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業內關注與期待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方案》(以下簡稱試點方案)于日前經國務院同意發布,這是繼國務院《關于改革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的意見》(國發〔2015〕44號),以及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關于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方開展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和有關問題的決定》發布后,有關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真正落地的標志性文件,試點方案充分體現了藥品注冊管理制度向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轉變的核心理念,即鼓勵新藥創制,促進產業升級,優化資源配置,落實主體責任。該方案關鍵點如下: 第一,改變藥品批準文號與生產企業捆綁的模式。 以往,我國實行藥品批準文號與生產企業捆綁模式,藥品研發機構無法獲得藥品批準文號,藥品上市前后全生命周期安全性有效性保證責任主體不明。試點方案中,上市許可持有人范圍包括了藥品研發機構和科研人員,藥品研發機構或者科研人員沒有藥品生產資質,也可以申報藥物臨床試驗申請和藥品上市申請,取得藥品上市許可和藥品批準文號;但......閱讀全文
2015年8月,國務院印發《關于改革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的意見》(國發〔2015〕44號)揭開了深化我國藥品監管制度改革的大幕。此輪改革的目的不僅在于解決審評審批積壓、申報資料質量不高、仿制藥質量不高等實際問題,更在于建立一個科學、有效和完善的藥品監管體制。在這一監管體制中,藥品上市許可持有
上周,我國首個中藥新藥上市許可持有人申請獲批,引發業內再燃對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MAH)制度的關注。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方案自2015年發布征求意見以來,已近兩年時間,推進情況如何? 9 月 6 日, 浙江康德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申報的丹龍口服液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批準取得了新藥生產批
一、開展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有何積極意義? 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是歐洲、美國、日本等制藥發達國家和地區在藥品監管領域的通行做法,該制度采用藥品上市許可與生產許可分離的管理模式,允許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上市許可證明文件的持有者,即藥品生產企業、研發機構或者科研人員)自行生產藥品,或者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方案》已經國務院同意,現予印發。 開展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是藥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對于鼓勵藥品創新、提升藥品質量具有重要意義。各有關地區要高度重視,按照試點方案要求,認真組織實施。食品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2019年6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疫苗研制和注冊 第三章 疫苗生產和批簽發 第四章 疫苗流通 第五章 預防接種 第六章 異常反應監測和處理 第七章 疫苗上市后管理 第八章
《藥品管理法》要變,取消GMP、GSP認證,寫進法律!藥品文號可合法轉讓! 10月23日,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見稿)》。 總局表示,此次《藥品管理法》的修改,是緊緊圍繞10月1日,兩辦印發的《關于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
2015年11月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方開展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和藥品注冊分類改革的決定,決定自2015年11月5日起施行。 本決定授權的試點期限為三年,自本決定施行之日起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制定具體試點方案,經國務院批準后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
11月1日,《藥品管理法》修正草案在中國人大網公布,開始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征求意見截至時間為2018年12月1日。 公告顯示,草案在總體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以下幾點:一是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四個最嚴”的要求,堅持重典治亂,去疴除弊,強化全過程監管,堅決守住公共安全底線。二是圍繞問題疫苗案件暴露
2015年11月,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授權國務院在十個省、直轄市開展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 2018年10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決定,將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工作的三年期限延長一年。 2015年8月,國務院以“國發〔2015〕4
3月26日,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發布了《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不良反應監測年度報告撰寫規范(試行)征求意見稿》,指導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撰寫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年度報告,落實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直接報告不良反應事宜。 為了進一步落實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直接報告不良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法律依據)為規范藥品注冊行為,保證藥品的安全、有效和質量可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以下簡稱《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以下簡稱《疫苗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以下簡稱《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分析測試百科網訊 2017年5月11日,為進一步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促進藥品醫療器械產業結構調整和技術創新,提高產業競爭力,滿足公眾臨床需要,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3項征求意見稿公告——《關于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加快新藥醫療器械上市審評審批的相關政策》、《關于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改革臨
