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法則(英語:genetic central dogma),又譯成分子生物學的中心教條(英語:The central dogma of molecular biology),首先由弗朗西斯·克里克于1958年提出,并于1970年在《自然》上的一篇文章中重申:“The central dogma of molecular biology deals with the detailed residue-by-residue transfer of sequential information. It states that such information cannot be transferred from protein to either protein or nucleic acid. (分子生物學的中心法則旨在詳細說明連串信息的逐字傳送。它指出遺傳信息不能由蛋白質轉移到蛋白質或核酸之中。)是指遺傳信息從DNA傳遞給RNA......閱讀全文
中心法則(英語:genetic central dogma),又譯成分子生物學的中心教條(英語:The central dogma of molecular biology),首先由弗朗西斯·克里克于1958年提出,并于1970年在《自然》上的一篇文章中重申:“The central dogma o
遺傳信息在細胞內的生物大分子間轉移的基本法則。包含在脫氧核糖核酸(DNA)或核糖核酸(RNA)分子中的具有功能意義的核苷酸順序稱為遺傳信息。遺傳信息的轉移包括核酸分子間的轉移、核酸和蛋白質分子間的轉移。1957年F.H.C.克里克最初提出的中心法則是:DNA→RNA→蛋白質。它說明遺傳信息在不同的大
中心法則是現代生物學中最重要最基本的規律之一, 其在探索生命現象的本質及普遍規律方面起了巨大的作用,極大地推動了現代生物學的發展,是現代生物學的理論基石,并為生物學基礎理論的統一指明了方向,在生物科學發展過程中占有重要地位。遺傳物質可以是DNA,也可以是RNA。細胞的遺傳物質都是DNA,只有一些病毒
由此可見,遺傳信息并不一定是從DNA單向地流向RNA,RNA攜帶的遺傳信息同樣也可以流向DNA。但是DNA和RNA中包含的遺傳信息只是單向地流向蛋白質,迄今為止還沒有發現蛋白質的信息逆向地流向核酸。這種遺傳信息的流向,就是克里克概括的中心法則(central dogma)的遺傳學意義。任何一種假設都
一項新的研究可能解釋了為何DNA而不是它古老的表親---RNA---是遺傳信息的主要儲藏室。DNA雙螺旋是容錯性較大的分子,能夠自我扭曲成不同的形狀來消減遺傳密碼的基礎構造元件---堿基A、G、C和T----所遭受的化學損傷。與此相反的是,當RNA以雙螺旋形式存在時,它是非常剛硬和不易彎曲的,不
中心法則的信息是從DNA到RNA,但是,謝平(2014)指出,從生命起源和演化的歷史來看,信息的整合則必定是從mRNA到DNA? 。從RNA到DNA的演化之路在細胞起源的早期,為了適應細胞的分裂行為,遺傳物質的有效傳遞成為必須,因此,細胞中儲存在各種m-RNA中的遺傳信息的整合必須成為選擇的方向,把
由此可見,遺傳信息并不一定是從DNA單向地流向RNA,RNA攜帶的遺傳信息同樣也可以流向DNA。但是DNA和RNA中包含的遺傳信息只是單向地流向蛋白質,迄今為止還沒有發現蛋白質的信息逆向地流向核酸。這種遺傳信息的流向,就是克里克概括的中心法則(central dogma)的遺傳學意義。 任何一
中心法則的信息是從DNA到RNA,但是,謝平(2014)指出,從生命起源和演化的歷史來看,信息的整合則必定是從mRNA到DNA 。 從RNA到DNA的演化之路 在細胞起源的早期,為了適應細胞的分裂行為,遺傳物質的有效傳遞成為必須,因此,細胞中儲存在各種m-RNA中的遺傳信息的整合必須成為選擇
遺傳信息在細胞內的生物大分子間轉移的基本法則。包含在脫氧核糖核酸(DNA)或核糖核酸(RNA)分子中的具有功能意義的核苷酸順序稱為遺傳信息。遺傳信息的轉移包括核酸分子間的轉移、核酸和蛋白質分子間的轉移。 1957年F.H.C.克里克最初提出的中心法則是:DNA→RNA→蛋白質。它說明遺傳信息在
現代生命科學的基本定律“中心法則”,指明了遺傳信息的流動方向,除了極少數的逆轉錄病毒外,遺傳信息從 DNA 到 RNA ,RNA 再到蛋白質。負責這種遺傳信息單向流動的 DNA 聚合酶無法將 RNA 逆向寫回 DNA ,然而,一項最新研究首次發現了人類 DNA 聚合酶將 RNA 逆向寫回 D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