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19年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申請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請
(一)項目類型
按照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六屆七次全委會決議,重點項目整合至重點研究專題項目,自2019年起不再接收重點項目申請。
2019年接收申請的項目類型包括:2020年度面上項目和青年科學基金項目;2019年度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
申請人應認真閱讀《2019年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指南》(附件1)、《2016-2020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指南(修訂版)》(附件2),正確選擇項目類型、指南方向,申請項目。
(二)申請書撰寫方式
上述項目類型申請書采用在線方式撰寫。
二、項目接收
今年接收依托單位項目申請分為兩個階段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一) 電子申請書接收
1.申請人撰寫
申請人于2019年5月15日后通過以下地址(https://nsfapp.bjkw.gov.cn/bjnsfweb/)登錄申請系統,按相關要求與提示撰寫申請書,并請于6月25日16:00前通過該申請系統將電子申請書提交依托單位審核。
提示:
(1)無申請系統賬號的申請人可向依托單位科研管理部門申請。
(2)申請人撰寫、提交申請書功能于6月25日16:00停止服務,鑒于采用在線方式撰寫申請書,申請系統需要一定處理時間,請申請人根據單位具體要求做好申請書的撰寫安排。
2.依托單位審核
依托單位對本單位申請人、參與人的申請資格及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書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審核。
審核時間:2019年5月15日至7月3日12:00
提示:審核過程中,依托單位可通過依托單位工作系統將存在問題的項目退回申請人修改。
依托單位使用“法人登陸”方式進入“首都之窗-北京市政務門戶網站(http://banshi.beijing.gov.cn)”后,依次選擇“政務服務→部門服務→市科委→支持北京市科技創新項目和推薦申報國家級項目(科研經費)→項目申請”下的網上申報欄,進入依托單位工作系統,如無法登陸請致電市政務客服58515511處理。
3.依托單位提交
依托單位通過依托單位工作系統在規定的時間內統一提交電子申請書。
提交時間:2019年6月26日9:00至7月3日16:00。
提示:7月3日16:00以后依托單位提交電子申請書功能停止服務,請依托單位妥善安排提交工作。
(二)紙質申請書接收
1.申請書打印
依托單位可于2019年7月4日后組織申請人通過依托單位工作系統打印紙質申請書并完成簽字蓋章手續。
打印紙質申請書時間:7月4日至11日16:00前,請依托單位提醒申請人妥善安排好打印申請書的時間。申請書須A4紙雙面打印。
2.申請書集中接收
我辦于2019年7月8日至12日15:00前集中接收依托單位統一報送的紙質申請書 (過時不接收)。
具體要求如下:
(1)紙質申請書原件及要求報送的紙質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原件是指經申請人和單位簽字蓋章并帶有申報編號、條形碼、版本號及水印的紙質申請書。
(2)提交紙質申請書時需提供加蓋本單位公章的申請項目清單,該清單可通過依托單位工作系統打印。清單上所列項目應與所提交的紙質申請書一致,若提交紙質申請書項目數量少于申請項目清單中所列項目數量時,需在此清單中注明未提交紙質申請書項目的數量、申報編號、項目名稱、申請人姓名和未提交原因。
(3)不接收郵寄的紙質申請書。
(4)紙質申請書不符合上述規定的不予接收。
接收地點:北京市豐臺區西三環南路1號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
時間安排: 2019年7月8-11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2019年7月12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3:00
三、聯系方式
聯 系 人: 邢 芳 陳 寧 馮永慶
聯系電話:66161522 66155774 66182442
電子郵箱:bjnsf02@kw.beijing.gov.cn
四、依托單位工作系統技術支持
聯系電話:58858689 58858685 (工作日9:00-17:30)
附件:
1. 2019年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指南
2. 2016-2020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指南(修訂版)
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辦公室
2019年5月14日
附件1
2019年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指南
為了做好2019年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申請工作,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基金辦”)根據《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基金管理辦法”)、《北京市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杰青項目管理辦法”)、《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項目管理辦法”)制定本項目申請指南,用以指導項目申請。
一、申請人事項
(一)申請人的條件
1、申請人應當是申請項目的實際負責人,需具備以下條件:
⑴所在單位是依托單位;
⑵具有承擔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課題或者其他從事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的經歷,且能保障所申請項目的研究時間;
⑶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或者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技人員推薦。
符合⑵、⑶規定的條件,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托單位的科技人員,經與在基金辦注冊的依托單位協商,并取得該依托單位的同意,可以申請項目。該依托單位應當將其視為本單位科技人員實施有效管理。
