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9月1日下午在北京閉幕。經全國人大常委會三次審議,會議以145票贊成、2票棄權,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這部將于2018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法律,將對我國核能事業的發展、保障核安全產生重大的促進作用。 《核安全法》共分8章,總計94條。《核安全法》重點內容包括:規定了確保核安全的方針、原則、責任體系和科技、文化保障;規定了核設施營運單位的資質、責任和義務;規定了核材料許可制度,明確了核安全與放射性廢物安全制度;明確了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制度,建立應急預案制度、核事故信息發布制度;建立了核安全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制度,明確了核安全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的主體、范圍;對核安全監督檢查的具體做法作出明確規定;對違反本法的行為給出懲罰性條款,并對因核事故造成的損害賠償作出制度性規定。 記者了解到,我國現階段是世界核能、核技術利用的大國,在建和投入運行的核電設施56臺,其中運行36臺,在建20臺......閱讀全文
《核安全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部法律的出臺,對確保我國核安全和國家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進一步加強《核安全法》的宣貫,推動核安全法制建設,本報特推出整版報道,以饗讀者。圖片來源于網絡 進一步強化宣傳培訓和核電科普 浙江省環境保護廳副廳長 虞選凌 《核安全法》的出臺實施為進一
切爾諾貝利核事故悲劇已經過去30年,福島核事故的陰云也逐漸消散,但民眾對于核電安全的焦慮情緒卻從未減緩。反核運動,鄰避運動時有發生,中國目前在建機組23臺,居世界第一位。在核電大發展的背景下,人們感到核電規模越大,風險越大,那么拿什么來保護核安全呢? 我國核安全領域的頂層法律——《核安全法(草
我國首部《核安全法》9月1日經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將于2018年1月1日開始施行。 這部核安全法的出臺有何重大意義,其最大的亮點是什么?核電發展的絕對安全防線將如何被構建?本版今日特刊出相關解讀報道,以饗讀者。 ■制定《核安全法》意義重大 核能是世界公認的清潔低碳能
2018年度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工作總結會日前在北京召開。生態環境部核與輻射安全監管一、二、三司,國際司以及各派出機構和技術支持單位分別對2018年工作進行了總結,并對2019年工作進行了展望。 國家能源局、國防科工局、各核電集團公司、有關行業協會等相關單位代表出席了會議。本版特摘錄部分與會代表發
華東監督站近期先后對核設施營運單位、工程管理單位、施工單位和高等院校等涉核對象進行核安全法宣貫。 6月下旬,華東監督站分別在中核國電漳州能源有限公司、國核工程有限公司、中國核工業二三建設有限公司以及上海交通大學開展了核安全法宣貫活動。 在中核國電漳州能源有限公司,華東監督站黨組書記、主任俞軍
4月17日,國家核安全局在北京召開媒體座談會,圍繞全國核電安全監管情況和公眾溝通工作與媒體進行交流。 國家核安全局核電安全監管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國內外對濱海和內陸核電的安全水平要求是一致的,可以說內陸核電安全是有保障的,內陸核電發展更需關注社會和公眾接受度。《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座談會上了解到
國家能源局日前公布的數據顯示,目前我國運行核電機組17臺,在建機組29臺,在建裝機容量超過3000萬千瓦,在建規模已居世界第一。然而與其他核電大國相比,我國核安全監管的最重要法律《核安全法》卻遲遲沒有出臺。為保
“假如《原子能法》沒有難產,中國的核電或許不會像今天這樣,如一匹脫僵的野馬瘋狂發展。”一位核電行業的資深人士對本報說。 令很多業內人士不解的是,中國作為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成員國, 已是世界上核電在建規模最大的國家,但政府在監管核安全方面的基本法律卻長期缺位。
實際上,我國核安全監管的問題并不在于制定什么核安全法,而在于核安全監管體制中是否有一個權限很高、獨立于各主管部門、直接對國家立法機關或者最高行政機關負責的核安全監管機構。顯然,現在的國家核安全局并不是。 “中國核能的迅速發展強烈需要原子能立法,以建立一套安全利用核能的法律。”近日,在國際核電安
不管是從市場操作層面還是從法規監管層面,核電重啟都在按部就班地進行著。 8月19日,中國政府網發布《國務院關于近期支持東北振興若干重大政策舉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稱將優化東北地區能源結構,開工建設遼寧紅沿河核電二期項目,適時啟動遼寧徐大堡核電項目建設。 國家能源局一官員則透露,今年
記者獨家獲悉,《核安全法》目前已經形成初稿,本周相關部門將就該稿進行討論,一位參與該法擬定的人士表示,按照目前的進度,爭取五年內出臺。核電安全問題備受關注,而作為核安全頂層法律的《核安全法》的出臺更是各方關心的焦點。 “我們一直在研究《核安全法》的制訂工作,去年8月份正式列入十二屆全國人大立法
政府工作報告提及“安全高效發展核電”環保部透露 《核安全法》“十二五”將出臺 昨天,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國家核安全局局長李干杰在列席政協民革小組討論會后接受法晚記者專訪時表示,環境保護部正在積極推進我國《核安全法》的制訂,“十二五”期間力爭出臺實施。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提到要
名 稱民用核設施操作人員資格管理規定 索 引 號000014672/2021-00073 分 類核設施安全監管發布機關 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生成日期2021-01-29 文 號部令 第22號 主 題 詞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部令 第22號民用核設施操作人員資格
環境保護部近日就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以下簡稱《核安全法》)的貫徹實施工作發出通知。 通知指出,要全面貫徹《核安全法》的各項要求,細化核安全管理制度,嚴格落實核安全責任,積極培育和建設核安全文化,切實保證核設施的建造質量和運行安全。 通知要求,各核設施營運單位要嚴格對照《核安全法》
2016年8月26日~9月8日,受中國政府邀請,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對我國開展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綜合跟蹤評估(IRRS Follow-up)活動。來自國際原子能機構和9個國家的14名高級官員和專家對我國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總體狀況進行了歷時10天的系統評估。環境保護部(國家核安全局)組織參與了此
