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治理模式下,誰才是那個行政相對人?
當前,隨著第三方治理模式的逐步推廣,原有以排污單位為核心設計的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排污許可制度和環境行政處罰制度都略顯不適。最常見的疑惑是:環境治理過程中出現違法行為,例如超標排放,行政處罰的行政相對人究竟是排污單位還是第三方治理單位? 答案不是簡單的非黑即白,筆者試著通過對第三方治理下不同合作主體、不同投融資模式、不同環境管理制度的影響進行對比分析,為確定不同情形下的環境處罰行政相對人提供一個初步參考架構,以期為環境執法實踐提供一定借鑒。 問題一: 建設項目環境管理類行政處罰相對人如何確定?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第三方治理總體分為政府與企業合作、企業與企業合作兩大類。(詳細分類見表1和表2)就環境行政處罰而言,常見的環境違法行為包括建設項目環境管理類的違法行為以及超標排放行為,以下主要從這兩方面展開。 在政府與企業合作模式下,涉及資產轉讓的,未驗先投罰第三方更妥帖 在第三方治理單......閱讀全文
第三方治理模式下,誰才是那個行政相對人?
當前,隨著第三方治理模式的逐步推廣,原有以排污單位為核心設計的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排污許可制度和環境行政處罰制度都略顯不適。最常見的疑惑是:環境治理過程中出現違法行為,例如超標排放,行政處罰的行政相對人究竟是排污單位還是第三方治理單位? 答案不是簡單的非黑即白,筆者試著通過對第三方治理下不同合作
環境影響評價法:“責令恢復原狀”該如何操作?
《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對于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重新報批或者報請重新審核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擅自開工建設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罰款,并“可以責令恢復原狀”。圖片來源于網絡 在環境執法實踐,“
于艷茹事件:學術打假者”為何敗訴
因發表的學術論文涉嫌抄襲,博士學位被學校撤銷,北大畢業生于艷茹將母校訴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撤銷《關于撤銷于某博士學位的決定》。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日前對此案進行了一審判決,撤銷被告北京大學作出的《決定》。本是學術打假卻未獲得法院支持,這是為什么? 于艷茹畢業之后,北京大學認為其在校期間寫的論
環保部門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后被訴,法院會受理嗎?
2016年3月16日,A區環保局執法人員對B稀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B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B公司未辦理建設項目環保驗收手續,擅自從事電鍍加工手機配件,鍍種有銅、鎳、鋅。A區環保局并對B公司排放的廢水進行檢測,總銅平均排放濃度為55.41mg/L,超過《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中規定的2mg/L的
環保禁止令各地實踐
昆明市: 2010年,云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與市檢察院聯合制定了《關于辦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明確公益訴訟人可以申請禁止令,但規定較為原則,實踐中不便操作。 2011年末,云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出臺《關于在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中適用環保禁止令的若干意見(試行)》和《
發改委公布反價格壟斷規定
新華網北京8月12日電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12日發布公告,就《反價格壟斷規定(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這份征求意見稿涉及我國境內和境外的價格壟斷行為。 發展改革委公告指出,為預防和制止價格壟斷行為,保護公平競爭,維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發展
農業部行政審批服務標準化建設項目通過國家級評估驗收
作為國務院部門中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試點單位,自2013年以來,農業部在大力簡政放權的同時,緊緊圍繞“兩個千方百計、兩個努力確保、兩個持續提高”的目標任務,以地方農業部門及申請人需求為導向,以信息化建設為保障,按照依法審批、高效審批、責任審批、廉潔審批的基本要求,創新審批方式,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
上海食藥監深化“放管服”改革 醫療器械審批將有大變化!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行政審批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報告中“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的精神,李克強總理在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電視電話會議上強調的“五個為”“六個一”要求,以及《關
時評:學校行政科學化是“去行政化”前提
高校去行政化,核心不在于對內部治理結構作形式上的調整,而在于從根本上實現對學術研究和教學工作的充分尊重。 近來,教育部核準了新一批中央部屬高校的大學章程,至此75所部屬高校已有32所擁有了自己的章程,而其他高校的章程也有望在2014年年底前起草完成。新公布的章程突出了“去行政化”、“教授治校”
北京大學將嘗試取消院系行政領導行政級別
新華社北京11月10日電(記者魏夢佳)北京大學校長林建華日前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北大的綜合改革正穩步推進,效果開始逐步顯現。在人事改革方面,北大未來將嘗試取消院系行政領導的行政級別,并采用聘用方式,進一步弱化行政級別,加強人員流動。 為創建世界一流大學,按照國家部署,北大去年起開始制定綜合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