2、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項目,但在職攻讀研究生學位的人員可以通過其在職的單位申請項目,申請時須提供導師同意申請的函件,說明申請項目與其學位論文的關系,項目獲得資助后的工作時間和條件保證等,作為附件隨紙質版申請書一并報送。
3、符合條件的海外科技人員,具備以下條件可以通過依托單位申請項目:
⑴正式受聘于依托單位,項目執行期在聘任期內;
⑵每年在依托單位工作3個月以上。
在申請項目時,須提供依托單位的相關證明文件(加蓋單位公章),作為附件隨紙質版項目申請書一并報送。
4、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內從事研究的科學技術人員申請項目,須由依托單位提供書面承諾,保證在項目獲得資助后延長其在博士后工作站的期限至項目資助期滿或者出站后繼續留在依托單位從事相關研究,每項申請的書面承諾由依托單位蓋章后隨紙質版申請書一并報送。否則,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員的項目申請。
各類型項目對申請人有特殊要求的,將在“項目類型”中加以敘述。
申請人在填寫申請書時,應上傳推薦意見、依托單位提供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人為海外科技人員、在站博士后等)、導師簽字函件等材料的原件電子版(以PDF文件格式上傳)。上述紙質證明文件、導師簽字函件等原件應作為附件隨紙質版項目申請書一并報送。
(二)申請人管理規定
1、申請人每年度只能申請1項市基金項目。
2、科技人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市基金項目:1)負責在研市基金項目1項(含)以上的;2)負責在研市科技計劃課題2項(含)以上的。
3、科技人員參加的市基金項目、負責的在研市科技計劃課題合計不得超過3項。
4、申請人連續兩個年度申請市基金項目未獲資助暫停申請市基金項目1年。
5、申請人年齡不超過60周歲,且在市基金項目資助周期內須在依托單位任職。
市基金項目是指市基金資助的重點項目、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市基金-市教委聯合資助項目、重點研究專題項目、京津冀基礎研究合作專項項目。市科技計劃課題是指北京市科委立項,并由北京市財政科技經費撥款支持的研究類課題。
科技人員負責在研市基金項目、負責在研市科技計劃課題是指作為負責人承擔且在市基金項目申請通知發布之日時,尚未完成驗收(結題)的項目、課題。
科技人員參加的市基金項目是指作為申請人或項目組成員申請的市基金項目以及作為負責人或項目組成員的在研市基金項目。
(三)特別提示
市基金不支持將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項目申請書在不同機構中以同一申請人或者不同申請人的名義進行多處申請。對于申請人在以往市基金或其他機構(如科技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等)資助項目基礎上提出的新項目,應明確闡述二者的異同、繼承與發展關系。
二、依托單位事項
(一) 依托單位應當按照基金管理辦法、項目管理辦法及項目申請通知等要求,組織本單位的項目申請工作。
(二)依托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申請人、參與人的申請資格及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書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
三、有關項目類型
按照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六屆七次全委會決議,重點項目整合至重點研究專題項目,自2019年起不再接收重點項目申請。
2019年受理項目類型為2020年度面上項目和青年科學基金項目,2019年度北京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
(一)面上項目
面上項目是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的主要部分,主要資助科技人員在項目指南范圍內自主選題,開展創新性的科學技術研究。平均資助強度20萬元/項,研究年限為2-3年。
申請面上項目,須在《2016-2020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指南(修訂版)》規定的范圍內進行選題。修訂后的面上項目指南以服務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構建首都高精尖經濟結構為導向,優先發展化學與材料、工程、信息等學科,重點發展醫藥、城建與環境等學科,鼓勵發展數理、生物、農業、管理等學科,在優先發展學科和重點發展學科內設置優先資助指南方向。
面上項目的資助將向符合優先資助方向的優秀項目傾斜。
(二)青年科學基金項目
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定位于發現和培養創新型青年科技人才,支持青年科技人員開展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培養青年科學技術人員獨立主持科研項目、進行創新研究的能力,為其盡早確定研究方向奠定基礎。平均資助強度10萬元/項,研究年限不超過2年。
申請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的科技人員可在資助范圍內自主選題(不受項目指南限制)。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青年科技人員可以申請青年科學基金項目:
1、未作為負責人承擔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北京市科技計劃課題(含“科技新星”)和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2、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各類項目的最終資助強度將以批準的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專項預算為準,請申請人根據研究項目的實際需要填報申請資助金額。
(三)北京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
北京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資助北京地區在基礎研究方面已取得較好成績的青年學者,有效利用國際科技資源,組成緊密合作的研究團隊,圍繞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集成電路、智能裝備制造、醫藥健康、節能環保、新能源智能汽車等領域中關鍵科學問題,開展實質性國際合作,開展創新研究。資助強度100萬/項,研究年限不超過3年。
