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為在中國領域以及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征稅范圍方面,應稅污染物包括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建筑施工噪聲和工業噪聲以及其他污染物。 “對超標、超總量排放污染物的,加倍征收環保稅。最高按照當地適用稅額標準的3倍計征。” 6月10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布了由財政部、稅務總局、環保部三部門聯合起草的《環境保護稅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并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醞釀近十年之久的環保稅征收,也將進入倒計時。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加倍征收環保稅和今年實施的新環保法在總體精神上是一致的。懲罰力度之大,是現行稅法里從來沒有過的。” 超標排放面臨加倍收稅 近年來,迫于嚴峻的環境形勢,環境治理正從單一的行政手段向多元化手段并用看齊,業界呼吁多年的環境稅也越走越近了。早在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就提出要推動環境保護費改......閱讀全文
根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環境保護費改稅要求,為促進形成節約能源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產業結構、發展方式和消費模式,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財政部、稅務總局、環境保護部在研究、吸收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的主要內容如
“對超標、超總量排放污染物的,加倍征收環保稅。其中,污染物排放濃度值高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同時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規定的排放總量指標的,按照當地適用稅額標準的3倍計征。”6月10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布了由財政部、稅務總局、環保部三部門聯合起草的《環境保護稅法(征求意見稿)》(
國務院法制辦今日就《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規定,對超標、超總量排放污染物的,加倍征收環保稅;對依照環境保護稅法規定征收環保稅的,則不再征收排污費。 意見稿規定,環保稅的征稅對象分為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等4類,具體稅目按照稅目稅額表的
日前,國務院法制辦公布《環境保護稅法(征求意見稿)》。根據征求意見稿,超標、超總量排放污染物,應加倍征收環保稅;對依照環境保護稅法規定征收環保稅的,不再征收排污費。 《環境保護稅法》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這是自2011年《車船稅法》開門立法、《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之后,再次堅持開
近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送審稿)》(簡稱“環保稅法送審稿”)向相關行業協會征求意見。盡管送審稿規定車輛行駛排放的應稅污染物和二氧化碳免征環保稅,但財政部等多個部委在立法說明文件中提出:“應實施對其征收排污費,并優先將占機動車保有量11%但排放量占86%的重型汽車納入環保稅征收范圍。”
近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送審稿)》(簡稱“環保稅法送審稿”)向相關行業協會征求意見。盡管送審稿規定車輛行駛排放的應稅污染物和二氧化碳免征環保稅,但財政部等多個部委在立法說明文件中提出:“應實施對其征收排污費,并優先將占機動車保有量11%但排放量占86%的重型汽車納入環保稅征收范圍。”
《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了解到,目前環境保護稅法草案正在進行最后完善,最快將于今年年底前由國務院審議通過草案。 接受采訪的專家稱,明年上半年環境保護稅法草案有望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這意味著每年數百億元規模的環境保護稅開征可期。 開征環境稅已研究多年。記者了解到,環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進入結構性改革轉型期,環境治理也邁入了全面整治攻堅期。環保部部長陳吉寧此前就曾指出,2016年是確定“十三五”環境保護頂層設計的一年,也是“十三五”開局之年,環保工作任務艱巨。 那么,2016年已然結束,為了確保“十三五”期間環保工作順利進行,有效改善我國環境質量,國家各部門
污染防治攻堅路線圖明確圖片來源于網絡 主要污染物治理量化考核問責更趨細化,任務目標正在逐層落實 剛剛結束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確定,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要使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重點是打贏藍天保衛戰,調整產業結構,淘汰落后產能,調整能源結構,加大節能力度和考核,調整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