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規定舉報食品違法最高可獎30萬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出臺規定對舉報食品藥品違法行為獎勵 為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行為,確保食品藥品安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和財政部出臺相關規定,對食品藥品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行為予以獎勵,每起案件的獎勵原則上不超過30萬元。 記者15日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規定,對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來信、走訪、網絡、電話等方式,舉報屬于其監管職責范圍內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在研制、生產、流通和使用環節違法行為,經查證屬實并依法作出處理后,根據舉報人的申請,將予以相應物質及精神獎勵。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舉報獎勵根據舉報證據與違法事實查證結果,分為三個等級。 根據舉報案件的貨值金額、等級以及案件性質等因素綜合評定,屬于一級舉報獎勵的,按案件貨值金額的4%至6%給予獎勵;按比例計算獎勵金額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獎......閱讀全文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通報違法藥品食品廣告
日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對各地監測并發布的違法廣告公告進行了匯總。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通報并移送工商部門查處的違法藥品廣告14574次、違法醫療器械廣告782次、違法保健食品廣告3893次,撤銷或收回因嚴重篡改審批內容的9個藥品廣告、4個醫療器械廣告、16個保健食品廣告的批準文號。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嚴格規范“委托加工藥品”
記者今天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獲悉:目前,我國個別企業盲目承攬境外制藥廠商委托加工藥品,被境內外不法商人利用,生產假冒偽劣產品,造成惡劣國際影響。為維護國家形象,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發出通知要求,嚴格審查接受境外制藥廠商委托加工藥品備案資料,委托方必須是境外制藥廠商,且持有該藥品境外上市許可,并須直
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加強藥品質量監管工作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通報江蘇蘇中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脈注射液(批號:14081413)在廣東省發生不良事件后,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立即組織進行現場檢查,督促企業暫停該品種藥品的生產、銷售,并監督企業主動召回問題批次藥品,徹查藥品質量問題原因。同時,為深刻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嚴格落實各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加強互聯網銷售藥品監管
近日,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采取四項有力措施,進一步加強互聯網銷售藥品監管,規范企業經營。 一是加強網站資質的管理。開展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交易服務必須取得對應的資格證書后方可開展業務。僅能開展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的網站不得進行網上藥品交易服務或直接撮合網上藥品交易。 二是進一步明確監管職責,完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探索加強網絡訂餐監管
針對當前網絡訂餐諸多亂象,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積極探索如何加強網絡訂餐亂象把關,把準市場脈博,使監管制度與監管手段盡快與市場需求想匹配,切實保障廣大消費者食品安全。 一是建立網絡訂餐監管制度,切實維護消費安全。首先實行大數據監管,通過建立主體數據庫,對訂餐網站以及網絡訂餐的主體,全部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加強餐飲服務環節乳品監管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12月24日發布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加強對餐飲服務環節乳品采購、使用的監督檢查,加大監督抽驗力度,建立健全乳品安全信息溝通機制,并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制度。 通知強調,各地要進一步加強對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乳品采購管理制度情況的監督檢查,檢查餐飲服務提供者
湖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簡政放權服務食品藥品產業發展
近年來,湖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穩增長、促改革、惠民生等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大幅度精簡下放審批項目,服務食品藥品產業發展。 2014年,該局行政許可項目由原來14大項、35子項,精簡合并為13大項、29子項。2015年6月,將14個大類、25個小類、3
上海食品藥品監管局規范年夜飯市場
羊年春節將近,年夜飯預訂進入高峰,半成品年夜飯銷售也開始熱鬧起來。記者從杏花樓、老飯店、紹興飯店等上海知名飯店獲悉,無論包房還是大廳,年夜飯早已預訂一空,而其他檔次的飯店也已基本客滿,許多飯店還會翻臺,上海的飯店年夜飯生意火爆。 另外,半成品年夜飯的預定也頗受歡迎。一些講究實惠和不喜歡在飯店
安慶食品藥品監管局監檢結合強化食品生產監管
食品安全是一項關乎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為確保我市食品安全,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積極探索,不斷創新監管方式,將監督檢查、檢驗和風險監測有機結合,加大對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管力度,從源頭上保證食品質量安全。 一季度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完成食品生產企業省級抽檢任務10批次。同時,監檢結合,對監督檢查
食品藥品監管局發通知要求加強中藥飲片生產監管
關于加強中藥飲片生產監督管理的通知 國食藥監辦[2008]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加強中藥飲片生產質量管理,國家局于2004年下發了《關于推進中藥飲片等類別藥品監督實施GMP工作的通知》(國食藥監安〔2004〕514號),要求“自2008年1月1日