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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時間:2016-06-14 09:24 原文鏈接: 德國國立科研機構體系及對韓國改革的啟示

      一、德國國立科研機構體系

      德國國立科研機構體系,主要由馬普協會、弗勞恩霍夫協會、亥姆霍茲聯合會、萊布尼茨科學聯合會構成。

      德國各國立科研機構具有清晰明確的分工和定位,形成了完整的國家科研體系。

      馬普協會是德國最重要的基礎研究機構。下屬80多家研究所,在自然科學、醫學、社會科學和人文學科領域從事前沿性的、交叉學科的研究。其科研工作是對以大學為基礎的科研的重要補充。馬普協會成立于1948年,最早可以追溯到1911年成立的Kaiser Wilhelm協會。現今,馬普協會95%的經費來源于聯邦政府和州政府,雙方各承擔50%。自成立以來(至2014年),馬普協會出了33個諾貝爾獎,其中1948年成立以來出了18位諾獎。

      來源:The Max Planck Society  --A Short Portrait

      弗勞恩霍夫協會成立于1949年,目前是德國乃至歐洲最大的以應用研究為主的合同研究機構,它有59個研究所(2009年),17 000科研人員,主要從事應用研究,彌補德國大學和馬普協會的基礎研究與產業研發之間的空白地帶。弗勞恩霍夫協會每年也發表大量的研究論文。弗勞恩霍夫協會年經費10億歐元,40%來源于聯邦政府和州政府,其中前者占90%,后者占10%;除了40%的公共財政支持外,約30%來源于公共合同,另30%來源于產業界,形成了“弗勞恩霍夫模式”(劉立,烏麗,2012)。弗勞恩霍夫協會一個最著名的發明是MP3ZL技術,每年為該協會帶來巨大的ZL收入。

      亥姆霍茲聯合會主要利用大科學實施進行跨學科的前瞻性、戰略性研究。亥姆霍茲聯合會共由卡爾斯魯爾科學中心、于利希研究中心、德國航空航天中心、德國電子同步輻射裝置、德國重離子加速器中心、德國癌癥研究中心、環境與健康研究中心、分子醫學研究中心等15個國際著名的國家級研究中心組成,員工總人數超過24,000名,年經費超過20億歐元。亥姆霍茲聯合會的主要研究方向集中在:能源、地球與環境、生命科學、關鍵技術、物質結構以及交通與航天6個領域。每年經費預算超過20億歐元。其中,總預算的70%左右由聯邦政府和各州政府按9:1的比例提供,其余大約30%由各研究中心通過橫向經費方式獲得。

      萊布尼茲科學聯合會主要從事自然科學,生命科學,人文社會學科領域的,以問題為導向的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總預算的70%由聯邦政府和各州政府按1:1比例提供。

      德國國立科研機構從事研究活動的類型和經費來源,如下圖所示。

       (來源: 白春禮,2013)

      從下圖可以更清楚地反映馬普協會與弗勞恩霍夫學會從事科研性質的差異以及經費來源的差異:馬普從事基礎研究,經費90%來自財政支持。

      (來源:弗勞恩霍夫研究院網站)

      二、韓國國立科研機構體系改革

      韓國借鑒了德國國立科研機構體系,為了整合國家科研力量,合理配置科研資源,提高科研效率,1999年起對國立科研機構進行了“大手術”(也許可以稱為“斷崖式”或“顛覆性”改革)。韓國把原來分散在政府各部委的國立科研機構,全部“收”起來,劃分為五個研究會“科研集團”,采用理事會管理體制,理事會隸屬于國務總理室。五個“科研集團”后來調整為三個:基礎科學技術研究會(隸屬于教育和科技部)、產業科學技術研究會(隸屬于知識經濟部)、經濟人文和社會科學研究會(隸屬于國務總理室)。三個研究會的理事長均由總統直接任命。[白春禮,2013, p.432; p.448]

      (來源: 白春禮,2013)

      韓國國立科研機構主要包括四部分:1)中央政府資助的科研機構;2)國家實驗室;3)地方政府資助的科研機構;4)地方政府實驗室,前兩者是國立科研機構的主體。截止2004年,韓國共有100家中央政府資助的科研機構,53家國家實驗室。[白春禮,2013, p.447]2011年,韓國為獲得諾獎等原因,創建了“韓國基礎科學院”(LIULI,20160609)

      (來源: 白春禮,2013)

      2011年,韓國效仿德國馬普協會創建了“韓國基礎科學院”,它專做國際科研前沿的研究,只追求“頂天”,不管“立地”。(LIULI,20160609)

      韓國基礎科學院實行“研究中心”管理體制,研究中心采取主任負責制。研究中心主任崗位,在全球招聘遴選頂尖科學家,招到一個就辦一個“研究中心”。目前創建了26個研究中心,數學學科一個,物理學8個,化學6個,生命科學8個,交叉學科3個。這些科研中心,經費可以說是要多少就有多少,錢不是問題,你可以想做啥研究就做啥研究,關鍵是要放一個“大衛星”,“大炮仗”,出一個諾獎。

      三、一點評論

      德國國立科研機構體系、定位及經費管理,不僅對韓國科技體制改革起到了實際的作用;對中國科學院的改革,也具有參考價值(劉立,20110506);甚至對我國整體的國立科研機構體系改革,也具有參考價值。比如,我國缺乏一個專門從事純粹基礎研究的、專門從事面向國際科學前沿的、類似德國馬普學會的國立科研機構;而很多省市近年來興建了產業研究院,基本上是借鑒弗勞恩霍夫研究院的經驗。當然我國決不能照搬照抄德國國立科研機構體系。

      我國對國家科技計劃體系的改革采取的是“收”策略:對科技部863,973,支撐,重大專項及其他部委管理的共100多個國家科技計劃進行了斷崖式改革,劃分為五類。在深化科技體制改革中,是否會對全國的國立科研機構是否會采取類似的“收”改革策略,分類治理,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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