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法律法規今實施食品安全犯罪最高判死刑
13項經濟犯罪取消死刑、醉駕飆車首次入罪、室內公共場所禁煙……一批法律法規今起正式施行,其中尤以《刑法修正案(八)》的實施最受關注。 13項經濟犯罪取消死刑 凸顯人權保障 13個經濟性非暴力犯罪將不再判處死刑,是《刑法修正案(八)》中最引人注目的一項修改。 中國死刑罪名將由68個減至55個。 這13項罪名是:走私文物罪,走私貴重金屬罪,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盜竊罪,傳授犯罪方法罪,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罪。 有專家指出,這是1979年新中國刑法頒布以來第一次削減死刑罪名,凸顯了對生命的尊重和對人權的保障。同時,這種修改也符合國際上廢除或減少死刑的趨勢。 貫徹矜老恤幼 刑法原則確定“75歲免死” 中國刑......閱讀全文
一批法律法規今實施 食品安全犯罪最高判死刑
13項經濟犯罪取消死刑、醉駕飆車首次入罪、室內公共場所禁煙……一批法律法規今起正式施行,其中尤以《刑法修正案(八)》的實施最受關注。 13項經濟犯罪取消死刑 凸顯人權保障 13個經濟性非暴力犯罪將不再判處死刑,是《刑法修正案(八)》中最引人注目的一項修改。 中國死刑罪名將由68個減
專家:刑法對食品安全保護明顯落后于食品安全法
【對話人】 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常務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盧建平 【對話動機】 2010年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施行整整1年之際,相關機構對全國12個城市開展公眾安全感調查。在社會治安等11項安全問題調查問答中,食品安全以72%的比例成為被調查對象“最擔
治理食品安全問題不應一味指望刑法
當前,我國處于社會轉型期,各種社會矛盾、社會問題凸顯,食品安全問題無疑是這些問題中最為敏感、最受關注的問題之一。治理好食品安全問題現實而緊迫。不過,面對這類社會問題,人們習慣于依賴刑法手段,這種慣性思維根深蒂固。應該認識到,對食品安全問題的刑法治理,要嚴格把握邊界。 首先,需厘清食品安全問
【青島】對問題食品應就地銷毀
從毒奶粉到毒餐盒,再到現在的“塑料”面條,隨著人們對食品安全的愈加關注,一件件“聳人聽聞”的食品安全事件陸續浮出水面。對此,國家相繼出臺各種法律法規加大對食品安全的監管,2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刑法修正案(八),加重了食品安全犯罪的懲處力度。對此,青島市代表委員紛紛表示支持。
修正后的刑法規定食品安全犯罪最高可判死刑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在完成各項議程后,25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會議經過表決,通過了刑法修正案(八)、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車船稅法;決定免去劉志軍的鐵道部部長職務,任命盛光祖為鐵道部部長。 ■刑法修正案 取消13個死刑罪名 自今年5月1日起,13個經濟性非暴力犯罪將不會再判
最高人民檢察院:七類食品安全瀆職犯罪將重查
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認真貫徹于5月1日起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八)》,重點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履行和不認真履行職責、徇私舞弊,放縱制售假冒偽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七類危害食品安全的瀆職犯罪。 通知指出,《刑法修正案(八)》針對當前一
李勇:食品安全治理重在提升社會治理水平
有關食品安全問題的治理,人們習慣寄希望于刑法,將更多行為入罪化、重刑化,將刑法規制前置化。對此,江蘇省南京市建鄴區人民檢察院李勇在《檢察日報》上發表題為《治理食品安全問題不應一味指望刑法》的文章中指出: 食品安全問題的治理主要是社會管理問題,社會問題的解決要用社會管理的手段,過度刑法化并不
最高法:危害食品安全最高可判無期徒刑及死刑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最低判處有期徒刑 加大處罰,徹底剝奪再犯罪資本 新增“食品監管瀆職罪”,最高判10年,比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更重 就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熊選國日前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表示,“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兩種直
食品安全法獲高票通過 蒙牛OMP不按新法處理
據新華社電昨天,在“三鹿事件”發生近半年后,全國人大常委會以158票贊成、3票反對、4票棄權表決通過了食品安全法。該法將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現行食品衛生法同時廢止。同時高票通過的還有刑法修正案(七)和修訂后的保險法。 食品安全法就我國食品安全監管的薄弱環節,進行了極有針對性的制度創新,以
單獨列明食品安全瀆職犯罪 重拳出擊保食品安全
12月20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開始第二次審議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與初審稿相比,草案作了多處重要修改。 草案二審稿修改了食品安全犯罪的刑罰條件,強化了刑法對食品安全這一重大民生問題的保護。 草案對負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人員的瀆職犯罪單獨做出規定:負有食品安全監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