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管活性藥物治療膿毒血癥的介紹
血管活性藥物:血管活性藥物的應用最好在便于進行血流動力學監測的ICU內進行。 (1)如果液體復蘇后仍不能使患者的血壓和臟器低灌注狀態得到改善,則應給與血管活性藥物升壓治療,而如果患者面臨威脅生命的休克時,即使其低容量未被糾正,此時亦應該給予升壓治療。 (2)對于出現膿毒性休克的病人,去甲腎上腺素和多巴胺是首選藥物,此外亦可選擇多巴酚丁胺、血管加壓素等。 (3)對于出現心臟低心輸出量時,多巴酚丁胺是首選的心肌收縮藥物。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患者處于嚴重代謝性酸中毒情況下(PH<7.15),使用血管活性藥物效果往往欠佳,需積極糾正酸中毒。......閱讀全文
血管活性藥物治療膿毒血癥的介紹
血管活性藥物:血管活性藥物的應用最好在便于進行血流動力學監測的ICU內進行。 (1)如果液體復蘇后仍不能使患者的血壓和臟器低灌注狀態得到改善,則應給與血管活性藥物升壓治療,而如果患者面臨威脅生命的休克時,即使其低容量未被糾正,此時亦應該給予升壓治療。 (2)對于出現膿毒性休克的病人,去甲腎上
膿毒血癥的早期液體復蘇治療
在膿毒癥中由于血管收縮舒張功能異常和通透性增加,機體在早期就出現了血容量降低,組織器官出現低灌注狀態,因此及時進行有效液體復蘇成為膿毒癥治療的關鍵措施。有證據表明,早期液體復蘇有助于改善膿毒癥休克患者的預后,膿毒癥治療指南也提出膿毒癥早期目標指導性治療(EGDT)策略,提出6h內應達到: (1
膿毒血癥的基本信息介紹
膿毒癥(sepsis)是由細菌等病原微生物侵入機體引起的全身炎癥反應綜合征。除全身炎癥反應綜合征和原發感染病灶的表現外,重癥患者還常有器官灌注不足的表現。大體包括既往的敗血癥和膿毒血癥。 膿毒癥發生率高,全球每年有超過1800萬嚴重膿毒癥病例,美國每年有75萬例膿毒癥患者,并且這一數字還以每年
膿毒血癥控制感染的相關介紹
(1)獲取生物學證據。盡可能在使用抗生素之前留取生物學標本,進行細菌/真菌培養,標本包括血液、痰液、尿液、傷口分泌物等標本,培養結果有助于進行針對性的使用抗生素治療。但并非膿毒癥所有的生物學標本培養都會有陽性結果。 (2)使用抗生素。由于早期不可能很快獲得細菌培養的結果,因此膿毒癥早期應盡快給
膿毒血癥的疾病分類
按膿毒癥嚴重程度可分膿毒癥、嚴重膿毒癥(severe sepsis)和膿毒性休克(septic shock)。嚴重膿毒癥,是指膿毒癥伴有器官功能障礙、組織灌注不良或低血壓。膿毒性休克,是指嚴重膿毒癥給予足量的液體復蘇后仍然伴有無法糾正的持續性低血壓,也被認為是嚴重膿毒癥的一種特殊類型。
膿毒血癥的發病機制
膿毒癥的根本發病機制尚未明了,涉及到復雜的全身炎癥網絡效應、基因多態性、免疫功能障礙、凝血功能異常、組織損傷以及宿主對不同感染病原微生物及其毒素的異常反應等多個方面,與機體多系統、多器官病理生理改變密切相關,膿毒癥的發病機制仍需進一步闡明。 1. 細菌內毒素:研究表明細菌的內毒素可以誘發膿毒癥
怎樣預防膿毒血癥?
治療和預防膿毒癥最有效的方法是以膿毒癥的發病機制為基礎進行治療和預防,但是遺憾的是目前膿毒癥的發病機制仍未完全闡明,在這種情況下,針對發病原因應做好臨床各方面的預防工作,努力降低誘發感染的危險因素對膿毒癥的治療和預防有著重要作用。隨著醫學研究的進步,大樣本、多中心的臨床隨機對照研究會給膿毒癥的治
膿毒血癥的早期目標指導性治療和集束化治療
早期目標指導性治療和集束化治療。為了更好的落實膿毒癥治療指南,規范嚴重膿毒癥和膿毒性休克的治療,目前推薦將上述膿毒癥治療指南的重要措施進行組合,形成一套措施,即早期目標指導性治療和集束化治療。 (1)早期目標指導性治療(EGDT)是指一旦臨床診斷嚴重膿毒癥合并組織灌注不足,應盡快進行積極的液體
膿毒血癥的疾病診斷
1. 由于認為既往“感染+SIRS表現”的診斷指標過于敏感,目前臨床上診斷成人膿毒癥要求有明確感染或可疑感染加上以下指標: (1)全身情況:發熱(>38.3℃)或低體溫(90次/分)或>年齡正常值之上2標準差;呼吸增快(>30次/分);意識改變;明顯水腫或液體正平衡>20 ml/kg,持續時間
概述膿毒血癥的監測相關
準確了解膿毒癥患者的疾病狀態是治療膿毒癥休克不可缺少的部分,其中能夠反映機體血流動力學和微循環灌注的指標尤為重要,因此掌握膿毒癥常用的監測指標的方法及臨床意義是醫生的重要技能。 (1)中心靜脈壓(CVP)和肺動脈嵌壓(PAWP)。CVP和PAWP分別反映右心室舒張末壓和左心室舒張末壓,是反映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