22日,藥品管理法修正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圍繞問題疫苗案件暴露的突出問題,修訂相關法條,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和監管部門監管責任,旨在完善統一權威的藥品監管體制和制度。其中,強化全過程監管、明晰藥品監管職責、全面加大處罰力度、實施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成為草案修訂的四大亮點,及時回應了
近期,上海試點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這是個什么制度?簡單地說,允許藥品研發機構、科研人員作為藥品注冊申請人,提交藥品上市申請。 “在國內,藥品注冊與生產兩大環節一直被‘捆綁’在一起,科研人員如果沒有工廠,就沒法自己申請藥品上市。”華領醫藥技術(上海)有限公司總經理陳力告訴記者,國內的藥物科研
只有藥品生產企業才可以申請注冊藥品的現狀不會持續太久,藥品研發機構和科研人員可以申請注冊藥品,并委托企業來生產。這個鼓勵藥物創新的試點工作未來將在全國推開。國家食藥監總局相關負責人日前在首屆藥物政策與產業創新發展論壇上介紹,自2016年我國正式啟動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以來,截至2017年
2017年5月11日,CFDA以改革的名義,于同一天針對藥品醫療器械產業結構調整和技術創新發布3大相關政策——《關于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改革臨床試驗管理的相關政策》、《關于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相關政策》、《關于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加快新藥醫療器械上市審評審批的相關
2017年5月11日,CFDA以改革的名義,于同一天針對藥品醫療器械產業結構調整和技術創新發布3大相關政策——《關于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改革臨床試驗管理的相關政策》、《關于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相關政策》、《關于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加快新藥醫療器械上市審評審批的相關
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四川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方開展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和有關問題的決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41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組織
“上海發布”微信公號11月7日消息,生物醫藥產業是上海市重點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實施意見》,提出32條具體舉措,包括力爭使本市臨床試驗機構數量達到80家以上、力爭集聚20家以上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生物醫藥創新研發中心、爭取
3月11日,國家藥監局在官網連續發布包括《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和生產企業追溯基本數據集》在內的五項信息化標準,并宣布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這是繼2019年4月《藥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導則》《藥品追溯碼編碼要求》兩項信息化標準發布之后又一關鍵舉措。如果說此前發布的征求意見稿預示著藥品信息追溯體系建設
25 日,為了保護中藥資源,實現中藥資源可持續利用,保障中藥資源的穩定供給和中藥產品的質量可控 CFDA 發布了《中藥資源評估技術指導原則》。 本原則所述中藥資源評估是指: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或中藥生產企業對未來 5 年內中藥資源的預計消耗量與預計可獲得量之間的比較,以及對中藥產品生產對中藥資源
為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廳字〔2017〕42號),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發布了《關于調整原料藥、藥用輔料和藥包材審評審批事項的公告》(2017年第146號),現就進一步明確原料藥、藥用輔料、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以下簡稱原輔包
昨日,藥品管理法,征求意見,藥品標準即將調整!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的11月22日,總局也曾發出《藥品標準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最新征求意見稿和舊版意見稿有較大出入,看來正式稿的真面目到底如何仍有較大變數。 昨日(12月18日),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了《藥品標準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
國內第一張藥品研發企業上市許可人營業執照,落地! 研發機構想自己銷售藥品,遇到門檻 據《澎湃新聞》報道,10月9日上午,上海市徐匯區為上海安必生制藥技術有限公司,頒發了上海首張藥品研發企業上市許可人營業執照。 公開資料顯示,這家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是由多位曾在跨國制藥公司工作過的技
2016年,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轟轟烈烈展開,制藥標準日趨收緊,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在全國10個省市試行,如火如荼,兩票制降低層層虛高藥價,減輕醫保負擔,十三五重磅文件《醫藥工業發展規劃指南》出臺,指明了今后五年的中國醫藥發展方向,《“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正式發布,明確提出2030中
2016年,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轟轟烈烈展開,制藥標準日趨收緊,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在全國10個省市試行,如火如荼,兩票制降低層層虛高藥價,減輕醫保負擔,十三五重磅文件《醫藥工業發展規劃指南》出臺,指明了今后五年的中國醫藥發展方向,《“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正式發布,明確提出2030中
11月4日閉幕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授權國務院在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四川十省市,開展為期三年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 “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是當今國際社會普遍實行的藥品管理制度。”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法制司司長徐景和介紹,目前我國藥品管
11月8日,國家藥監局藥品審評中心發布關于再次公開征求《臨床急需藥品附條件批準上市技術指導原則》意見的通知,較2017年12月原技術指南,該指導意見稿中明確適用范圍為“未在中國境內上市銷售,但臨床急需的中藥、化學藥和生物制品。” 該意見稿是根據新版藥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藥品注冊管理辦法(征求
總局亮劍!2018年要對350個藥品,一查到底!中藥飲片再被高壓整治;注射劑也是重點。還將頒布重磅文件!▍2018查中藥飲片、查注射劑日前,據《中國醫藥報》報道,國家食藥監總局在2018年,將著力推進十項重點監管工作。其中,在專項整治方面,中藥飲片質量監管將在追根溯源上下足功夫,“凡檢驗不合格的,一
“我們希望創新的好藥可以惠及更多患者,也為企業帶來收益,實現社會、企業和患者的多贏。”在前不久農工黨中央參政議政部等單位主辦的以“醫藥產業創新發展”為主題的座談會上,與會專家呼吁采取積極措施推動醫藥產業創新發展。 企業是創新真正的主體。針對我國醫藥產業創新發展問題,座談會上,全國政協委員、農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