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環保部近期連續出臺的系列環評制度性文件之一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機制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提出,到2016年底,建立全過程、全覆蓋的建設項目環評信息公開機制,保障公眾對項目建設的環境影響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方案說,環保部政府網站設立環評資質信息專欄,將所有環評機構和從業人員的資質信息和誠信記錄全部公開。同時,方案提出,建設單位不公開環評信息,環保部門將對其環評報告書不予審批。 環保部副部長潘岳表示,方案將促進環保部門規范、公正、透明審批,企業依法履行環保責任,推動形成政府、企業、公眾、媒體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 建設單位環評報告書應在報批前公開 對于建設項目環評報告書公開,環保部此前已出臺相關要求,但是,公開具體方式以及內容仍屬粗線條。方案對此進行了完善和細化。 根據方案要求,建設單位既是建設項目環評公眾參與和履行環境責任的主體,也是建設項目環評信息公開的主體。建設單位有義務對環評信息全過......閱讀全文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 2.2—2008)(以下簡稱2008版大氣導則)自2009年4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在規范和指導我國建設項目大氣環境影響評價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隨著《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的逐步實施,O3超標、灰霾頻現等新的環境問題不斷凸顯,同時隨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上,正式修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并取消了環評資質,建設單位可自行委托技術單位編寫環評報告。新編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全文如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預防因規劃和建設項目實
生態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司負責人就《環境影響評價法》修改后取消環評機構資質許可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經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修改通過的《環境影響評價法》已于2018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取消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行政許可事項,主要對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八條和第三十二條
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第二十八條指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環境保護目標和治理任務,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環境質量。”這無疑對地方政府依法履行環保責任提出了明確要求。 然而,一個讓各級環保部門尷尬的現實是,作為地方政府履行環保責任的重要一環,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在扎根中國幾十年后,依然存在嚴重的缺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根據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
從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獲悉,環境保護部發布公開征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內容如下: 環境保護部正在對《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進行修訂,形成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委托我中心面向社會公開征求
環境影響評價,就是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與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自1973 年在第一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上環境影響評價的概念被認可并廣泛應用以來,我國的環境影響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682號 《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已經2017年6月21日國務院第17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總 理 李克強 2017年7月16日 國務院關于修改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 國務院決
近日,深圳灣航道疏浚環境影響評估報告,被發現出現另一個城市的名字“湛江”,出現次數達35次,涉嫌抄襲造假。 中國科學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承擔環評工作,環評報告被曝存在抄襲,此事引起多方關注,央視對此進行了專題報道。5月18日,深圳市生態環境局公布了對該事件的編制單位中科院南海所和編制人員下達的行政
摘要:環境保護工作涉及環境監測、環境管理以及環境檢查。環境監測主要是指控制污染物,參考各種規章制度,按照環境質量的變化,明確環境質量水平,確保環境管理和污染治理工作順利進行。環境監測對于環境保護來說十分重要,直接影響環保工作質量,是環境保護的必要條件。環境監測可以顯著提升污染監控力度,而且可以給
近日,新修改的《環境影響評價法》正式公布實施,其中最大的關注點之一就是取消了環評資質。 如果你以為環評資質被取消就是環評管理放松了,任何企業、機構都可以從事環評工作,那就大錯特錯了。 記者獨家獲悉,近日,生態環境部發布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能力建設指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以規劃環評引領綠色轉型,推動高質量發展。為貫徹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出臺新修訂的《關于進一步加強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意見》(以下簡稱新《意見》),明確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全面加強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從源頭預防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時隔11年,規劃環評出臺新《意見》其實,這
關于通報2020年上半年核與輻射項目環評文件復核發現問題及處理意見的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各相關單位和人員: 為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強化環評文件編制事中事后監管和審批業務指導,我部組織開展了2020年上半年核與輻射項目環評文件常態化復核工作,涉及北京市、遼寧省各級審批部門
部門規章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環境保護部令第1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體廢物和液態廢物,列入本名錄: (一)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種或者幾種危險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
環境保護部近日會同農業部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水生生物資源保護嚴格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通知》(環發〔2013〕86號,以下簡稱《通知》),這是落實黨的十八大關于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總體部署、完善環境保護制度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 《通知》以環境影響評價為主線,對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環
環境保護部近日會同農業部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水生生物資源保護嚴格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通知》(環發〔2013〕86號,以下簡稱《通知》),這是落實黨的十八大關于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總體部署、完善環境保護制度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 《通知》以環境影響評價為主線,對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環境影
環評被認為是環境保護的第一道“閘門”。然而環評報告質量良莠不齊,亂象叢生:一份幾百頁的環評報告,有的是一個人坐在家里兩天編完,有的人甚至直接交給大學生“槍手”代為完成。近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修改,正式取消環評資質。 某環評中
近期,環境保護部印發了《“十三五”環境影響評價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并向社會公開,引起了廣泛關注和討論。為使各界深入了解其出臺的背景、主要內容和具體實施要求等,記者采訪了環境保護部環境影響評價司司長崔書紅,對《實施方案》進行詳細解讀。 1 中國環境報:經過30多年的發展,我國環
生態環境部日前印發了《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土壤環境(試行)》(HJ 964-2018)(以下簡稱《土壤導則》),生態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司負責人就《土壤導則》制訂的背景、思路、關鍵要點及社會關注點等回答了記者的提問。圖片來源于網絡 問:《土壤導則》制訂的背景是什么?何時開始實施?
