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戊巴比妥鈉的簡介
異戊巴比妥鈉,是一種有機化合物,化學式為C11H17N2NaO3,在臨床上除用于治療單純性失眠外,尚有抗驚厥作用,可用于小兒高燒、破傷風、子癇、腦膜炎、腦炎和中樞興奮藥中毒引起的驚厥治療,還可用于癲癇持續狀態的治療。......閱讀全文
異戊巴比妥鈉的簡介
異戊巴比妥鈉,是一種有機化合物,化學式為C11H17N2NaO3,在臨床上除用于治療單純性失眠外,尚有抗驚厥作用,可用于小兒高燒、破傷風、子癇、腦膜炎、腦炎和中樞興奮藥中毒引起的驚厥治療,還可用于癲癇持續狀態的治療。
異戊巴比妥鈉的檢查方法
堿度取本品1.0g,加水20ml溶解后,依法測定(通則0631),pH值應為9.5~11.0有關物質照高效液相色譜法(通則0512)測定。供試品溶液取本品適量,加流動相溶解并稀釋制成每ml中約含1mg的溶液。對照溶液精密量取供試品溶液1ml,置200ml量瓶中,用流動相稀釋至刻度,搖勻色譜條件用十八
關于異戊巴比妥鈉的檢查介紹
1、堿度 取本品1.0g,加水20mL溶解后,依法測定(附錄Ⅵ H),pH值應為9.5 ~11.0。 2、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30 ℃干燥至恒重,減失重量不得過4.0 %(附錄Ⅷ L)。 3、重金屬 取本品1.0g,加水43mL溶解后,緩緩加稀鹽酸3mL,隨加隨用強力振搖,濾過,棄去
異戊巴比妥鈉的基本性狀
本品為白色的顆粒或粉末;無臭;有引濕性;水溶液顯堿性反應。本品在水中極易溶解,在乙醇中溶解,在三氯甲烷或乙醚中幾乎不溶
異戊巴比妥鈉的鑒別方法
(1)取本品約0.5g,加水10m溶解后,加鹽酸0.5ml,即析出異戊巴比妥的白色沉淀,濾過,沉淀用水洗凈,在105℃干燥后,依法測定(通則0612第一法),熔點為157~160℃。(2)本品的紅外光吸收圖譜應與對照的圖譜(光譜集16圖)一致。(3)本品顯丙二酰脲類的鑒別反應(通則0301)(4)取
異戊巴比妥鈉的含量測定方法
取本品約0.2g,精密稱定,照異戊巴比妥項下的方法測定。每1ml硝酸銀滴定液(0.1mol/L)相當于24.83mg的C1H17N2NaO3
簡述異戊巴比妥鈉的理化性質
一、基本信息 化學式:C11H17N2NaO3 分子量:248.254 CAS號:64-43-7 EINECS號:200-584-9 二、理化性質 閃點:11℃ PSA:81.59000 LogP:1.02630 外觀:白色結晶性粉末 溶解性:極易溶于水,能溶于乙醇,幾乎不溶
簡述異戊巴比妥鈉的藥理作用
本品為催眠藥、抗驚厥藥。中等作用時間(3~6小時),對中樞的抑制作用隨著劑量加大,表現為鎮靜、催眠、抗驚厥及抗癲癎。大劑量對心血管系統、呼吸系統有明顯的抑制。過量可麻痹延髓呼吸中樞致死。體外電生理實驗本類藥物使神經細胞的氯離子通道開放,細胞過極化,擬似γ-氨基丁酸(GABA)的作用。治療濃度的異
異戊巴比妥鈉的類別和貯藏方法
類別抗驚厥藥。貯藏遮光,嚴封保存。制劑注射用異戊巴比妥鈉
關于異戊巴比妥鈉的鑒別測定介紹
1、取本品約0.5g,加水10mL溶解后,加鹽酸0.5mL,即析出異戊巴比妥的白色沉淀,濾過;沉淀用水洗凈,在105℃干燥后,依法測定(附錄Ⅵ C),熔點 為155~158.5 ℃。 2、本品顯丙二酰脲類的鑒別反應(附錄Ⅲ)。 3、取本品約0.1g,熾灼后,顯鈉鹽的鑒別反應(附錄Ⅲ)。
