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型頸椎病的基本病因是頸椎退變。在頸椎各個結構中,頸椎間盤退變被認為發生最早。隨著椎間盤質地變性,含水量減少,高度下降和周緣突出,椎間盤后部被覆的后縱韌帶的增厚骨化,椎體邊緣骨質增生,相應椎板間黃韌帶及椎間關節應力增加,韌帶關節囊增厚,彈性減少,造成椎管徑線減少,尤其是前后徑,即矢狀徑的減少構成了脊髓壓迫癥的靜態因素。動態性因素主要是指頸椎的伸屈活動加重脊髓的應力、變形。頸椎伸展時,椎管長度縮短,脊髓松弛,脊髓組織變“短粗”,截面積增大,黃韌帶自側后方折入椎管,纖維環及被覆的后縱韌帶后突,脊髓受壓增加;頸椎屈曲時,椎管拉長,脊髓變扁、變寬,弓弦作用使其前移,椎管前方之骨贅和突出的椎間盤組織抵壓脊髓,加重脊髓損害。有些作者強調頸椎后伸時,為上一椎體后下緣與下一椎節椎弓后部前上緣靠攏,產生對脊髓“鉗壓”作用。脊髓的功能障礙病理在于脊髓受壓和脊髓血供障礙所致,脊髓內神經纖維數量減少,軸漿流阻斷、扭曲變形,脫髓鞘變化,神經細胞壞死,凋亡,脊髓炎癥缺血等,少有膠原增生、瘢痕形成或囊性變。
慢性損傷在脊髓型頸椎病發病原因中作為誘發因素。
多數學者認為發育性椎管狹窄可降低發生脊髓型頸椎病的閾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