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處于生長發育階段,包括輸血療法在內的各種治療手段均具獨特性。尤其是早產兒神經、呼吸、循環、免疫系統發育尚不成熟,造血系統更是因胎齡、出生體重和日齡不同而變化,且易受多種生理、病理因素影響,令新生兒輸血治療中不確定因素增多,臨床操作更復雜,新生兒輸血治療與成人輸血有很大的差別。目前新生兒輸血治療的一些方面缺乏科學的證據指導,因此Gabriella等提出了新生兒輸血方面的一些推薦意見,希望對新生兒輸血治療有一定的指導作用。
1.供血者:為了避免傳染性疾病及感染性疾病的傳播,新生兒輸注的血液的獻血者應為多次反復獻血的,這一點在意大利已經列入法律。
2.輸注的血液應去除白細胞:對新生兒使用去除白細胞的血液有很多無可爭議的好處,可以防止非溶血性發熱反應,減少同種免疫性疾病發生的風險,減少巨細胞病毒傳播的風險。(因此除了粒細胞輸注外,所有細胞成分的血液輸注均要求白細胞<1×10^6/單位)
3.防止巨細胞病毒感染:胎兒,新生兒出生體重<1500g或孕周<30周,先天性或獲得性免疫性疾病以及造血干細胞移植的患者感染輸血相關感染性疾病的風險最高,因此以下情況時需防止巨細胞病毒感染:a.子宮內輸注紅細胞或血小板;b. 新生兒出生體重<1500g或孕周<30周;c.新生兒患先天性或者獲得性免疫性疾病。
4.防止輸血相關移植物抗宿主疾病(TA-GVHD):為了預防移植物抗宿主疾病,以下情況輸注紅細胞和血小板時必須進行輻照:a.子宮內輸注紅細胞或血小板;b.新生兒出生體重<1500g或孕周<30周;c.新生兒患先天性或者獲得性免疫性疾病; d.獻血者為二級親屬或HLA相近的。
5.輸血前的檢測項目:a.檢測母體的ABO,Rh血型,紅細胞不規則抗體篩查及間接抗人球蛋白試驗。b.胎兒ABO,Rh血型鑒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試驗(如陽性,需進行洗脫及抗體類型鑒定),紅細胞不規則抗體篩查。
新生兒生長發育的特殊以及生理方面與成年人有很大差別,貧血造成的后果往往比較嚴重。另一方面,新生兒輸血易發生各種輸血不良反應,如感染性疾病,循環超負荷等。因此新生兒輸血需要非常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