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山金銅礦濕法廠污染事件發生后,汀江水質究竟是否達標?魚類死亡現象還有沒有出現?檢測出致癌物質六價鉻超標是否屬實?福建省有關部門21日就媒體和群眾關注的一些問題做出回應。
問:近日有媒體報道廣東受紫金礦業污染,部分水域銅濃度超標,是否屬實?
答:“7?3”污染事件發生后,福建省立即啟動了應急監測機制。7月4日14時30分,滲漏廢水已得到控制不再外流入汀江。根據監測,7月11日起,受到污染的汀江流域水質已恢復達標。從事故發生到現在,從汀江流向廣東境內的交界斷面水質都是符合國家標準的。監測數據還顯示,事故發生后,盡管汀江流域水質銅濃度明顯升高,但仍低于1.0mg/L,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的Ⅲ類水質對銅濃度的要求。截至21日14時,監測顯示,峰汀大橋(福建廣東交接斷面)銅濃度為0.014mg/L,汀江下游廣東境內青溪子斷面銅濃度為0.011mg/L。
事故發生后,廣東省環保部門也在棉花灘水庫(福建永定境內)下游設置石上村(廣東大埔縣境內)、青溪斷面等水質監測點位。根據他們的監測結果表明,青溪斷面達到Ⅲ類目標水質,其中銅濃度最高值為0.041mg/L。根據18日以來的監測情況,主要監測指標呈下降趨勢,截至20日8時銅濃度為0.028mg/L,符合國家Ⅲ類水標準,并沒有超標。
問:既然監測數據沒有疑問,媒體報道說超標,環保部門監測數據顯示達標,究竟問題在哪里?
答:問題的分歧在于適用標準的法規認定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具有多種使用功能的地表水體應執行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2年2月28日發布、2002年6月1日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在這一標準中規定,Ⅰ類水質銅濃度標準為≤0.01 mg/L,Ⅱ―Ⅲ類水質銅濃度標準為≤1.0mg/L。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福建省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地表水環境功能區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建設、水利、衛生、農業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劃定,報省人民政府批準。根據省政府2004年批準實施的《福建省水環境功能區劃》,媒體關注的位于永定棉花灘電站壩址的閩粵交界汀江水質環境功能類別為Ⅲ類,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Ⅲ類標準。因此,銅濃度只要不高于1.0mg/L均屬于達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規定,同一水域兼有多類使用功能的,執行該標準中最高功能類別對應的標準值。2004年以來,汀江流域水質均按此標準要求執行。如汀江流域沿線長汀、上杭、永定開發利用區段中的農業用水區段具有農業用水(Ⅴ類)和漁業用水(Ⅲ類)功能,福建省確定按標準中流域最高功能類別對應的漁業用水(Ⅲ類)標準執行;汀江流域沿線長汀、上杭、永定開發利用區段漁業用水區段具有漁業用水(Ⅲ類)和景觀(Ⅴ類)娛樂(Ⅳ類)功能,福建省同樣確定按標準中最高功能類別即漁業用水(Ⅲ類)標準執行。
我們注意到,媒體報道依據的標準大多是國家1989年8月12日發布、1990年3月1日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水質標準》。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明確規定,這個標準適用于經批準劃定的單一漁業水域的魚蝦類的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洄游通道和水產增養殖區等海、淡水的漁業水域。該標準中規定銅濃度標準為≤0.01mg/L。而根據2004年省政府批準的《福建省水環境功能區劃》,汀江全流域并沒有劃定為單一漁業養殖區,所以汀江流域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水質達標與否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評價,而不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水質標準》評價。
問:有媒體報道汀江流域廣東段檢測出致癌物質六價鉻超標,是否屬實?
答:我們也聽說這方面的消息。我們認為,這是嚴重失實的報道。從監測數據看,福建省汀江流域水中六價鉻含量遠低于國家飲用水衛生標準,從未出現超標現象。國家飲用水衛生標準六價鉻允許標準為低于0.05mg/L,而汀江流域水質檢測六價鉻含量均低于0.004mg/L,或未檢出。而且,六價鉻主要來源于皮革、電鍍等加工企業,而紫金山金銅礦從生產工藝分析,也不可能產生六價鉻。從廣東省監測的數據看,也未檢測出六價鉻。這表明個別媒體的報道是不負責任的,容易誘導社會不穩定因素。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環保部門是環境質量統一發布的唯一法定權威部門,其發布的信息具有法律效力。大家應當相信環保部門公布的數據。
問:各個國家和地區水質標準中規定的銅濃度含量在安全范圍內是多少?
答:據了解,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飲用水水質準則規定銅濃度標準為2.0mg/L,法國、日本、加拿大等國家和我國臺灣地區飲用水水質標準規定銅濃度標準為1.0mg/L,美國飲用水水質標準(一級、法律規定強制)為1.3mg/L,美國飲用水水質標準(一級、非強制準則)為1.0mg/L。
問:那么,污染事件發生后,近期汀江流域特別是棉花灘庫區還有沒有出現大批魚類死亡的現象?
答:紫金山“7?3”金銅礦濕法廠污染事件以來,經過環保部門監測,汀江上游水質受到嚴重污染,pH值最低達到4.66左右, 銅濃度也明顯超出正常水平。受污水團影響的下游網箱養殖區,特別是汀江流入棉花灘庫區的河段出現大量死魚,當地政府緊急采取措施對汀江流域上杭段與棉花灘庫區死魚、中毒魚和放生魚全部進行收購,并對打撈的死魚和中毒魚,按照衛生防疫要求做好無害化處理工作。
經過當地政府采取積極有效應急措施,加上河流自身凈化作用,汀江水質逐步恢復正常。自13日起,棉花灘庫區及以上水域未再出現死魚情況。
問:這次污染事件對跨省應急機制也是一次考驗。今后,福建和廣東兩地將如何建立長效機制應對流域交界突發事件?
答:針對閩粵水質信息通報機制問題,自7月10日起,福建省環保廳已主動向廣東省環保廳通報情況,并應廣東省環保廳要求自18日起每日向廣東提供汀江環境監測數據和處置進展等有關情況。同時,龍巖市政府與梅州市政府也就環境監測、現場處置和水文調度等工作建立了信息通報機制,兩省有關部門的人員在閩粵交界處多次進行了面對面會商,廣東省早些時候也已在汀江下游啟動應急預案,加強監測、通報和開展有關防范工作。兩省有關部門將會繼續通力協作,本著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力爭把紫金山“7?3”金銅礦濕法廠污染事件造成的影響降低到最小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