到今年,我國核工業創建整整60年了,我國民用核能開發利用也已30年。環保部(國家核安全局)有關負責人今日表示,作為核電大國,我國從未發生影響環境或者公眾健康的核事故和輻射事故。同時,《核安全法》已列入全國人大立法規劃,起草工作正在積極推進。 今天,環保部(國家核安全局)召開核電話題專家解讀
第三屆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大討論活動1月27日在京舉行。大討論活動緊密聯系實際,聚焦監管難點熱點問題,旨在提高核與輻射安全監管人員管理水平和學術水平。與會代表就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相關問題各抒己見,既有對以前工作經驗的總結提煉,也有對當前和未來工作的設想和思考。本版特摘登與會代表精彩發言,以饗讀者。
“核電項目可以建,但別建在我家門口”。這是很多人的心理想法。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由于市民的抗議,連云港退出了核廢料工廠選址名單。其實,連云港只是近年來我國發生的“鄰避事件”中的一起而已。 “公眾對核能及核技術利用的信心是源于核與輻射安全、防護的理念。” 環境保護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副總工陳曉秋說,
我國核電在建規模占世界核電在建規模的40%以上,但至今仍未出臺規范原子能利用行為和核安全行為的法律。記者昨日(7月8日)從全國人大獲悉,目前我國正在推進原子能和核安全立法。 昨天,全國人大環資委組織召開紀念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頒布實施10周年座談會。據介紹,與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頒布前相比,目前我
據法制網報道,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夏勇日前透露,原子能法、核安全法正在研究制定中。中國工程院院士潘自強建議,應在適當時候推動輻射安全法和高放廢物處罰的立法進程。 日前,在紀念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頒布十周年座談會上,與會專家表示,長期以來,我國能源供應過分依賴煤炭,能源結構不合理,嚴重制約經濟社會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明確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清楚地表明,改革是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完善和發展,同時,這種完善和發展的目的之一是要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圖片來源于網絡 當前,我們必須對國家治理
作為規定安全管理基本制度的頂層法律,《核安全法》已列入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由人大牽頭,起草工作正在積極推進,目前已經形成初稿,正在征求相關部門的意見,以進一步修改,預計列入明年人大的立法申報計劃,有望2016年出臺。 這也為正在醞釀的核電重啟計劃釋放出積極“信號”。據環保部核設施安全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8月28日至9月1日在北京舉行,會議聽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本次會議將繼續審議核安全法草案。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蘇澤林在作《核安全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中表示,經專家論證,草案三次審議稿規
力保決策獨立 嚴守最低門檻 此次歐盟出于什么考慮提出了新的核安全指令?此次新指令“加強了成員國監管機構的權力和獨立性”,為什么要強調這一點? 柴國旱:實際上還是在吸取福島事故經驗與教訓的基礎上做出的考慮,歐盟就這個問題已經討論了很長時間。因為在福島事故之前,日本的核安全監管機構不是獨立的,這
2014年3月,習近平主席在荷蘭海牙舉行的第3屆核安全峰會上首次提出了理性、協調、并進的中國核安全觀,明確指出“我國將堅定不移增強自身核安全能力,繼續致力于加強核安全政府監管能力建設,加大核安全技術研發和人力資源投入力度,堅持培育和發展核安全文化。”這些新論斷和新要求將我國核安全的戰略定位推向了
名 稱關于頒發福建福清核電廠5號機組運行許可證的通知 索 引 號000014672/2020-01074 分 類核電廠安全監管 發布機關國家核安全局 生成日期2020-09-04 文 號國核安發〔2020〕194號 主 題 詞關于頒發福建福清核電廠5號機組運行許可證的通知 福
145票贊成、2票棄權,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1日表決通過了核安全法。在隨后舉行的專題新聞發布會上,環保部核安全監管司司長、國家核安全局副局長郭承站表示,我國現階段是世界核能、核技術利用的大國,總規模位居世界第三,在建規模位居世界第一,核安全任務非常繁重,必須要有一個核安全領域的根
根據國務院第55次常務會議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對國務院政策措施落實中存在問題進行整改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以及國務院督查組的反饋意見,環境保護部召開黨組會專題研究部署督查整改工作。會議要求落實整改責任,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加強督促檢查,加快推動國務院關于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落到
根據國務院第55次常務會議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對國務院政策措施落實中存在問題進行整改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以及國務院督查組的反饋意見,環境保護部召開黨組會專題研究部署督查整改工作。會議要求落實整改責任,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加強督促檢查,加快推動國務院關于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落到
自2014年3月召開第三屆核安全峰會以來,中國以習近平主席提出的理性、協調、并進的核安全觀為指導,全面推進核安全工作,切實落實峰會成果,不斷完善國家核安全體系,致力于加強國際核安全體系,并在國家核安全示范中心建設和運營、強化核材料及放射性材料管理、打擊核材料非法販運、提升核應急水平、加強涉核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