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密集召開的省級地方兩會,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再次成為關注焦點。山東、重慶、湖南、寧夏、甘肅等地省級政府主要負責人在政府工作報告中,直面問題,剖析矛盾,找準癥結,明確思路,給出方案,明確了今年乃至整個“十三五”期間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努力方向。 山東 遏制重污染天氣頻發 山東省長郭樹清日前在山東省十二屆人大五次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時強調,要把大氣污染治理放在突出位置,有效遏制重污染天氣頻發態勢。 郭樹清強調,2016年,要強力推行清潔燃燒等治霾措施。加強區域協作、聯防聯控,推進污染防治一體化。嚴格執行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二時段限值,對不達標企業依法實施限產停產治理。推動工業綠動力計劃,抓好燃煤電廠、鍋爐超低排放改造。推廣煤炭高效利用技術,減少散燒煤總量。強化成品油全過程監管。抓好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開展秸稈綜合利用試點和揚塵綜合整治。 重慶 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 重慶市四屆人大四次會議日前開幕。重慶市長......閱讀全文
9月2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分組審議了《環境保護稅法(草案)》。參加審議的常委會組成人員和部分人大代表認為,本次提請審議的《環境保護稅法(草案)》啟動了以稅治污的進程。《環境保護稅法(草案)》提交人大審議,本身就標志著我們在加強法治建設上的一個進步,體現了稅收法定的原則。制定這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573號 《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已經2010年3月24日國務院第104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總理 溫家寶 2010年4月8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消耗臭氧層物質的管理,履行《保
第八章 加快制度創新,積極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統籌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建設,以環保督察巡視、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等落實地方環境保護責任,以環境司法、排污許可、損害賠償等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強信息公開,推進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環境保護 “十二五”規劃重點工作部門分工方案的通知國辦函 〔2012〕 147 號國務院有關部門: 《〈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重點工作部門分工方案》(以下簡稱《分工方案》)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
關于印發《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試點辦法》的通知 財稅[2015]7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發展改革委、物價局、環境保護廳(局): 為了規范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管理,改善環境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國務院關于印發大
商海春繪 近兩年,隨著霧霾橫行、PM2.5爆表,公眾對大氣環境的關注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我國現行大氣污染防治法制定于1987年,最新的一次修改是在2000年,距今已有14年。近年來,我國大氣環境不斷惡化,大氣污染防治法顯得捉襟見肘。 近日,在由北京市法學會和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主辦的“
環境法治的各環節目前都存在問題,但源頭的環節———環境立法存在的問題,卻是環境法治其他各環節予以指責的對象,不得不引起重視。必須改革我國環境立法的模式,使環境立法符合國家環境治理法治化的需要。 現行環保立法,大多帶有部門立法的色彩。無論是監管體制還是監管職責,都存在很多相互沖突和覆蓋遺漏的問題
環境保護部令部令 第48號 《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已于2017年11月6日由環境保護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環境保護部部長 李干杰 2018年1月10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排污許可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我國或將有第19個稅種——環境保護稅。《環境保護稅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8月29日首次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草案提出在我國開征環境保護稅。這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落實“稅收法定”原則要求、《立法法》對“稅收法定”作出明確規定之后,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首部單行
首批中央環境保護督察8省(區)日前統一對外公開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此次問責處理人數之多、涉及部門之廣、力度之大前所未有,體現了環保督察制度在督促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各相關部門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上的推動作用,展現出了各地各級黨委政府改善生態環境,建設生態文明的決心。 中央環保督察是黨的十八大以后
中央生態環保督察正從以督促地方端正生態環保態度和打擊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為主要任務的階段,步入以強調增強生態環保基礎、提升綠色發展能力為主要任務的階段,其制度建設越來越健全,其實施越來越得到深化,其重要作用越來越得到各方面認可。 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制度實施至今,已有3年多,成效巨大。在切實解決了一大
法律才是治理大氣污染最有效的權威武器。筆者呼吁在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同時,盡快修訂現行大氣污染防治法。重點健全總量控制、排污許可、應急預警、法律責任等方面的制度 劉武俊 日前,國務院發布《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十條措施力促空氣質量改善。這是當前和今后一個
