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妊娠婦女中,約0.2%合并甲亢。正常妊娠時由于腺垂體生理性肥大和胎盤激素分泌,可有高代謝癥候群表現,如心率可增至100次/分,甲狀腺稍肥大,基礎代謝率在妊娠3個月后較前增加可達20%~30%,由于雌激素水平增高,使甲狀腺激素結合球蛋白(TBG)增高,血清T3也較正常增高,凡此均易與甲亢混淆。 妊娠期的甲亢主要有兩大原因:Graves病與妊娠一過性甲亢。妊娠一過性甲亢是由于HCG過高引起的,這部分患者僅占少數,影響也較少。Graves病常見于20~40歲的育齡婦女。通常妊娠時自身免疫處于抑制狀態,尤其是妊娠的最后3個月,Graves病常可減輕甚至緩解。但仍有許多例外。甲亢和妊娠可相互影響,明顯未控制的Graves病對孕婦和胎兒均有不利影響(如流產、早產、低體重或畸形),而妊娠可加重甲亢病人心血管負擔。輕中度甲亢仍可妊娠......閱讀全文
在妊娠婦女中,約0.2%合并甲亢。正常妊娠時由于腺垂體生理性肥大和胎盤激素分泌,可有高代謝癥候群表現,如心率可增至100次/分,甲狀腺稍肥大,基礎代謝率在妊娠3個月后較前增加可達20%~30%,由于雌激素水平增高,使甲狀腺激素結合球蛋白(TBG)增高,血清T3也較正常增高,凡此均易與甲亢混淆。
甲亢是一種自身免疫性疾病,其中女性患病幾率比男性高。而女性在甲亢控制穩定了,如果懷孕期間一旦休息時間不足(熬夜或是工作繁忙),都可能引起甲亢復發,不僅對母體自身和胎兒造成影響,同時也對麻醉工作帶來一定風險。 那么甲亢產婦如果需行剖宮產手,我們該如應付呢?下面就個人經驗進行歸納總結: 一、妊娠合并
鑒別診斷 妊娠伴甲亢的診斷標準較單純甲亢的標準有所提高,一般以血清總T4在13~15μg/dL以上,總T3在230μg/dL以上為診斷依據。能測定不受TBG影響的甲狀腺功能試驗則較理想,如FT3,FT4,或游離甲狀腺素指數等,結果均高于正常。 檢查 國內有學者提出的診斷標準為:有高代謝綜合
甲亢合并妊娠時,對胎兒保留的問題,要根據病人的具體情況謹慎決定。妊娠以后甲亢緩解者,可定期隨診。少數病人需用抗甲狀腺藥物直至分娩。用藥期間維持甲狀腺功能在正常水平的高限為宜。避免發生甲狀腺功能減低。傳統看法,丙基硫脲嘧啶通過胎盤較少,是治療甲亢合并妊娠首選藥物。由于碘可自由通過胎盤,放射性碘治療
感染結核桿菌引起。 1.生物學原理 孕產期由于自主神經失調,體內內分泌及代謝功能紊亂,機體免疫力降低;加之卵巢激素增加,肺呈充血狀態;甲狀腺功能亢進,代謝率增加;血液中膽固醇增高;腎上腺皮質激素分泌顯著增多等,從而易引起結核桿菌感染,播散,導致妊娠期和產褥期合并肺結核同時伴有肺外結核。 2
肝硬化的常見病因為病毒性肝炎、慢性酒精中毒、血吸蟲病、藥物性中毒或化學毒物膽汁淤積性、遺傳代謝性缺陷等。歐美國家以酒精性中毒為主要原因,約占65%。與男性相比,女性更易引起酒精性肝硬化,引起不可逆肝硬化女性需要的每天最低酒量少,持續時間短。中國以病毒性肝炎為肝硬化的主要病因,乙型,丙型和丁型病毒
甲亢病因包括彌漫性毒性甲狀腺腫(也稱Graves病),炎性甲亢(亞急性甲狀腺炎、無痛性甲狀腺炎、產后甲狀腺炎和橋本甲亢)、藥物致甲亢(左甲狀腺素鈉和碘致甲亢)、hCG相關性甲亢(妊娠嘔吐性暫時性甲亢)、和垂體TSH瘤甲亢。 臨床上80%以上甲亢是Graves病引起的,Graves病是甲狀腺自身
妊娠與肝炎互為不利因素即肝炎可影響妊娠的正常發展, 對母兒可產生不良后果, 如妊高征、產后出血、胎兒窘迫、胎兒生長發育受限、早產、死胎、死產等的發生率明顯增高; 而妊娠可以影響肝炎, 妊娠期新陳代謝旺盛, 胎兒的呼吸排泄等功能均需母體完成;肝臟是性激素代謝及滅活的主要場所,妊娠期胎盆分泌的雌、孕
1、膽汁淤積 90%以上的膽汁淤積由結石嵌頓引起,結石可引起膽囊出口梗阻,膽囊內壓增高,膽囊壁血運不良,發生缺血性壞死;淤積的膽汁可刺激膽囊壁,引起化學性炎癥,如胰液反流,胰消化酶侵蝕膽囊壁引起急性膽囊炎。 2、細菌感染 由于膽汁淤積,細菌可繁殖,經血流、淋巴或膽道逆行進入膽囊,引起感染。
病因 肝硬化的常見病因為病毒性肝炎、慢性酒精中毒、血吸蟲病、藥物性中毒或化學毒物膽汁淤積性、遺傳代謝性缺陷等。歐美國家以酒精性中毒為主要原因,約占65%。與男性相比,女性更易引起酒精性肝硬化,引起不可逆肝硬化女性需要的每天最低酒量少,持續時間短。中國以病毒性肝炎為肝硬化的主要病因,乙型,丙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