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針對農產品的農藥殘留及安全問題,農業部在其官方網站發布。農業部表示,如果不用農藥,我國肯定會出現饑荒。沒有殘留是理想主義,沒有一個國家能做到。同時強調,不能用別國的農藥殘留標準來判斷是否存在安全風險。
農業部強調,我國是一個人口眾多、耕地緊張的國家,糧食增產和農民增收始終是農業生產的主要目標,而使用農藥控制病蟲草害從而減少糧食減產是必要的技術措施。農業機械化等現代農業技術需要使用農藥進行除草、控高、脫葉、坐果等措施,以利于機械化操作。
農業部:幾乎所有農產品都可能含有農藥殘留。中國農產品是,國外農產品也是。其實農業現代化程度越高,農藥的使用量越大,因此,發達國家農藥使用普遍高于發展中國家,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2000年的統計,發達國家單位面積農藥使用量是發展中國家的1.5-2.5倍。
在生產實際中,由于農藥使用技術等限制,農藥實際使用率只有30%,大部分農藥流失到環境中,植物上的農藥殘留主要保留在作物表面,具有內吸性的農藥部分會吸收到植物體內。植物上的農藥經過風吹雨打、自然降解和生物降解,在收獲時,農藥殘留量是很少的。沒有殘留是理想主義,沒有一個國家能做到。
農業部:有研究指出,農作物病蟲草害引起的損失最多可達70%,通過正確使用農藥可以挽回40%左右的損失。我國是一個人口眾多耕地緊張的國家,糧食增產和農民增收始終是農業生產的主要目標,而使用農藥控制病蟲草害從而減少糧食減產是必要的技術措施,如果不用農藥,我國肯定會出現饑荒!
農藥對植物來說,猶如醫藥對人類一樣重要,且必不可少。
農業部:食用含有農藥殘留的農產品是否安全取決于農藥的殘留量、毒性和食用的量。為確保農產品的安全,各國根據農藥的毒理學數據(主要是每日允許攝入量和急性參考劑量)和居民食物結構等制定農藥殘留限量標準,殘留量低于標準是安全的,可以放心食用,而超標農產品則存在安全風險,不應食用。
目前我國高毒農藥的比例已由原來的30%減少到了不足2%,而72%以上的農藥是低毒產品。這并不是說我國的農產品是絕對安全的,可以肯定的是,現在的農藥比以前的更加安全。
農業部:制定殘留標準時,以最大可能的風險為基礎,也就是執行最嚴格的安全要求;在此基礎上,還要增加至少100倍的安全系數,舉例來說,如果食品中某農藥殘留量為50mg/kg時,可能會出現安全風險,那么將標準定為0.5mg/kg。
農業部:小麥、水稻和玉米等糧食作物,相對比較安全。蔬菜和水果由于大部分是鮮食的,農藥殘留降解少,因此國家對蔬菜和水果使用的農藥管理較嚴,除禁止使用高毒農藥外,對允許使用的農藥嚴格規定使用技術和安全間隔期,正常的生產不會出現安全問題。對于一些連續采收鮮食蔬菜水果,殘留風險大一些。
農業部:從技術層面講,各國的農業生產、農藥使用情況和食物結構等不同,因此,殘留標準會存在一定差異。從管理層面講,盡管制定殘留標準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確保食品安全,但現在各國越來越將農藥殘留作為農產品國際貿易的技術壁壘,必要時進而用作政治籌碼。
各國農藥殘留標準差異還受以下幾個因素的影響。一是對于本國不生產不使用的農藥,往往制定最嚴格的標準,而本國使用的農藥特別是在出口農產品上使用的農藥,殘留標準在安全范圍內盡可能松。二是本國沒有或主要依靠進口的作物上的標準嚴。三是同一作物,各國標準也不同。
為了協調和統一殘留標準,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負責制定農藥殘留國際標準,但大部分發達國家都執行自己的本國標準,而絕大部分發展中國家因為制定殘留標準能力弱,往往只能執行國際標準。
我國是國際食品法典農藥殘留標準委員會的主席國,因此,我國的農藥殘留標準盡可能與國際食品法典標準(而不是歐美日標準)接軌,有的標準比發達國家低,有的標準比發達國家高。我國制定農藥殘留標準主要考慮安全,很少涉及貿易保護問題。但各國殘留標準都是根據安全風險評價而制定的,不能用別國的標準來判斷是否存在安全風險,不能用一國標準否定別國的標準,這缺乏科學性。
4月11日,國際某環保組織發布《2012茶葉農藥調查報告》,調查報告稱,11種茶葉被檢出含有農業部明確規定不得在茶葉上使用的農藥滅多威。吳裕泰、張一元、天福茗茶、御茶園、中茶、日春等9個茶葉知名品牌都在其中。此消息被媒體報道后,在消費者中引發了擔憂。
4月28日,衛生部、農業部回應稱,農藥殘留未超國標,不會產生安全問題。
農業部:農產品中的農藥殘留可以通過一些方法加以去除或者減少,常用的簡單方法包括放置、洗滌、烹調和去皮等。
然而需要說明的是,無論采用什么方法,要完全清除農產品中的農藥殘留,特別是對已經進入農產品內部組織的少量農藥殘留是難以做到的;而且如果在去除農藥殘留過程中使用了其他物質,如洗潔精、菌劑、酶劑等,也需要考慮這些物質使用后的殘留對人身體的安全性問題,因為洗潔精等雖然能去除農藥殘留,但其本身作為化學或生物污染物也有可能對農產品(或食品)造成二次污染,有些洗滌劑的毒性可能比許多農藥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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