使用異戊巴比妥鈉的不良反應介紹
1、用于抗癲癎時最常見的不良反應為鎮靜,但隨著療程的持續,其鎮靜作用逐漸變得不明顯。 2、可能引起微妙的情感變化,出現認知和記憶的缺損。 3、長期用藥,偶見葉酸缺乏和低鈣血癥。 4、罕見巨幼紅細胞性貧血和骨軟化。 5、大劑量時可產生眼球震顫、共濟失調和嚴重的呼吸抑制。 6、用本品的患者
關于異戊巴比妥鈉的注意事項介紹
1、用量過大或靜注過快時易發生呼吸抑制和血壓下降等不良反應。 2、肝功能不良的病人應慎用,肝腎功能嚴重損害病人則禁用。 3、該藥如注射給藥時,宜現配(用注射用水或生理鹽水配成5%的該藥溶液)現用,以免變質和產生毒副作用。 4、其他不良反應與苯巴比妥相同。與其他藥物合用時所產生的有害相互作用
異戊巴比妥鈉的性狀和鑒別方法
性狀本品為白色的顆粒或粉末;無臭;有引濕性;水溶液顯堿性反應。本品在水中極易溶解,在乙醇中溶解,在三氯甲烷或乙醚中幾乎不溶鑒別(1)取本品約0.5g,加水10m溶解后,加鹽酸0.5ml,即析出異戊巴比妥的白色沉淀,濾過,沉淀用水洗凈,在105℃干燥后,依法測定(通則0612第一法),熔點為157~1
異戊巴比妥鈉的檢查和鑒別方法
鑒別(1)取本品約0.5g,加水10m溶解后,加鹽酸0.5ml,即析出異戊巴比妥的白色沉淀,濾過,沉淀用水洗凈,在105℃干燥后,依法測定(通則0612第一法),熔點為157~160℃。(2)本品的紅外光吸收圖譜應與對照的圖譜(光譜集16圖)一致。(3)本品顯丙二酰脲類的鑒別反應(通則0301)(4
注射用異戊巴比妥鈉的檢查方法
堿度取本品0.50g,加水10ml溶解后,依法檢查(通則0631),pH值應為9.5~11.0有關物質照高效液相色譜法(通則0512)測定。供試品溶液取本品,加流動相溶解并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異戊巴比妥鈉1mg的溶液。對照溶液精密量取供試品溶液1ml,置200m量瓶中,用流動相稀釋至刻度,搖勻色譜
注射用異戊巴比妥鈉的檢查方法
堿度取本品0.50g,加水10ml溶解后,依法檢查(通則0631),pH值應為9.5~11.0有關物質照高效液相色譜法(通則0512)測定。供試品溶液取本品,加流動相溶解并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異戊巴比妥鈉1mg的溶液。對照溶液精密量取供試品溶液1ml,置200m量瓶中,用流動相稀釋至刻度,搖勻色譜
關于注射用異戊巴比妥鈉的基本介紹
注射用異戊巴比妥鈉,適應癥為主要用于催眠、鎮靜、抗驚厥(小兒高熱驚厥、破傷風驚厥、子癇、癲持續狀態)和麻醉前給藥。 1、成份 本品的主要成分為異戊巴比妥鈉,其化學名稱為:5-乙基-5-(3-甲基丁基)-2,4,6,(1H,3H,5H)-嘧啶三酮一鈉鹽 分子式:C11H17N2NaO3 分
簡述注射用異戊巴比妥鈉的用藥禁忌
1、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本藥可通過胎盤,妊娠期長期服用,可引起依賴性及致新生兒撤藥綜合征;由于維生素K含量減少可能引起新生兒出血;妊娠晚期或分娩期應用,由于胎兒肝功能尚未成熟引起新生兒(尤其是早產兒)的呼吸抑制;用于抗癲癇可能產生胎兒致畸。 哺乳期應用可引起嬰兒的中樞神經系統抑制。在以上
使用注射用異戊巴比妥鈉過量的介紹
