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法則是現代生物學中最重要最基本的規律之一, 其在探索生命現象的本質及普遍規律方面起了巨大的作用,極大地推動了現代生物學的發展,是現代生物學的理論基石,并為生物學基礎理論的統一指明了方向,在生物科學發展過程中占有重要地位。遺傳物質可以是DNA,也可以是RNA。細胞的遺傳物質都是DNA,只有一些病毒的遺傳物質是RNA。這種以RNA為遺傳物質的病毒稱為反轉錄病毒(retrovirus),在這種病毒的感染周期中,單鏈的RNA分子在反轉錄酶(reverse transcriptase)的作用下,可以反轉錄成單鏈的DNA,然后再以單鏈的DNA為模板生成雙鏈DNA。雙鏈DNA可以成為宿主細胞基因組的一部分,并同宿主細胞的基因組一起傳遞給子細胞。在反轉錄酶催化下,RNA分子產生與其序列互補的DNA分子,這種DNA分子稱為互補DNA(complementary DNA),簡寫為cDNA,這個過程即為逆轉錄(reverse transcript......閱讀全文
中心法則是現代生物學中最重要最基本的規律之一, 其在探索生命現象的本質及普遍規律方面起了巨大的作用,極大地推動了現代生物學的發展,是現代生物學的理論基石,并為生物學基礎理論的統一指明了方向,在生物科學發展過程中占有重要地位。遺傳物質可以是DNA,也可以是RNA。細胞的遺傳物質都是DNA,只有一些病毒
遺傳信息在細胞內的生物大分子間轉移的基本法則。包含在脫氧核糖核酸(DNA)或核糖核酸(RNA)分子中的具有功能意義的核苷酸順序稱為遺傳信息。遺傳信息的轉移包括核酸分子間的轉移、核酸和蛋白質分子間的轉移。1957年F.H.C.克里克最初提出的中心法則是:DNA→RNA→蛋白質。它說明遺傳信息在不同的大
由此可見,遺傳信息并不一定是從DNA單向地流向RNA,RNA攜帶的遺傳信息同樣也可以流向DNA。但是DNA和RNA中包含的遺傳信息只是單向地流向蛋白質,迄今為止還沒有發現蛋白質的信息逆向地流向核酸。這種遺傳信息的流向,就是克里克概括的中心法則(central dogma)的遺傳學意義。任何一種假設都
中心法則(英語:genetic central dogma),又譯成分子生物學的中心教條(英語:The central dogma of molecular biology),首先由弗朗西斯·克里克于1958年提出,并于1970年在《自然》上的一篇文章中重申:“The central dogma o
中心法則是現代生物學中最重要最基本的規律之一, 其在探索生命現象的本質及普遍規律方面起了巨大的作用,極大地推動了現代生物學的發展,是現代生物學的理論基石,并為生物學基礎理論的統一指明了方向,在生物科學發展過程中占有重要地位。 [3] 遺傳物質可以是DNA,也可以是RNA。細胞的遺傳物質都是DNA
中心法則的信息是從DNA到RNA,但是,謝平(2014)指出,從生命起源和演化的歷史來看,信息的整合則必定是從mRNA到DNA? 。從RNA到DNA的演化之路在細胞起源的早期,為了適應細胞的分裂行為,遺傳物質的有效傳遞成為必須,因此,細胞中儲存在各種m-RNA中的遺傳信息的整合必須成為選擇的方向,把
中心法則的信息是從DNA到RNA,但是,謝平(2014)指出,從生命起源和演化的歷史來看,信息的整合則必定是從mRNA到DNA 。 從RNA到DNA的演化之路 在細胞起源的早期,為了適應細胞的分裂行為,遺傳物質的有效傳遞成為必須,因此,細胞中儲存在各種m-RNA中的遺傳信息的整合必須成為選擇
關系 基因指導蛋白質合成;基因控制生物體;生物體性狀由蛋白質直接體現。 調控方法 a.基因通過控制酶的合成來控制代謝過程,進而控制生物體性狀; b.基因通過指導蛋白質的合成,控制蛋白質結構進而直接控制生物體的性狀。
由此可見,遺傳信息并不一定是從DNA單向地流向RNA,RNA攜帶的遺傳信息同樣也可以流向DNA。但是DNA和RNA中包含的遺傳信息只是單向地流向蛋白質,迄今為止還沒有發現蛋白質的信息逆向地流向核酸。這種遺傳信息的流向,就是克里克概括的中心法則(central dogma)的遺傳學意義。 任何一
克里克在上述那篇1970年的文章中指出,中心法則雖然對指導實驗很有用,但不應該被當成教條: “雖然本文所提出的各類法則看來是可靠的,可是我們對分子生物學的認識,即使只是一個細胞—更不用說大自然里的整個生命體—仍然遠遠未完備到,足以讓我們把它當成教條一樣肯定正確的程度” ——克里克 自從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