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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時間:2023-02-08 13:45 原文鏈接: 骨髓瘤管型腎病的治療

      多發性骨髓瘤并發腎損害的治療可分為兩個方面,一是減少骨髓瘤細胞數量及其M蛋白的產量,可通過全身化療、放射治療、骨髓移植、血液凈化等方法;二是全身支持療法及其誘發因素的防治。

      化學療法

      常用的化療藥物有美法倫(苯丙氨酸氮氮氮芥)(M)、環磷酰胺(C)、卡莫司汀(卡氮芥)、洛莫司汀(氯乙環己亞硝脲)、長春新堿(V)、多柔比星(阿霉素)及潑尼松(P)等。目前公認聯合用藥較單用一種藥物的療效好。

      聯合用藥的方案很多,MP方案是治療MM的最早有效方案,現仍作為療效對照標準。多種藥物聯合使用是否優于MP方案,在國際上仍有爭議。緩解后全身瘤細胞總量仍在1010/m2以上,是否需用維持治療也有爭議。Alexanian指出,緩解期予維持療法,除增加細菌和病毒感染的可能性之外,并不影響總的緩解時間,而且長期化療50個月約有19.6%轉變為急性白血病。

      (1)療效判斷標準:目前普遍使用的療效標準有三:

      ①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NIH)腫瘤研究所的標準:以血清M蛋白或24h尿輕鏈蛋白量減少50%以上作為療效。

      ②美國西南腫瘤研究組標準:以血清M蛋白減少75%(降至25g/L以下)和尿輕鏈蛋白量減少90%以上(降至0.2g/24h以下)作為有效。

      ③北京市腫瘤防治研究所的療效標準:

      顯效:M蛋白降低75%以上或完全恢復正常,血清Ig正常者尿蛋白消失,溶骨損害無進展,無高血鈣。

      有效:符合上述標準,但M蛋白降低50%以上或尿蛋白量減少50%以上。

      進步:符合下列1項或以上指標,如血紅蛋白上升20g/L以上,骨髓漿細胞總數下降20%以上,血清鈣恢復正常,腎功能恢復正常。

      無效:未達進步標準。

      (2)治療方案:常用的藥物聯合方案如下:

      ①MP:氧芬芬胂(馬法蘭)8mg/(m2·d),潑尼松2mg/(kg·d),口服4天,每3~4周重復1次。

      ②BCP:卡莫司汀(卡氮芥)75mg/m2、環磷酰胺0.4g/m2,兩者在第1天靜注,潑尼松0.6mg/(kg·d),口服7天,每4周重復給藥。

      ③M2:卡莫司汀(卡氮芥)20mg/m2、環磷酰胺0.4~0.6g/m2,兩者在第一天靜注;氧芬芬胂(馬法蘭)8mg/(m2·d)服4天;潑尼松40mg/d,口服7天;長春新堿2mg,第21天靜注;間隔2周重復給藥。

      ④VMCP:長春新堿1mg,第1天靜注。氧芬芬胂(馬法蘭)5mg/(m2·d),環磷酰胺0.1g/(m2·d),潑尼松60mg/d,均口服4天,每3周一療程。

      ⑤VACP:在VMCP中以多柔比星(阿霉素)25mg/m2第2天靜注代替氧芬芬胂(馬法蘭)。Durie及Dalton等研究認為維拉帕米(異搏定)能促使V和A進入瘤細胞,可提高療效。

      ⑥其他:如BCNU和多柔比星(阿霉素)各30mg/m2,每3周1次。

      Costanzi等用重組干擾素α(23~100)×106U/(m2·d)靜脈注射或皮下注射,每周3次,共2~3周。Belch等用脫氧助間型酶素(deoxycoformycin) 5mg/m2靜注,每2周1次。可作為化療的輔助治療。近年來有人用阿地白介素(IL-2)、IL-6單克隆抗體、IgG或環孢素等治療,似能提高緩解率。

      對局限性腫瘤可采用放射治療。

      上述治療方案可按病情輕重及腎功能情況選用,有效率可達50%~80%。中效生存期達40個月。

      放射治療

      適用于局限性骨髓瘤及有骨髓壓迫癥而發生偏癱者。局部骨痛或有病理性骨折者,局部照射可減輕癥狀,但對病程經過幫助不大。一般照射量可達12~15Gy(1200~1500Rad)即可控制,有時量達2~3Gy時,骨骼疼痛已有減輕。

      骨髓移植治療

      (1)異基因骨髓移植:已有少數報道在大劑量環磷酰胺及TBI后異基因骨髓移植可使瘤細胞大量減少,約半數患者獲完全緩解。但本病患者多數年齡較大,不適宜作異基因骨髓移植。

