式出臺之前,4月23日,國務院法制辦曾就《條例》草案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共收到反饋意見近萬條。
2019年10月11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 第721號,公布現將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經過研究比對,現對新版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的亮點做出解讀,以供行業參考。 亮點一、明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允許提前實施 實
2020年2月17日,由食品伙伴網發起的“2019年食品行業十大熱門詞匯”評選活動結束。投票結果顯示,“豬肉價格飛漲”高居“2019年食品行業十大熱門詞匯”榜首,“食安法實施條例”、“垃圾分類”分別列第二位、第三位。 據了解,《食品人看食品事--食品行業十大熱門詞匯》評選活動,由食品伙伴網網友
食品安全是一個伴隨著人類社會發展全過程的長期性的問題,是關系到國計民生的重大問題。進入21世紀以來,世界各國的飲食水平與健康水平普遍有了提高,食品安全狀況有了較大的改善。但人類食物鏈環節增多、食物結構復雜化卻給人類增添了新的飲食風險和不確定因素。總體而言,全球食品安全形勢有所好轉,但仍然不容樂觀
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 國發〔2014〕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再取消和下放64項行政審批項目和18個子項。另建議取消和下放6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行政審批項目,國務院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