2019年計劃資助北京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50項。
1.申請人需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資助期限內每年在依托單位從事基礎研究工作的時間在6個月以上;
(2)學風正派,品行端正,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博士學位;
(3)具有主持省部級及以上基礎研究項目或課題的工作經歷,并得到兩名相同學科兩院院士或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的推薦(每名推薦人推薦的項目數量原則上不超過2項/年度);
(4)具有國際合作研究經歷或曾在國(境)外連續工作、學習、進修12個月(含)以上。
2.以下科學技術人員不得申請北京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
(1)當年申請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研究類項目的;
(2)正在承擔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青年項目及研究類項目的;
(3)負責在研市科技計劃課題2項(含)以上的;
(4)參加的市基金項目、負責的在研市科技計劃課題合計超過3項以上的;
(5)連續兩個年度申請市基金項目未獲資助的;
(6)正在博士后流動站或者工作站內從事研究的;
(7)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國家千人計劃入選者;
(8)教育部長江學者;
(9)北京學者計劃入選者及首都地區領軍人才、北京杰青項目獲得者。
第(1)條中所述“當年申請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研究類項目”包括:重點研究專題項目、面上項目、市基金-市教委聯合資助項目;第(2)條中所述“正在承擔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青年項目及研究類項目的”包括:北京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重點研究專題項目、重點項目、面上項目、市基金-市教委聯合資助項目。
3.國際合作及研究團隊事項
(1)國際合作
申請人應本著平等合作、互利互惠、成果共享的原則,與國(境)外一流科研機構、著名大學、知名企業開展合作研究,吸引國(境)外杰出科技人才來京從事研究工作。研究期限內雙方互訪累計在12個月(含)以上。
(2)研究團隊
研究團隊由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博士學位的研究骨干組成,研究骨干應包括國(境)外合作者,不超過5人,平均年齡不超過45周歲。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的人員可參與項目研究,但不作為研究骨干。
四、申請書撰寫要求
申請書采取在線撰寫的方式。具體要求如下:
1、申請書須由申請人本人撰寫并對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申請書中研究起始年時間填寫,2020年度面上項目和青年項目起始時間為2020年1月1日,2019年度北京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起始時間為2019年10月1日。
3、項目名稱應根據項目自身研究內容確定,面上項目盡量避免使用項目指南中指南方向的名稱。
4、注意凝煉研究內容,避免大而全、缺少深度的申請。項目的預期研究結果及可考核的驗收指標應合理、明確,項目獲得資助后預期研究結果和驗收指標將作為任務書的重要內容和驗收時的重要依據,不得隨意更改。
5、項目基本信息填寫中應注意:
⑴ 請根據所申請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領域及項目指南準確選擇“報審學科組”及“報審亞學科組”及項目指南代碼。
⑵ 要求“選擇”的內容,只能在下拉菜單中選定,要求“填寫”內容,可以鍵入相應文字。
6、根據所申請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領域在 “申報學科”下拉菜單中準確選擇申報學科代碼,每一申請項目可選擇兩個申報學科代碼。申報學科代碼是計算機隨機遴選評審專家的重要依據,請盡量選擇到最后一級學科代碼,不要只選擇到一級學科代碼。
7、申請人和項目組主要成員必須在紙質申請書上簽字。項目組主要成員中如有依托單位以外的人員參加(包括外聘人員及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員),其所在單位即被視為合作單位,須按申請書要求填寫合作單位信息并加蓋合作單位法人公章,填寫的單位名稱須與公章一致。
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的合作單位不得超過2個。
項目組主要成員中的境外人員視為以個人身份參與項目申請,如本人未能在紙質申請書上簽字,則應通過信件、傳真等本人簽字的紙質文件,說明同意參與該項目申請且履行相關職責,該紙質文件作為附件隨紙質申請書一并送交。
8、申請項目的研究內容已獲得其它渠道資助的,應當在申請書相關欄目中說明受資助情況以及與本申請項目的關系與區別。
9、有合作單位參與申請的項目應當在申請書相關欄目中說明合作單位在本申請項目中承擔的工作以及相關研究工作基礎。
10、凡在研究過程中按國家有關規定應履行相關程序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例如:涉及人的生物醫學研究,由于研究對象的特殊性,請申請人嚴格遵守醫學倫理和患者知情同意等有關規定,申請時須提供倫理委員會審查意見等書面材料),并以PDF格式上傳證明材料原件電子版。
11、申請人可以提供3名以內不適宜評審其申請項目的專家名單,供遴選通訊評審專家時參考。
12、申請人須在依托單位確定的截止日期前完成申請書撰寫并將申請書提交依托單位審核,申請人須在規定的時間打印紙質申請書,完成簽字手續后提交依托單位。
13、申請人應保證紙質申請書與電子申請書的版本號一致。
五、依托單位及申請人需注意的問題
為避免申請人因非學術性失誤而失去評審機會,特別提醒依托單位及申請人注意,申請項目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將不予受理:
(一)申請書填寫不符合要求
⑴申請書無原件或無紙質申請書;
⑵申請人、項目組成員、單位負責人未在相應欄目中簽字或簽章;
⑶經費預算未按要求科目填列;
⑷申請書缺頁、缺項或有關欄目未填;
⑸合作單位未加蓋獨立法人單位的公章;
⑹未按要求在“立項依據”后列參考文獻;
⑺電子申請書與紙質申請書版本號不一致;
⑻自行修改申請書欄目或變更欄目順序;
⑼未按要求提供電子版及紙質版的推薦信、導師同意申請函件、依托單位相關證明文件等(包括承諾函);
(二)申請人不具備申請條件的
(三)不符合申請人管理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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