      (2)自體骨髓移植和外周血干細胞移植:化學治療不能改善和延長患者的生存期,而異基因骨髓移植對老年患者不適宜,故應積極提倡自體骨髓移植和外周血干細胞移植治療。

      腎損害的防治

      本病常見和致死的并發癥是感染和腎功能衰竭。因此,除腫瘤本身的化療之外,應以防治感染和針對腎損害有關因素進行合理治療。

      (1)充分飲水,保持足夠尿量

      本病常存在輕鏈蛋白尿、高黏滯血癥、高鈣血癥及高尿酸血癥。這些都是造成腎損害的主要因素。大量飲水,保持充分的尿量,有利于輕鏈蛋白、尿酸和鈣鹽的排泄,以防腎小管及集合管內管型形成。如遇輕度脫水時更應多飲水,必要時需靜脈補液。在化療或放療期及期后應更多的補充水量。

      (2)防治尿酸腎病

      在高尿酸血癥時服用別嘌醇0.1~0.3g,3次/d,尤其在化療開始數月內應用,更有價值。堿化尿液可減少尿酸及輕鏈蛋白在腎內沉積和管型形成。

      (3)防治高鈣血癥

      高鈣血癥本身可引起腎損害,與輕鏈蛋白同時存在時腎毒性增強。血鈣急性增高超過3.2mmol/L(13mg/dl)時就有可能發生高鈣血癥危象的危險,病人突發極度乏力、腹絞痛、嗜睡、抽搐及昏迷,甚至心搏驟停。因此,及時糾正血鈣濃度是十分重要的。

      充分補充生理鹽水可達到擴張血容量和促進排鈣。靜脈快速輸入等滲鹽水(5~10L/d),同時注入呋塞米(速尿)100~200mg,每小時1次,能有效地降低血清鈣。值得注意的是此時鉀和鎂從尿中排出亦大大增加,易發生低血鉀和低血鎂,應及時補充,通常在等滲鹽水中加鉀20~40mmol/L及鎂0.6~1.2mmol/L。

      口服潑尼松60~100mg/d,能降低腸道鈣的吸收,增加尿鈣排泄,數天后可使血清鈣明顯降低。

      磷酸氫鹽對各種原因的高鈣血癥都有效,常用0.1mol磷酸氫鹽混合液(含0.08mol磷酸氫二鈉和0.02mol磷酸二氫鈉)500ml靜脈滴注。輕癥可口服磷酸鹽3~6g/d。注意血磷超過1.6mmol/L(5mg/dl)者慎用。

      血清鈣>3.2mmol/L時,可用光輝霉素(Mithramycin)25μg/kg靜脈注射,1天內可使血清鈣降至正常,并能維持數天;降鈣素(Calcitonin)50~100MRC單位靜脈或肌注,每6小時1次,能較快地使血清鈣降低,但停藥后數小時又出現高鈣血癥。此外,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劑如吲哚美辛(消炎痛)或阿斯匹林也常用于各種惡性腫瘤并發的高鈣血癥,但注意合并有嚴重腎功能不全時不宜使用。

      (4)抗感染治療

      多發性骨髓瘤患者易發生各種感染,尤其在初次化療后的2個月內,感染率增加4倍。常見的感染部位為呼吸道(肺炎)和泌尿道(腎盂腎炎),易發展為敗血癥而致死。使用多價肺炎疫苗及人血丙種球蛋白作為預防措施,往往無效。因此,對這些病人應密切監測,發現隱匿性感染或早期感染征象,采用有效抗生素積極治療。應避免使用腎毒性抗生素,另外應注意采用抗生素預防感染常無益。

      (5)血液凈化治療

      多發性骨髓瘤病人半數以上會發生急性腎功能衰竭,部分病人可并發頑固性高鈣血癥(或危象),這些并發癥都應進行透析療法。不論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均能使病人迅速轉危為安,爭取時間,進行化療。腹膜透析對清除游離輕鏈蛋白較血液透析有效,故有些學者認為在血液透析之前以做腹膜透析較好。但腹膜透析易并發感染,血液透析發生心血管問題較多,尤其是老年病人。另外,MM并發急性腎功能衰竭患者血液中均存在大量單克隆Ig及其片段(即輕鏈蛋白),而透析療法只能清除部分輕鏈。因此,為延長病人生命,除外積極化療和透析,應同時進行血漿置換療法。

      多發性骨髓瘤發生不可逆腎衰病人是否可行腎移植,主要是取決于病人選擇得當與否。移植前病人MM病情必須完全靜止,如果病變活動,移植腎很快會發生腎功能不全。移植后主要死亡原因仍為感染。多數移植腎能保持腎功能,少數移植腎也有輕鏈蛋白沉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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