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15年,試點地區全面完成現有排污單位的排污權核定。在近日舉行的“2014年中國低碳發展戰略高級別研討會”上,國家發改委應對氣候變化司副司長孫翠華透露,全國統一碳市場計劃于2016年運行。
此前國務院公布了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實施中期評估報告,在24個主要指標中,僅有4項指標未能完成,且全部集中在節能減排領域。
環境保護部總量司副司長黃小贈表示,市場化的產權交易已經成為國際節能減排的主流方式,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倒逼企業節能減排,倒逼產業結構調整,倒逼企業結構升級。
“在7個省市進行試點,就是看哪種交易模式在中國更能有效實行。”清華大學低碳經濟研究院院長、國家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副主任何建坤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其中最值得關注的是,配額如何發放才能合理、公平。
據了解,由國家發改委牽頭的《中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草案已經制定完成,明確了全國碳排放交易的頂層設計,其中制定出了排放配額總量、分配制度、交易登記注冊系統、市場監管和調節機制等。
據了解,發改委在排放總量和可排放配額上,正在進行數據摸底,后續將在全國范圍內出臺重點行業企業溫室企業核算與報告指南,摸清企業碳排放情況,為全國市場在配額總量統計進行鋪路。
孫翠華透露,《中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計劃11月上報國務院和中央改革領導小組,預計到2016年,全國統一的碳市場將有望建成運行。
自《京都議定書》第一期承諾在2012年年底到期之后,中國的碳交易市場也發生著一輪巨變——由此前主要作為出售方參與的CDM(清潔發展機制),被以企業為主的多主體碳排放權交易取代,這成為推進碳市場建設的重要理由。
2013年以來,中國先后在深圳、上海、北京、廣東、天津、湖北、重慶七省市實施碳排放交易試點。隨著試點的全面上線,全國統一碳交易市場的建設正在提速中。
不過,多位業內人士直言,建設全國統一的碳市場仍然存在諸多難題。
“其實說到底,主要就是配額怎么分配的問題。”廣州綠石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一位業務總監告訴記者,碳排放交易權分配相當于股票的一級市場。一級市場如果都不合理,二級交易市場必然難發揮其作用。
據他稱,在自己和交易所以及一些企業交流后發現,許多交易所目前存在碳交易配額超發的現象,一些沒有較大減排壓力的企業反而獲得較多的配額,不利于減排目標實現。同時,為了達到減排目的,在配額上應呈現出一個遞減的趨勢。所以,如何制定出一個統一的標準,仍較為困難。
同樣存在疑問的,還有全國市場的配額分配模式將會是什么?據了解,目前中國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地區的分配模式主要特征是,絕大多數以免費配額為主,排放方法采用歷史法、基準法以及拍賣。全國性市場又將如何分配,目前仍尚無定數。
不僅如此,在全國碳市場中,除了企業之外,是否還會引入個人、基金、證券公司、銀行等多重市場參與主體也值得關注。
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總經理林健近期在接受媒體采訪時透露,已有全國前五位的證券公司、銀行、大型制造業企業等已意欲加入上海碳市。
“碳排放權交易的目標實際上并不是交易,而是要回歸到減排上。”何建坤告訴記者,這也是北京、上海兩個市場不開放給個人交易的主要原因。
“2011年~2013年部分指標完成情況落后于時間進度要求,形勢十分嚴峻。”國務院在今年5月發布的《2014~2015年節能減排低碳發展行動方案》中,這樣描述目前的減排形勢。6項約束性指標中,單位GDP能耗和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率前三年分別只完成5年總任務的54%和20%,與60%的進度要求還有明顯差距。要實現“十二五”目標,國務院提出,2014年~2015年,單位GDP能
耗、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逐年下降3.9%、2%、2%、2%、5%以上,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兩年分別下降4%、3.5%以上。
碳交易的倒逼機制是怎么回事?通俗地講,給一家電力企業100萬噸二氧化碳的排放配額,如果企業當年只排放了80萬噸,剩余的20萬噸就可以拿到交易所去賣;如果當年企業排放了130萬噸,不足的30萬噸就要在市場上購買。而如果企業不履行,就會受到嚴厲的處罰。
由于有了可預期的經濟收益,企業在環保設備改造等方面將得到積極激勵,由此客觀上碳交易市場的行程將有助于倒逼企業進行減排升級。
“按照我的理解,碳排放交易就是倒逼企業自發做減排的機制。”碳排放交易網分析師張曉表示,相對于排污權交易,碳排放交易因為有統一的標準、可以計量。
目前,中國的碳排放交易總量已經排在世界前列。按照中國此前作出的承諾,到2020年,萬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礎上下降40%~45%。在“十二五”期間,單位國民生產總值的能源強度降低16%、碳排放強度下降17%。
實際上,減排壓力不僅存在于國家層面,也同樣傳遞到地方層面。
陜西省政府一位官員告訴記者,在8月中旬,國家發改委下發文件,經將二氧化碳的排放強度降低指標的完成情況,納入到經濟發展評價體系和干部政績考核體系中,2014年將第一次展開考核。
“陜西是一個能源大省,也是一個高耗能大省,要有效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強度并非易事。”這位官員稱,目前陜西省“十二五”節能減排的完成進度只有62 %左右,為全國倒數第六位。
2013年6月18日,廣東省深圳碳交易所開市后,上海、北京、廣東、天津4個碳交易所都先后運行上線,隨后在今年上半年,湖北碳交易所和重慶碳交易所也掛牌成立。
由于多數碳交易所處在微利、虧損在狀態下、運營資金壓力巨大,各類平臺之間的競爭也逐漸激烈。
5月12日,中廣核有限公司和深圳碳交易所聯合發布10億元的中期票據。票據浮動利率與碳收益率掛鉤,這是中國第一單“碳債券”。這也被認為是國內碳交易市場的突破性創新。
“深圳碳交易所的一個特點是,其盤子比較小、負擔少、跑得快。”北京一家碳交易中介公司副總告訴記者,正因如此,深圳碳交易所相對其他交易所更為活躍,各種創新也走在最前面。
未來這類創新或因為市場和政府之間職責界限的確定而更加活躍。
孫翠華表示,制定中的《中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將明確國家和地方主管部門、排放企業、核查機構、交易機構等參與方的職責。
目前,試點地區都將發展成為國家級的碳交易市場作為一項重要目標,呈現出“跑馬圈地”的競爭態勢。
深圳排放權交易所總裁陳海鷗曾對外稱,目前深圳碳交易所做的努力和探索都是為國家未來建設全國性市場做準備,在試點過程中所取得的經驗和教訓都將報告給國家主管部門,為更高層的決策提供基礎支撐。
盡管深圳碳交易所有很多的優勢,但全國統一的碳交易所是否會放在深圳也存在疑問。相對而言,北京由于是政策的發布地,而且有眾多央企聚集,所以也有可能將北京打造為一個全國市場。上海是中國的經濟中心,碳交易所也有可能放在上海。
中央財經大學氣候與能源金融研究中心碳金融實驗室負責人陳波曾撰文稱,后期碳交易所面臨著兩個轉型機會,一是發展為地方拍賣平臺,二是轉型為碳金融服務機構。轉型的關鍵是大膽采用拍賣,建立一級市場,探索符合本區域的拍賣收入使用機制,設立區域碳基金,與國家級氣候基金形成合作體系,推動碳交易一級市場的金融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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