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計委發布47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辦法》規定,經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審查通過,現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 六偏磷酸鈉》(GB 1886.4-2015)等47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其編號和名稱如下: GB 2733-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鮮、凍動物性水產品 GB 2749-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蛋與蛋制品 GB 2759-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冷凍飲品和制作料 GB 7098-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罐頭食品 GB 7101-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飲料 GB 10136-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動物性水產制品 GB 10146-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用動物油脂 GB 15196-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用油脂制品 GB 17325-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工業用濃縮液(汁、漿) GB 19299-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閱讀全文
衛計委發布47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辦法》規定,經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審查通過,現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 六偏磷酸鈉》(GB 1886.4-2015)等47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其編號和名稱如下: GB 2733-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鮮、凍動物性水產品
國家衛計委發布127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分析測試百科網訊 近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發布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鮮(凍)畜、禽產品》(GB 2707-2016)等127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其編號和名稱如下: GB 2707-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鮮(凍)畜、禽產品 GB 2715-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衛計委:今年要基本建成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體系
據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消息,2015年全國衛生計生系統食品安全工作會議日前召開。國家衛生計生委副主任金小桃在會上指出,今年要完成標準整合工作任務,基本建成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體系。同時,全面啟動中國居民食物消費量調查和總膳食研究,加強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夯實風險評估科學基礎。 金小桃指
衛計委:我國已制定683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中國網記者從12日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食品安全執法檢查組第一次全體會議上獲悉,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自去年10月1日實施以來,衛計委按照“建立最嚴謹標準”的要求,全面完成標準清理整合,加快構建食品安全標準體系。 嚴格標準審查 衛計委建立完善從標準規劃、立項、評審以及批準發布等各環節的管理制度;嚴
衛計委副主任:中國正開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整合
據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消息,國家衛生計生委副主任陳嘯宏表示,2013年中國完成了近5000個食品標準的清理,目前正在抓緊開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整合工作,到2015年底基本形成中國食品安全標準體系。 2014年3月17日至21日,第46屆國際食品添加劑法典委員會(CCFA)會議在
衛計委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碳酸鈉》等127項國家標準
分析測試百科網訊 國家衛生計生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辦法》規定,經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審查通過,發布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 碳酸鈉》(GB 1886.1-2015)等127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麥芽糖醇和麥
國家衛計委印發《2013年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項目計劃》通知
關于印發《2013年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項目計劃》的通知 衛辦監督函〔2013〕359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辦法》規定,我委在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
國家衛計委征集2014年度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立項建議
為做好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修訂工作,完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體系,國家衛計委日前向社會公開征集2014年度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立項建議。 國家衛計委指出,立項重點領域包括四方面:現行食品標準清理建議新制定的標準,包括食品毒理學檢驗方法、食品檢測方法、特殊膳食食品、食品營養強化劑和食品添加劑質量規
衛計委就143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公開征求意見
分析測試百科網訊 近日,衛計委就《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用酒精》等36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紅曲紅》等107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9月30日前,可以登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信息系統(http://bz.cfsa.net.cn/c
國家衛計委設“食品安全標準司”
“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標準,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相關產品新原料、新品種安全性審查。”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昨公布,內設機構共21個,機關行政編制545名,比改革前均減少。 整合加強7項職責 國家發改委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