PM2.5(細顆粒物),這個大家原本很陌生的專有名詞,因為2011年10月以來我國多地灰霾天氣造成嚴重大氣污染,而迅速成為社會熱詞。之后,PM2.5被納入新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并在一些地方開始監測。2012年全國“兩會”上,PM2.5首次寫入政府工作報告。全社會對PM2.5的關注和重視,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辦公廳 環辦函〔2007〕593號 關于征求《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運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發展改革委、建設部辦公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各有關直屬單位,中國
中共中央 國務院 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 (2018年6月16日) 良好生態環境是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內在要求,是增進民生福祉的優先領域。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打好污染防治攻堅
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加強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水資源管理制度、環境保護制度。作為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建立和完善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已經成為一項最新的政策命題。 在2013年全國環境政策法制工作研討會上,與會人員深入探討了對最嚴格環境保護制度的總體認識、建立
新聞背景 “十一”黃金周北京霧霾重現,針對霧霾天氣的應急機制雖然能夠減輕霧霾程度和對居民生活的影響,但這只是治理空氣污染的治標之道,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該從長遠考慮,借鑒發達國家的治理經驗,制定和完善清潔空氣法,預防和治理嚴峻的大氣污染問題。 大氣污染防治法難以滿足需求
環保部日前印發《工礦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加強工礦用地土壤環境保護監督管理,防控工礦用地土壤污染,現面向有關單位征求意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制定目的與依據] 為了加強工礦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環境保護監督管理,防控工礦用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
鐵腕治污有了反饋單。 7月,2016年第一批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全面啟動,對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西、云南、寧夏等8地開展環保督察工作。 從環保部門牽頭到中央主導,從以查企業為主轉變為“查督并舉,以督政為主”,我國環境監管模式出現重大變革。 截至11月23日,8地環保督察情況反饋全部
環保部發布“地方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備案管理辦法” 地方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備案管理辦法 《地方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備案管理辦法》已由環境保護部2009年第三次部務會議于2009年12月30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地方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備案管理辦法
3月25日下午,環境保護部因環境管理不到位問題約談駐馬店市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今年以來,已有4位市政府主要負責人被環保部約談。環保部《2015年全國環境監察工作要點》提出,由“以查企業為主”轉變為“查督并舉、以督政府為主”。約談作為一種新手段將常態化。 環保管理嚴重不到位,駐馬店市政府主要負
陽春三月,山西省環境保護廳換帥。郭長青擔任山西省環境保護廳黨組書記、廳長。 作為山西環保部門的新帥,如何將環境保護推向新的臺階?記者專訪了環保廳廳長郭長青。 環境保護是最大民生和重要的政治責任 記者:郭廳長,您在山西做過多年的地方黨政領導,山西地方領導對環境保護及生態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10月28日,《決定》全文公布。 《決定》貫穿了一條堅持和拓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紅線,是對推進依法治國方略的全面動員部署。 對環境保護工作來說,《決定》的出臺,為環保領域落實依法行政要求,
《經濟參考報》記者27日從多個渠道的權威人士處獲悉,在經歷兩年冬季長時間、大范圍的灰霾之后,環保部、國務院法制辦、全國人大就加速《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工作達成共識。這是該法2000年實施、2006年修訂以來的又一次修訂。環保部起草的修訂建議稿不僅將企業違規排污的罰款上限提升到100
《經濟參考報》記者27日從多個渠道的權威人士處獲悉,在經歷兩年冬季長時間、大范圍的灰霾之后,環保部、國務院法制辦、全國人大就加速《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工作達成共識。這是該法2000年實施、2006年修訂以來的又一次修訂。環保部起草的修訂建議稿不僅將企業違規排污的罰款上限提升到100萬元
《經濟參考報》記者27日從多個渠道的權威人士處獲悉,在經歷兩年冬季長時間、大范圍的灰霾之后,環保部、國務院法制辦、全國人大就加速《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工作達成共識。這是該法2000年實施、2006年修訂以來的又一次修訂。環保部起草的修訂建議稿不僅將企業違規排污的罰款上限提升到100萬元
《經濟參考報》記者27日從多個渠道的權威人士處獲悉,在經歷兩年冬季長時間、大范圍的灰霾之后,環保部、國務院法制辦、全國人大就加速《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工作達成共識。這是該法2000年實施、2006年修訂以來的又一次修訂。環保部起草的修訂建議稿不僅將企業違規排污的罰款上限提升到100萬元
實踐證明,以環保督察為標桿的強化環境治理,能夠促進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共贏。當前,有投機炒作者過分渲染環保限產等政策因素,有輿論錯誤地夸大環保對經濟的影響。因此,應合理管控和引導市場預期,贏得全社會更多的理解與支持。 近兩年,中央和地方都加大了環保督察力度,在取得令人矚目的成績的同時,也引起了一
2017年,對于環保行業而言是關鍵性的一年,多項環保工作需要在這一年交上成績單,是環境治理工作推進的節點年,也是各項政策紛涌發布的一年。圖片來源于網絡 環保行業在2017年有許多備受關注的變化: 十九大從黨的初心出發,再次從五位一體的高度強調生態文明建設,將“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寫進黨
環境保護標準制度是我國法律確立的一項基本制度,在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中都有授權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制定環境質量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以及環境監測規范的有關規定。但是,現行法律對環境保護標準的授權過于簡單,多年來沒有突破,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環境保護標準制度發揮其應有功能,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