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孕婦有低熱、消瘦、乏力、盜汗等癥狀時,應重視查找原因,以排除肺結核的可能。痰檢抗酸桿菌以明確診斷。 對疑診者先以1/10萬稀釋液皮試,如陰性,再用1/萬稀釋液皮試,如仍為陰性,則結核的可能性不大。若呈強陽性反應,則有輔助診斷價值。 對可疑或確診的肺結核病人,應作痰液涂片抗酸染色找結核菌,或收集24小時痰濃縮檢菌。必要時進行痰結核菌培養及藥敏試驗。 正常妊娠血沉可高達60mm/h,因此,血沉對孕期結核病的診斷意義不大。......閱讀全文
若孕婦有低熱、消瘦、乏力、盜汗等癥狀時,應重視查找原因,以排除肺結核的可能。痰檢抗酸桿菌以明確診斷。 對疑診者先以1/10萬稀釋液皮試,如陰性,再用1/萬稀釋液皮試,如仍為陰性,則結核的可能性不大。若呈強陽性反應,則有輔助診斷價值。 對可疑或確診的肺結核病人,應作痰液涂片抗酸染色找結核菌,或
感染結核桿菌引起。 1.生物學原理 孕產期由于自主神經失調,體內內分泌及代謝功能紊亂,機體免疫力降低;加之卵巢激素增加,肺呈充血狀態;甲狀腺功能亢進,代謝率增加;血液中膽固醇增高;腎上腺皮質激素分泌顯著增多等,從而易引起結核桿菌感染,播散,導致妊娠期和產褥期合并肺結核同時伴有肺外結核。 2
在妊娠期,遇有低熱、盜汗、咳嗽、消瘦及肺尖部聽到濕啰音等臨床表現時,應想到肺結核的可能。 活動性肺結核患者,尤其是中、重度患者,妊娠與分娩均能促使結核病情惡化,特別是重度而又未經抗結核治療,且又無產前檢查的孕婦,妊娠和分娩將使病情加劇甚(或)死亡。活動性肺結核患者一旦懷孕,則有使病情進一步惡化
肺結核是由結核桿菌引起的呼吸系統慢性傳染病,通常侵害生育年齡婦女。據統計,妊娠合并肺結核的發生率為5%~7%。研究表明,非活動性肺結核對婦女妊娠經過和胎兒發育并無多大影響,且妊娠對肺結核的病情也無明顯影響。但是,病變范圍較大的活動性肺結核,如血型播散型肺結核和浸潤型肺結核,易發生流產和早產。妊娠
1.加強產前保健。 2.播散性或纖維空洞型肺結核未經治療者 應在孕6~8周內行人工流產術,經治療病情穩定后再妊娠。 3.藥物治療 孕期結核病的第一線藥物為異煙肼(INH)、乙胺丁醇,如再加用維生素B6則可防止INH對胎兒潛在的神經毒性。第二線藥物則以利福平,氨硫脲或卡那霉素為主。利福平在
肝硬化病情隱匿,潛伏期3~5年或更長。因此及早診斷肝硬化十分重要。肝硬化的診斷主要依靠病史、臨床表現以及輔助檢查。
鑒別診斷 妊娠伴甲亢的診斷標準較單純甲亢的標準有所提高,一般以血清總T4在13~15μg/dL以上,總T3在230μg/dL以上為診斷依據。能測定不受TBG影響的甲狀腺功能試驗則較理想,如FT3,FT4,或游離甲狀腺素指數等,結果均高于正常。 檢查 國內有學者提出的診斷標準為:有高代謝綜合
既往病史、癥狀為有力線索。確診有賴于實驗室檢查。血總鈣升高,游離鈣升高,血磷降低,PTH明顯升高,但輕癥血鈣可呈正常高值。甲狀腺區B超有助于診斷。
肝臟腫大者應與慢性肝炎、原發性肝癌、華支睪吸蟲病等鑒別。出現腹水者應與結核性腹膜炎、縮窄性心包炎、營養不良性水腫、慢性腎炎等鑒別。對膽汁性肝硬化應區別是肝內或肝外梗阻。出現并發癥時應與消化性潰瘍出血尿毒癥、糖尿病酮癥酸中毒等相鑒別。
1 病例資料?病例1,孕婦因“停經37+2周,咳嗽20+天”于2020 年3 月 2 日 2:00 收住武漢大學中南醫院產科隔離病區。入院時孕 婦戴口罩。患者訴咳嗽 20+天, 1 周前夜間出現發熱,體溫 38℃。患者于 2020 年 3 月 1 日外院產檢時行肺部 CT 檢查, 提示左肺下葉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