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苯胺泄漏事故38名責任人被處理
2月20日下午,山西省通報了山西長治苯胺泄露事故調查處理結果。調查認定,山西省長治市市長張保對事故負有領導責任,山西省委已經決定,提名張保不再擔任長治市市長職務。 調查認為,這是一起由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引發的重大環境污染事件,事故企業、相關政府部門對此負有責任。調查認為,事故直接原因是金屬軟管存在質量問題導致破裂,造成苯胺泄漏。事故發生后,長治市政府責任、大局意識不強,政府應急部門信息上報遲緩,應急處置不力,未及時將環境信息通報下游省市有關部門。 據了解,此次事故及事件共涉及責任人員38名,24名企業責任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和其他處理。 9名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其中,給予長治市環保局局長申旭峰留黨察看一年和撤職處分。給予長治市安監局局長楊富進記大過處分并免職。給予長治市市委常委、副市長潘賢掌記過處分。 此外,長治市環境監察支隊黨支部書記趙俊翼,天脊股份公司......閱讀全文
山西發生苯胺泄露事故續:苯胺危害知多少?
山西發生苯胺泄露事故 2012年12月31日7時40分,位于山西省長治市境內的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生一起因輸送軟管破裂導致的苯胺泄漏事故,總量約為 38.7噸的苯胺泄露,約30噸苯胺被當地采取措施截留,8.7噸苯胺流濁漳河。泄漏的苯胺隨河水流出省外,引起河北省
山西耗資8.5億監控系統未監測到苯胺泄露
8.68噸有毒化工中間體苯胺,要泄漏到海河水系的濁漳河,威脅到下游邯鄲、安陽飲用水水源,至少需要突破分流閥、每2小時一次的例行排查、在線實時監控系統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這4道軟硬件“閥門”。但它做到了。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探訪山西長治“12·31”苯胺泄漏事故泄漏源發現,事故
山西長治苯胺泄露事故相關責任人被處分
據經濟之聲報道,山西省今天(20日)下午召開新聞通氣會,事發50天后,通報山西長治苯胺泄露事故調查處理結果。調查認為,這是一起由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引發的重大環境污染事件,事故企業、相關政府對此負有責任。 調查認為,事故直接原因是金屬軟管存在質量問題導致破裂,造成泄漏。此次事
山西苯胺泄露事件疑存在尚未發現污染源
雖然山西天脊集團確認泄漏大量苯胺,但河北邯鄲在漳河上游除監測出苯胺超標外,揮發酚也大量超標,專家昨天表示揮發酚的來源正在排查中。針對山西省近期連續發生5起事故,代省長李小鵬昨天宣布對天脊集團等企業停產整頓,并要求對事故加緊調查嚴格問責。 □污染 河北邯鄲 漳河揮發酚來源不明
苯胺是什么
沒區別,鹽酸苯胺=苯胺+鹽酸,只要hcl(準確說是cl-)不影響你的實驗就沒事苯胺中的氨基有一定的堿性,所以可以與hcl形成鹽。既然是離子型的鹽,自然是固體了……將胺類制成鹽是儲存胺類的一個很有效的方法,可以防止胺類氧化。有點小問題……最好能用一些堿性物質(如nahco3等)稍稍控制一下溶液的ph,
苯胺的危害
1、對環境的危害苯胺容易揮發,進入水體后,由于分子結構非常穩定,容易導致持久的環境污染,使水體和底泥的物理、化學性質和生物種群發生變化,造成水質惡化。2、對身體的危害苯胺的毒性很高,少量苯胺就能引起中毒,而且苯胺通過皮膚、呼吸道和消化道可進入人體,從而破壞血液。
苯胺污染有多大
2012年歲末,山西長治的一起化工廠事故威脅到下游居民新年的飲水安全,苯胺這種污染物備受關注。 苯胺是一種具有芳香氣味的無色油狀液體,暴露于空氣中或日光下變成棕色,具有強烈刺激性氣味和燒焦的味道。 苯胺是一種嚴重污染環境和危害人體健康的有害物質,被美國環境保護署列為優先控制的129種
石油苯胺點
苯胺與試油混合后所測得的臨界溶解溫度,稱為苯胺點,單位℃。苯胺點是有機化合物的混合物的特性參數之一,具有可加性,如:A、ρ、vt都是具有可加性的指標。苯胺點是衡量輕質石油產品溶解性能的指標。在石油工業中常用苯胺作溶劑,測定石油化工產品或某些烴類在苯胺中的溶解度,當苯胺與試油在較低溫度(室溫)下混合時
樟腦泄露應急處理辦法
作業人員防護措施、防護裝備和應急處置程序: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攜氣式呼吸器,穿防靜電服,戴橡膠耐油手套。禁止接觸或跨越泄漏物。作業時使用的所有設備應接地。盡可能切斷泄漏源。消除所有點火源。根據液體流動、蒸汽或粉塵擴散的影響區域劃定警戒區,無關人員從側風、上風向撤離至安全區。環境保護措施:收容泄漏物,避
酞菁鐵泄露應急處理
1 人員的預防,防護設備和緊急處理程序 防止粉塵的生成。 防止吸入蒸汽、氣霧或氣體。 2 環境預防措施 不要讓產物進入下水道。 3 抑制和清除溢出物的方法和材料 掃掉和鏟掉。 存放在合適的封閉的處理容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