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未標全食品信息消費者獲十倍賠償
近日,遼寧省黑山縣的梁先生到靜海縣消協投訴,稱其在天津物美靜海店購買了價值111.47元的散裝笑口巴旦木、開心果。其分裝標簽、標注內容打印有食品名稱、包裝日期、保質期、單價、凈含量、價格;沒有打印生產日期、生產者廠名、廠址、聯系方式及QS生產許可。梁先生要求退貨并十倍賠償。 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詳細了解情況,經營方承認該食品是從其店內售出,由于工作疏忽,確實在標簽上沒有標注生產日期等內容。經過耐心細致地調解,最終雙方達成協議,投訴人梁先生退回所購商品,經營方賠償投訴方1100元。雙方均對調解結果表示滿意。 此案中經營方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條第四項:食品安全標準應當包括“對與食品安全、營養有關的標簽、標識、說明書的要求”;第四十一條“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之規定。按照第九十六條“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閱讀全文
遼寧深化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改革
8月7日,記者從遼寧省市場監管局獲悉,為進一步破解“準入不準營”問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該局有序推進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改革,進一步優化地區營商環境,取得良好成效。 該局對全省范圍內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80平方米以下的小餐飲,實行告知承諾制,并制定全省統一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許可和小餐飲經營許可行
內蒙古頒發新版食品生產和食品經營許可證
近日,從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了解到,新《食品安全法》和《內蒙古自治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已經頒布實施。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規定,結合內蒙古自治區實際,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決定從1月1日起,頒發新版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將原來分別頒發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和餐飲服務許可證實
福建核查處置4家食品生產經營企業
3月5日,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發布2019年第13期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公布對廈門新華都購物廣場有限公司蓮花店、龍巖晉龍食品有限公司等4家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處理結果。 經查,在廈門新華都購物廣場有限公司蓮花店銷售的標稱福建龍巖晉龍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一品梅(生產日期為2018年
廣東:覆蓋食品生產經營 全環節從業者
筆者從7日舉行的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例行新聞通氣會上獲悉,《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食品安全管理員的管理辦法》及《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的管理辦法》已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除了此前已經實施的餐飲行業,我省包括保健食品、食用農產品在內的所有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都將實行
曝南海6企業售假售禁被罰 4家涉及經營禁止生產經營食品
昨日,記者從南海食藥監局獲悉,7月份該局公布的企業“黑名單”上有6家企業上榜,其中有4家企業涉及經營禁止生產經營食品,包括假冒偽劣的牛仔骨、江蘇大米、花生油等,還有企業違規賣牛腩香膏等20多種食品添加劑。目前,“黑名單”企業和商家都已經被處罰。 “恒鑫濃縮香脆素”、“仟味秘制牛腩香膏”、“G
加強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管
為加強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規范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秩序,保障保健食品質量安全和化妝品衛生質量安全,日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通知,對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日常監督的檢查內容和檢查重點提出了明確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重點檢查保健
《自動售賣即食食品生產經營衛生規范》已立項
無人面館、自助咖啡機、鮮椰售賣機……近日,上海市食藥監局組織專家評審會,對多種現制現售類自助售貨機展開風險評估。評審會現場專家表示,對市場上出現越來越多自動制作售賣食品新設備感到欣喜和支持,但嚴控食品安全風險的底線不能丟。記者從市食藥監局獲悉,目前《自動售賣即食食品生產經營衛生規范》的上海地方標
新食品安全法: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應按規標示
昨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閉幕,表決通過了一系列法律修訂草案,農藥、煙草、嬰兒奶粉等與老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領域都將受到影響。 北京等10省份將試點陪審員改革 本次會議為期5天,涉及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廣告法修訂草案、證券法修訂草案、種子法修訂草案、國家安全法草案、境外非政府組織管
浙江發布多項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規范食品生產經營行為
16日,浙江省衛生計生委在杭州召開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新聞通報會,記者獲悉,浙江省衛生計生委日前批準發布了《食品工業用柑橘囊胞》、《食品中4-己基間苯二酚殘留量的測定》等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為食品生產經營行為的規范提供依據。 食品安全標準作為強制性“技術法規”,對于規范食品生產經營行為,防止加工經
北京食品安全監管辦法實施 食品經營生產三級監管
今年1月1日起,《北京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試行)》正式實施,將食品生產經營者按照三個級別進行監管。 分級依據主要是經營者所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風險高低,并綜合考慮上一年監測數據、消費者群體規模、致害程度、召回情況和被投訴舉報情況等。食品生產經營者監管級別評定工作按年度進行,原則上每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