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條 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發出:1.標簽破損、字跡不清;2.袋有破損、漏血;3.血袋中有明顯凝塊;4.血漿呈乳糜狀或暗灰色;5.血漿中有明顯氣泡、絮狀物或粗大顆粒;6.未搖動時血漿層與紅細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現溶血;7.紅細胞層呈紫紅色;8. 期或其他須查證的情況。第二十七條 血液發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樣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對輸血不良反應追查原因。第二十八條 血液發出后不得退回。第七章 輸血第二十九條 輸血前由兩名醫護人員核對交叉配血報告單及血袋標簽各項內容,檢查血袋有無破損滲漏,血液顏色是否正常。準確無誤方可輸血。第三十條 輸血時,由兩名醫護人員帶病歷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對患者姓名、性別、年齡、病案號、門急診/病室、床號、血型等,確認與配血報告相符,再次核對血液后,用......閱讀全文
第二十六條? 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發出: 1.標簽破損、字跡不清; 2.袋有破損、漏血; 3.血袋中有明顯凝塊; 4.血漿呈乳糜狀或暗灰色; 5.血漿中有明顯氣泡、絮狀物或粗大顆粒; 6.未搖動時血漿層與紅細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現溶血; 7.紅細胞層呈紫紅色; 8.
第一章? 總則 ? ? 第一條? 為了規范、指導醫療機構科學、合理用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和《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施行)制定本規范。? ? ? 第二條? 血液資源必須加以保護、合理運用,避免浪費,杜絕不必要的輸。 ? ? 第三條? 臨床醫師和輸血醫技人員應嚴格掌握輸血的適應
第二十二條 保存溫度和保存期如下: 品種 保存溫度 保存期 1.濃縮紅細胞(RBC) 4±2℃ ACD:21天CPD:28天CDPA:35天 2.少白細胞紅細胞(LPRC) 4±2℃ 與受血者ABO血型相同 3.紅細胞懸液(CRCS) 4±2℃ (同CRC) 4.洗滌紅細
成分輸血指南 一、? ? 成分輸血的定義 血液由不同血細胞和血漿組成。將供血者血液的不同成分運用科學方法分開,依據患者病情的實際需要,分別輸入有關血液成分,稱為成分輸血。 二、成分輸血的優點 成分輸血具有療效好、副作用小、節約血液資源以及便于保存和運輸等優點,各地應積極推廣。 三、成分輸
(四)血漿 新鮮液體血漿(FLP) 含有新鮮血液中全部凝血因子 血漿蛋白為6-8G 纖維蛋白原0.2-0.4 其他凝血因子0.7-1單位/ML 規格:根據醫院需要而定 4±2℃ 24小時 (三聯袋) 作用:補充凝血因子,擴充血容量。 適用: ①? ? 補
附件二 自身輸血指南 自身輸血可以避免血源傳播性疾病和免疫抑制,對一時無法獲得同型血的患者也是唯一血源。自身輸血有三種方法:貯存式自身輸注、急性等容血液稀釋及回收式自身輸血。 一、貯存式自身輸血 術前一定時間采集患者自身的血液進行保存,在手術期間輸入。 1.? 只要患者身體一般情況好,血
四、全血 用于急性大量血液丟失可能出現低血容量休克的患者,或患者存在持續性活動性出血。估計失血量超過自身血容量的30%。 回輸自體全血不受本指征限制,根據患者血容量決定。 注: ①? ? 紅細胞的重要功能是攜帶氧到機體的組織細胞。貧血及血容量不足會影響機體氧輸送。但這兩者的生理影響是不一致
九、全血: 用于內科急性出血引起的血紅蛋白和血容量的迅速下降病伴有缺氧癥狀。血紅蛋白70G/L或紅細胞壓積0.22,或出現失血性休克時考慮輸注, 晶體液或并用膠體液擴容是治療失血性休克的主要輸血方案。 附件五 術中控制性低血壓技術指南 術中控制性低血壓,是指在全身麻醉下手術期間,在保證重要
附件四 ? 內科輸血指南 一、 紅細胞: 用于紅細胞破壞過多、丟失或生成障礙引起的慢性貧血并伴缺氧癥狀。血紅蛋白<60G/L或紅細胞壓積<0.2時可考慮輸注。 二、 血小板: 血小板計數和臨床出血癥狀結合決定是否輸注血小板,血小板輸注特征: 血小板計數>50×109/L一般不需輸注
四、成分輸血 輸全血有時可能既達不到治療的目的,又全引起某些副作用,而對血液也是一種浪費。例如患血小板減少的或粒細胞減少癥,輸全血很難達到提高血小板及白細胞數量的目的。如大量輸血,又會因血容量的增加而增加心臟的負擔。所經,從本世紀70年代開始采用成分輸血,并取得了顯著的效果。 成分輸血的優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