美國1970年生效的《國家環境政策法》既是美國聯邦首部現代環境法,也是全球第一部,開啟了美國乃至全球現代環境管理制度體系的構建。美國《國家環境政策法》主要規定了聯邦機構如果要開展可能顯著影響環境質量的活動,需要事先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以保護自然資源和環境質量,即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環境影響評價制
2015年3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記者會上,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指出,決不允許戴著紅頂賺黑錢,環境保護部下屬8個環評單位將從環境保護部脫離。 至此,一場自上而下的環評“紅頂中介”摘帽風暴開始。一年來,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推進環評管理改革轉型為主要任務,通過貫徹落實中央巡
火電站、熱電站、煉鐵煉鋼等32項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權限下放至省級環境保護部門;13類項目由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降為編制報告表或填報登記表。 受理建設項目環評文件89項,涉及總投資7028.17億元。17個項目不予審批,涉及總投資1094.28億元…… 2015年上半年,環境保護部以
2019年7月1日,《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土壤環境(試行)》(HJ 964-2018)正式實施(以下簡稱《導則》)。本文匯總了《導則》的定制背景與意義、制定思路等,并對主要內容進行解讀。 一、制訂背景 土壤與空氣、地表水、地下水、生態等環境要素聯系緊密,其環境影響具有隱蔽性、滯緩性、累積性
2011年6月1日起實行的國家環境保護新標準如下:國家環境保護標準水質總汞的測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597―2011)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水中總汞的測定方法,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測定水中總汞的冷原子
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今日主持召開環境保護部部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管理辦法(試行)(草案)》。 會議認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自2006年實施以來,對規范環評行為、保證環評工作質量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環
為進一步深化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改革,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重點聚焦在環境影響和環境保護對策措施上,從技術層面優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生態環境部近日發布了《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 2.2-2018),替代2008版大氣導則。 修訂后的導則參考國際先進的
8月16日環保部發布關于征求《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土壤環境(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標準”)意見的函,強化土壤影響評價技術要求,此標準系首次發布。 標準規定了土壤環境影響評價的一般性原則、內容、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 土壤環境影響評價應按本標準劃分的工作等級開展相,基任務包括:識別建
國家環境保護標準核動力廠環境輻射防護規定(GB 6249-2011)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防治放射性污染,改善環境質量,保護人體健康,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陸上固定式核動力廠廠址選擇、設計、建造、運行、退役、擴建和修改等的環境輻射防護要求。本標準適
改革是事業發展的必由之路;創新是事業進步的不竭動力。對于一個國家和民族如此,對于生態環保工作亦不例外。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全面深化改革一直是全國上下政治經濟生活中的主題詞。 2015年,中央深改組牽頭,推出《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建立八大制度,搭建起生態文明基礎性制度框架,為生態
8月31日,生態環境部舉行8月例行新聞發布會。生態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司司長崔書紅、規劃財務司副司長汪鍵介紹了“放管服”改革有關情況。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主持發布會,通報近期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工作進展,并共同回答了記者關注的問題。 劉友賓:新聞界的朋友們,大家好!歡迎參加生態環境部8月份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