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耐量試驗結果判定
正常人空腹血糖在 3.9-6.1 mmol/L 左右(不超過 6.1 mmol/L);餐后 0.5-1 小時血糖達高峰,但不超過 11.1 mmol/L;餐后 2 小時血糖在 3.9-7.8 mmol/L 左右(不超過 7.8 mmol/L);餐后 3 小時血糖恢復至空腹水平(3.9-6.1 mmol/L)。(1)當靜脈空腹血糖<6.1 mmol/L,OGTT 兩小時血糖<7.8 mmol/L,說明人體對進食葡萄糖后的血糖調節能力正常,為「糖耐量正常」。(2)當靜脈空腹血糖<7.0 mmol/L 并且 OGTT 兩小時血糖介于 7.8-11.1 mmol/L 之間,說明人體對葡萄糖的調節能力輕度下降,已達到「糖耐量低減(IGT)」的診斷標準。(3)當靜脈空腹血糖介于 6.1-7.0 mmol/L 之間,且 OGTT 兩小時血糖 ≤ 7.8 mmol/L,說明人體對進食葡萄糖后的血糖調節能力尚好,但對空腹......閱讀全文
糖耐量試驗結果判定
正常人空腹血糖在 3.9-6.1 mmol/L 左右(不超過 6.1 mmol/L);餐后 0.5-1 小時血糖達高峰,但不超過 11.1 mmol/L;餐后 2 小時血糖在 3.9-7.8 mmol/L 左右(不超過 7.8 mmol/L);餐后 3 小時血糖恢復至空腹水平(3.9-6.1 m
糖耐量試驗結果判定
正常人空腹血糖在 3.9-6.1 mmol/L 左右(不超過 6.1 mmol/L);餐后 0.5-1 小時血糖達高峰,但不超過 11.1 mmol/L;餐后 2 小時血糖在 3.9-7.8 mmol/L 左右(不超過 7.8 mmol/L);餐后 3 小時血糖恢復至空腹水平(3.9-6.1
糖耐量試驗的結果判定
正常人空腹血糖在 3.9-6.1 mmol/L 左右(不超過 6.1 mmol/L);餐后 0.5-1 小時血糖達高峰,但不超過 11.1 mmol/L;餐后 2 小時血糖在 3.9-7.8 mmol/L 左右(不超過 7.8 mmol/L);餐后 3 小時血糖恢復至空腹水平(3.9-6.1
糖耐量試驗的結果是如何判定的?
正常人空腹血糖在 3.9-6.1 mmol/L 左右(不超過 6.1 mmol/L);餐后 0.5-1 小時血糖達高峰,但不超過 11.1 mmol/L;餐后 2 小時血糖在 3.9-7.8 mmol/L 左右(不超過 7.8 mmol/L);餐后 3 小時血糖恢復至空腹水平(3.9-6.1 m
糖耐量試驗的結果是如何判定的?
正常人空腹血糖在 3.9-6.1 mmol/L 左右(不超過 6.1 mmol/L);餐后 0.5-1 小時血糖達高峰,但不超過 11.1 mmol/L;餐后 2 小時血糖在 3.9-7.8 mmol/L 左右(不超過 7.8 mmol/L);餐后 3 小時血糖恢復至空腹水平(3.9-6.1
糖耐量試驗的結果是如何判定的?
正常人空腹血糖在 3.9-6.1 mmol/L 左右(不超過 6.1 mmol/L);餐后 0.5-1 小時血糖達高峰,但不超過 11.1 mmol/L;餐后 2 小時血糖在 3.9-7.8 mmol/L 左右(不超過 7.8 mmol/L);餐后 3 小時血糖恢復至空腹水平(3.9-6.1 m
如何判定葡萄糖耐量試驗?
1. 當靜脈空腹血糖
鞣酸化紅細胞試驗的結果判定
++++:管底呈細密的顆粒凝集,邊緣不整齊。 +++:全管底呈光滑的均勻片層,邊緣折疊。 ++:全管底呈光滑的均勻片層,如傘狀。 +:管底大部分復以光滑片層,邊緣稍厚。 ±:較“+”面積更小,中央有沉積的紅血球。 —:紅血球沉積在管底中央,如小圓盤或鈕扣狀。 以“++”為滴度終點。
口服糖耐量試驗
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是指給成人口服75g無水葡萄糖,兒童按每公斤體重1.75g計算,總量不超過75g,然后測其血糖變化,觀察病人耐受葡萄糖的能力,是目前公認的診斷糖尿病的金標準,在血糖異常增高但尚未達到糖尿病診斷標準時,為明確是否為糖尿病可以采用該試驗。臨床意義: 1.正常耐糖量FBG≤6.1mmo
鹽霧試驗結果的判定方法有哪些?
鹽霧試驗箱技術規格:SE-F單位:鹽霧腐蝕系列?? SE-FC單位:溫濕度鹽霧復合系列? SE-PRO單位:步入式鹽霧系列型號SE-F60BSE-F90BSE-F120BSE-F160BSE-F200B試驗室內箱尺寸(cm)60x45x4090x60x50120x80x50160x100x5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