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檢驗機構未經委托方同意不得轉包抽檢任務
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消息,近日,該局印發了《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規范》,于發布之日起施行。《規范》指出,食品檢驗機構未經委托檢驗部門同意,不得分包、轉包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 《規范》規定,承檢機構應當具備食品檢驗機構資質,食品檢驗機構接收樣品時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記錄樣品的外觀、狀態、封條有無破損及其他可能對檢驗結果或者綜合判定產生影響的情況,并確認樣品與采樣記錄是否相符,對檢驗樣品和備份樣品分別加貼相應標識后入庫。檢驗方法應當采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規定的方法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檢驗方法。 《規范》指出,承檢的食品檢驗機構應當按照相應標準建立本實驗室的標準操作程序,并經食品檢驗機構技術負責人審核發布。在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中,可以采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定的快速檢測方法進行初步篩查。對初步篩查結果表明不符合相關食品安全標準的,可采取臨時控制措施,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條......閱讀全文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規范》印發
為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規范監督抽檢工作,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了《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規范》,于發布之日起施行。 《規范》包括總則、計劃和方案、抽樣、檢驗、監督管理和附則共
《餐飲服務食品檢驗機構管理規范》發布(全文)
為加強餐飲服務食品檢驗機構管理,規范餐飲服務食品檢驗機構行為,提升技術能力和管理水平,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發布《餐飲服務食品檢驗機構管理規范》。 全文如下: 餐飲服務食品檢驗機構管理規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餐飲服務食品檢驗機構管理,規范餐飲服務
藥監局發布《餐飲服務食品檢驗機構管理規范》
關于印發餐飲服務食品檢驗機構管理規范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北京市衛生局、福建省衛生廳,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 為加強餐飲服務食品檢驗機構管理,規范餐飲服務食品檢驗機構行為,提升技術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執法文書規范》印發
為落實《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規范餐飲服務許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執法行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近日印發《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執法文書規范》,于發布之日起施行。 《規范》針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許可、監督檢查、抽檢、行政處罰等行政執法活
《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范》發布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了《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對重大活動餐飲安全保障工作予以規范。該《規范》今日對外發布,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重大活動是指各級政府確定的具有特定規模和影響的政治、經濟、文化、體育以及其他重大活動。近年來,隨著經濟
市場監管總局解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
為指導餐飲服務提供者規范經營行為,落實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要求,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保證餐飲食品安全,市場監管總局修訂了《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將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現對規范進行解讀,供大家學習參考。 問題1:近期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餐飲
食藥監總局征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修訂稿)》
為指導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強化食品安全管理,規范餐飲服務經營行為,我局組織對現行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進行了修訂。 現向社會公開征求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修訂稿)》的意見,請于2017年10月30日前,通過傳真(010-88375603)或電子郵件(zjsjes
安徽廬江規范網絡餐飲服務行為
近日,安徽省廬江縣市場監管局采取有效措施規范網絡餐飲服務行為。該局進行線上排查、線下檢查,督促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切實履行主體責任,認真審查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資質,對不符合要求的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進行下線處理,切實規范經營行為。截至目前,該局共立案查處網絡餐飲服務行業違法案件4起,第三方平臺
國家藥監局就餐飲服務食品檢驗機構管理規范征求意見
關于《餐飲服務食品檢驗機構管理規范(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的函 食藥監食函[2011]12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北京市衛生局、福建省衛生廳,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 為加強餐飲服務食品檢驗機構管理,規范餐飲服務食品檢驗機構行為,提升食品檢驗技術
首批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家開始推薦
關于推薦首批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家的函 食藥監辦食函[2011]36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北京市衛生局、福建省衛生廳,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高級研修學院: 為進一步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科學監管,充分發揮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家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