15~20倍的過量藥物可能引起昏迷、嚴重的呼吸和心血管抑制、低血壓和休克繼而引發腎功能衰竭、死亡。深度呼吸抑制是急性中毒的直接死亡原因。可致嚴重中毒,中毒致死的血藥濃度為6~8mg/100ml。解救措施中最重要的是維持呼吸和循環功能,施行有效的人工呼吸,必要時行氣管切開,并輔之以有助于維持和改善
簡述注射用異戊巴比妥鈉的藥理毒理
本品為催眠藥、抗驚厥藥。中等作用時間(3~6小時),對中樞的抑制作用隨著劑量加大,表現為鎮靜、催眠、抗驚厥及抗癲癇。大劑量對心血管系統、呼吸系統有明顯的抑制。過量可麻痹延髓呼吸中樞致死。體外電生理實驗本類藥物使神經細胞的氯離子通道開放,細胞過極化,擬似γ-氨基丁酸(GABA)的作用。治療濃度的異
關于異戊巴比妥鈉的藥物相互作用介紹
1、本品為肝酶誘導劑,提高藥酶活性,不但加速自身代謝,還可加速其他藥物代謝。如飲酒、全麻藥、中樞性抑制藥或單胺氧化酶抑制藥等與巴比妥類藥合用時,可相互增強效能。與乙酰氨基酚類合用,會增加肝中毒的危險性。 2、與口服抗凝藥合用時,可降低后者的療效,應定期測定凝血酶原時間,從而決定是否調整抗凝藥的
注射用異戊巴比妥鈉的基本性狀
本品為白色的顆粒或粉末。
注射用異戊巴比妥鈉的鑒別方法
取本品,照異戊巴比妥鈉項下的鑒別(1)、(3)4)項試驗,顯相同的結果。
注射用異戊巴比妥鈉的含量測定方法
取裝量差異項下的內容物約0.2g,精密稱定,照異戊巴比妥項下的方法測定,每1ml硝酸銀滴定液(0.1mol/L)相當于24.83mg的C1H17N2NaO3。按干燥品計算供試品中CuH1N2NaO3含量,再按平均裝量計算,即得。
關于戊巴比妥鈉片的簡介
戊巴比妥鈉片,用于鎮靜、催眠、麻醉前給藥及抗驚厥。 成分:本品主要成分為戊巴比妥鈉,其化學名稱為:5-乙基-5-(1-甲基丁基)-2,4,6(1H,3H,5H)-噻啶三酮一鈉鹽。 適應癥:用于鎮靜、催眠、麻醉前給藥及抗驚厥。 性狀:本品為白色片;味微苦。 藥理毒理:本品對中樞神經系統有廣
異戊巴比妥鈉的類別和貯藏方法和制劑類型
類別抗驚厥藥。貯藏遮光,嚴封保存。制劑注射用異戊巴比妥鈉
注射用異戊巴比妥鈉的類別及貯藏方法
類別同異戊巴比妥鈉。規格(1)0.1g(2)0.25g貯藏遮光,密閉保存
注射用異戊巴比妥鈉的鑒別及檢查方法
鑒別取本品,照異戊巴比妥鈉項下的鑒別(1)、(3)4)項試驗,顯相同的結果。檢查堿度取本品0.50g,加水10ml溶解后,依法檢查(通則0631),pH值應為9.5~11.0有關物質照高效液相色譜法(通則0512)測定。供試品溶液取本品,加流動相溶解并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異戊巴比妥鈉1mg的溶液。
使用注射用異戊巴比妥鈉的不良反應介紹
1.用于抗癲癇時最常見的不良反應為鎮靜,但隨著療程的持續,其鎮靜作用逐漸變得不明顯。 2.可能引起微妙的情感變化,出現認知和記憶的缺損。 3.長期用藥,偶見葉酸缺乏和低鈣血癥。 4.罕見巨幼紅細胞性貧血和骨軟化。 5.大劑量時可產生眼球震顫、共濟失調和嚴重的呼吸抑制。 6.用本品的患者
關于注射用異戊巴比妥鈉的注意事項介紹
1.對一種巴比妥過敏者,可能對本品過敏; 2.作抗癲癇藥應用時,可能需10~30天才能達到最大效果,需按體重計算藥量,如有可能應定期測定血藥濃度,以達最大療效; 3.肝功能不全者,用量應從小量開始; 4.不宜長期用藥,如連續使用達14天可出現快速耐藥性; 5.長期用藥可產生精神或軀體的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